如何识别私募股权基金外部风险

2024-04-29

1. 如何识别私募股权基金外部风险

私募基金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和受资企业风险三方面。

政策法规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主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的频繁调整使私募基金被迫接受变动带来的不良后果。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相较历史悠久的西方国家资本市场略显稚嫩,配套措施参差不齐,私募基金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大。与此同时,政府监管力度相对较弱,运行过程也缺少相关法律的支持。首先是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仍没有完整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和监管私募投融资双方的利益,私募投融资活动的整体流程均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其次是伴随着私募投资迅猛发展,地方政府或者民间团体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发挥消极的作用,使实际操作伴随着地方保护主义的风险;再次是国家关于私募投资的法律政策不够连贯,我国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外资为主,而随着本土金融市场的发展,跨国合作的私募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政策亟需完善改进,以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

市场波动风险

私募投资与证券市场紧密相连,这其中涉及到一系列的金融问题,金融市场证券价格的升降、汇率的变动与银行利率的波动等都会影响私募投资的实施,使投资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另外,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有发生通货膨胀的风险,使货币的购买力相对下降,对私募股权基金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长达三至五年,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流动性差,没有成熟的市场可以快速退出,这也降低了私募基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延长了退出周期。

受资企业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收益与否和受资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而被投资企业由于自身管理、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局限性会使私募股安全基金承受连带的压力。这些风险中影响最深的是管理风险,即受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失误所带来的风险。管理风险受融资企业家的个人素质、融资企业组织结构以及管理团队的能力的影响。由于受资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因此企业的风格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领导人的能力和水平会对企业的发展与成长起到关键影响。

如何识别私募股权基金外部风险

2. 私募基金的风险有哪些?

投资者要警惕私募基金的哪些风险?
1、信息不透明,在私募基金领域更为明显,在投资方案、资金转移、项目跟踪管理等涉及投资运作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可能。
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私募基金的收益率高,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参与,虽说也设定了高达百万元的准入门槛,但是投资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基金管理人资质参差不齐,私募基金和基金经理都没有任何行业准入资格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市场认同度都存在较大差异。
4、道德风险较高,基金项目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投资者由于受到专业、地理、时间等的限制,很难对项目做出监督和管理。所以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较高。
5、项目融资专业度不够,项目融资对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很高,往往超过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的能力范围。
6、提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募基金往往会以高收益高回报作宣传,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甚至有时也会故意夸大收益率、隐瞒项目的重要信息的,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性。

3.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风险,指私募股权投融资操作过程中相关主体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己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
  法律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具体风险内容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监督乏力,投资不做法律可行性论证等。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一、法律地位风险
  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前者是指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它与股票的“公开发行”相对;后者是指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
  客观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字,的确给人一种非法或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感觉,但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融资只是表明其是在公开市场之外进行的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确,它是完全合法并受到监管部门认可和支持的。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其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法规规范仍然不足,为了吸引客户,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对客户有私下承诺,如保证金安全、保证年收益率等,这种既非合伙又非投资的合同在本质上类似非法集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面合同,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
  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资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严格而言不属于合同法律风险,而是附随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
  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虽然我国私募基金的运作与现有法律并不冲突,但在实施过程中又缺乏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导致监管层与投资者缺乏统一的观点和做法,部分不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的项目如果看中的是目标企业的核心技术,则应该注意该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可能存在如下方面:
  1、所有由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著作权、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
  2、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3、为了保证专有性秘密而不申请专利的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
  4、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5、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的文件;
  6、正处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消程序中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7、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8、申请撤消、反对、重新审查己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9、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10、其他影响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者其他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此外,创业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原单位的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问题以及遵守同业竞争禁止的约定等,都有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五、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旦确定目标企业之后,就应该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调查。
  因为在投资过程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所以法律调查的作用在于,使投资方在投资开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目标企业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发现目标企业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确认他们己经掌握的重要资料是否准确的反映了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以避免对投资造成损害。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为非上市企业,信息批露程度就非常低,投资者想要掌握目标企业的详细资料就必须进行法律调查,来平衡双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明确该并购行为存在那些风险和法律问题。
  这样,双方就可以对相关风险和法律问题进行谈判。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律师调查不实或法律意见书失误引起的法律风险是作为中介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与投资机构及创业企业共同面对的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不实,中介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机构可能蒙受相应损失;而创业企业则可能因其提供资料的不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企业后的企业法律风险
  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管理引起的法律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
  资金运用引起法律风险: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

