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2024-05-15

1.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股权转让的要件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依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整个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只有在股权转让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记载等义务。
二、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印花税
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2、增值税
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图圈红);
3、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2. 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您好,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外部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 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而作的划分。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4.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如下:
1、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转让协议;
3、办理交割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5.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1、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 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6. 上市国有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相关规定
国资委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规定
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势,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受让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标识管理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转让和受让上市公司的方式、定价原则、审核程序、转让或受让方资格、协议签订、价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二、转让限制及方式
为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转让办法》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规模做出了相关规定。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可由企业按内部决策程序自主决定;超过5或者虽然不超过5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需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这样既能使企业有较为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适当增加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量,又能防止出现国有股东集中、大规模抛售股份,进而影响证券市场稳定情况的发生。为确保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避免股份转让中出现“私下谈判”、“暗箱操作”等问题,《转让办法》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股份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只有在上市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迫切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国有企业内部整合,以及上市公司回购及要约收购等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国有股东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征集受让方,但应在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后,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披露相关信息。
三、转让价格的确定
转让价格的确定是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关系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当前,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原暂不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市场化的股票定价机制已经形成。针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新情况,《转让办法》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但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也就是说,今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其转让价格将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改变了过去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的定价机制。但考虑到上市公司重组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对国有股东存在将所持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以及为内部资源整合重组上市公司这两种特殊情形的,《转让办法》对其股份转让价格做出了例外规定,以保证国有经济整合和上市公司重组的顺利进行。
实际上上市国有股权转让方式和一般民营企业没有什么不同,只要股权转让不对国家控股产生威胁即可,由于国有资产一般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所以在这方面法律是有强制性规定予以保障的。而其他正常的转让交易和一般的民营企业没有什么不同,这也是法律平等公平原则的体现,保证了每一个法人在市场上都有同等的地位来进行经济活动。

7.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流程如下:
1、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转让协议;
3、办理交割手续。
一、合同签订履行中要遵循的法律程序
除了股份公司无记名股票转让和上市公司流通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情况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通常都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旦决定进行股东转让与受让后,就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完整的履行股权转让的程序,我们认为遵从法律程序是最起码的风险防范手段,因法律的设计、制定本身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风险。根据律师办案实践经验,我们总结出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中,一般要经历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再到股权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最后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这几个步骤及经常会遇到的不同法律问题,将其汇总作出总结以期帮助股权转让当事人各方正确把握,而在实践中常常有人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混为一谈,以致于不能正确适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自然人股东转为法人股东的方法是什么
自然人变更为法人股东,可以通过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实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相关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时适用3‰的税率。这里的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84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这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投资者从事证券买卖所强制缴纳的一笔费用。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股权转让书据和股份转让书据,纳税义务人是股份转让双方,并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计税依据是双方持有的成交过户交割单。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

8. 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时较为自由,双方只要成立转让合同,进行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即可,除非转让合同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才能转让的除外。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变更网上如何办理
1、申请人在网上预约受理,或者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股份变更类型
1、协议转让股权。
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
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七)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
质押的设定有利于财产的流转,股权可以质押,投资方因经营需要将在外商企业的股权质押给第三方,只要经其他投资方同意是允许的,若质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债务未改行,则因质押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股权变更的。
4、外商企业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承受方承受原投资方的股权。
5、外商企业投资者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变更股权。
6、外商企业投资方破产、解散、被撤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投资方的股权。此种股权变更为法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