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2024-05-13

1.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一般企业    (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是对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没有制定特别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话,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基金型企业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集团企业    (一)国家规定母公司5000万元,母子合并1亿元可挂“集团”(五个以上的子公司);    (二)浙江省将此放宽到母公司3000万元,母子合并5000万元可持有“集团”;    (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十项企业准入改革举措》鼓励设立投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新设公司允许先使用“集团”名称,待条件符合后再核发集团登记证。“五个一批”及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5000万元,鼓励文化、教育、旅游、农业开发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3000万元。公司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50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万元。高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种养业、中介服务公司,可放宽到200万元。    证券类公司    (一)《证券法》第121条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证监会《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实收资本必须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第六条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符合《证券法》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四)《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规定,即使《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也未作出规定;    (五)《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元,但未对最低注册资本作出规定,《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补充规定,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六)《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出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第6条规定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最低募集数额不得少于2亿元,要求基金的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开放性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性基金的规定同封闭性基金;基金托管人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八)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2号令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资本是成立公司的第一步,只有合法的拥有营业执照才能让一个公司更好的运营,所以,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后面的事情,而且在注册资本进行认缴之后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完。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2. 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如何要求的???


3.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什么?

注册资本,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包括实物(房产\汽车等)和现金及技术资源(工业产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既是经营资本当然可以用作经营.经营过程中公司资本有可能产生变化,可能增加(赢)或减少(亏).这就涉及增\减注册资本的法律程序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比如你的注册资本现已达到600万元,依法定程序你减少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以下的限额.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什么?

4. 公司注册最低注册资本

法律分析: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的限制,也就是说投资者零资金也能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登记制,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企业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企业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
1、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现在已经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一、公司注册要不要认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二、理财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有哪些?
理财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是: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最低的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6. 注册公司资本的最低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的股份所应缴纳股本的总额。它是有限责任公司最初的对外承担物,也是公司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经核准登记后,就成了法定资本,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股东一次认缴,因而始终是与发行资本相等的。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确定性。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资本最低额的限制,否则,就可能名不符实,导致社会经营秩序的不稳定,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因此,有关公司法规都一般要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最低额。如果公司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少于这一最低额,登记机关将不予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由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①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我国公司法同时规定,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有较高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7. 不同的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

一、非公司企业法入: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不同的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

8. 注册公司是否需要设定最低注册资本

注册成立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1、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现在已经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