  七、退出机制中的法律风险
  目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通常是私募股权基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股票上市后,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在经过一段禁止期之后即可售出其持有的企业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增值,实现成功退出。上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上市,另一种是买壳上市。直接上市的标准对企业而言还相对过高,因此我国企业上市热衷于买壳上市。表面上看,买壳上市可以不必经过改制上市程序,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上市目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财务公开和补交欠税等监管,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壳资源大多数“不干净”,债务或担保陷阱多,职工安置包袱重,如果买壳方没有对“壳”公司历史做出充分了解,没有对债权人的索债请求、偿还日期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而产生的一些负债等债务问题做出充分调查,就会存在债权人通过法律的手段取得上市公司资产或分割买壳方己经取得的股权,企业从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回购退出方式(主要是指原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实际上是股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受让方是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有的时候是企业管理层受让投资方的股权,这时则称为“管理层回购”。以原股东和管理层的回购方式的退出,对投资方来说是一种投资保障,也是使得风险投资在股权投资的同时也融合了债权投资的特点,即投资方投资后对企业享有股权,同时又在管理层或原股东方面获得债权的保障。回购不能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主要法律风险。表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时的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设计不合法或者回购操作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对于失败的投资项目来说,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唯一途径,及早进行清算有助于投资方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本金。但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还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包括资产申报、审查不实、优先权、别除权、连带债权债务等。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风险

4. 私募基金都存在哪些风险

  对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而言,最应该警惕的私募基金风险可以分为六大类: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后也对应着高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所以投资需重点关注此类私募基金风险。
  第三基金管理人导致的私募基金风险。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基金经理门内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同度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同样的市场环境,一部分基金经理能够凭借精准的投资为投资者带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经理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第四较高的道德风险。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但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私募基金风险。
  第五项目融资缺乏专业度。项目融资一般需要很高的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融资。
  第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部分私募基金会通过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项目等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而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众存款。

5. 私募基金的风险

私募基金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由于存在诸多争议,仍未能够为私募基金“正名”。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认,其经营活动一直游离于法律和政策监管之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面临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并且基金规模越大,这种法律和政策风险就越高。
二、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在运营过程中,私募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资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经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经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拿业绩提成费用,当业绩提成费用大于管理费用时,私募基金经理并不会采取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策略,因为这样选择并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去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从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将承受更大的风险,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较为优越的激励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
三、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它们为了获取巨额的利润,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这些操作风险都会给投资人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长的锁定期,在这期间资金不准撤出,以此来保证基金运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不造成影响。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风险不能随时转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满才能变现,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闭期内会因为资金难以变现而发生债务危机甚至破产。

私募基金的风险

6. 私募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要警惕私募基金的哪些风险?
1、信息不透明,在私募基金领域更为明显,在投资方案、资金转移、项目跟踪管理等涉及投资运作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可能。
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私募基金的收益率高,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参与,虽说也设定了高达百万元的准入门槛,但是投资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基金管理人资质参差不齐,私募基金和基金经理都没有任何行业准入资格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市场认同度都存在较大差异。
4、道德风险较高,基金项目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投资者由于受到专业、地理、时间等的限制,很难对项目做出监督和管理。所以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较高。
5、项目融资专业度不够,项目融资对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很高,往往超过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的能力范围。
6、提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募基金往往会以高收益高回报作宣传,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甚至有时也会故意夸大收益率、隐瞒项目的重要信息的,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性。

7. 私募基金存在哪些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2、管理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委托财产的收益水平。
3、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过程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本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计划财产损失。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对手、发行人和担保人。在本基金财产投资运作中,如果管理人的信用研究水平不足,对信用产品或交易对手的信用水平判断不准确,可能使本基金财产承受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流动性风险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价格、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状况下,其流动性表现是不均衡的,具体表现为: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出现问题时,本基金的操作有可能发生建仓成本增加或变现困难的情况。
一、投资私募基金有风险吗
投资私募基金是有风险的。私募基金风险的原因通常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违约、侵权、怠于行使公司的法律权利等。具体风险内容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监督乏力,投资不做法律可行性论证等。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私募基金存在哪些风险

8. 私募基金风险如何理解?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

对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而言,最应该警惕的私募基金风险可以分为六大类: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后也对应着高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所以投资需重点关注此类私募基金风险。
第三基金管理人导致的私募基金风险。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基金经理门内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同度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同样的市场环境,一部分基金经理能够凭借精准的投资为投资者带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经理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第四较高的道德风险。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但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私募基金风险。
第五项目融资缺乏专业度。项目融资一般需要很高的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融资。
第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部分私募基金会通过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项目等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而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众存款。虽然投资者往往被私募基金的高风险所吸引,但私募基金认购门槛高达百万,对许多投资者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一切可能导致私募基金风险出现的因素投资者都必须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