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2021报销标准

2024-04-29

1. 重庆职工医保2021报销标准

重庆职工医保2021报销标准如下:1、一级医院和卫生服务机构报销90%,起付线是200元每次;二级医院和卫生服务机构报销87%,起付线是440元每次;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85%,起付线是880元每次;2、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统一是90%,一年内多次住院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3、重庆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统筹基金支付的额度是4.7万元/年;超过4.7万元的部门,可以按大额医疗报销,最多可以报销5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重庆职工医保2021报销标准

2. 重庆职工医保2021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主要分四大类,分别是城乡居民、大学生和新生儿,以及符合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城乡居民指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大学生指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台、港、澳大学生)。 新生儿指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2021年的筹资标准中,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增加30元/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550元/人·年。自2020年10月起,收取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需要提醒的是,2021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了,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在渝高校大学生缴费时间是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住院报销比例逐级提高从2021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明年起普通门诊实行统筹表报销制度我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取消门诊定额报销制度,研究出台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强化门诊共济保障。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后,可以更好地提高门诊的保障能力水平,将更好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同时,大家不必担心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本月起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4460元/人·年据悉我市全面落实国家要求,将起付线统一至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从2020年1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4460元/人·年。同时,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继续实施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政策,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对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按要求,我市将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标准给予参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仍由区县(自治县)继续给予分类定额补助。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从按病种施救逐步过渡到以政策范围内自付高额费用为重特大疾病救助识别标准。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巩固年度救助限额。

3.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

2021年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从2021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具体如下:1、三级医院一档报销40%,二档报销50%;2、二级医院一档报销65%,二档报销72%;3、一级医院一档报销80%,二档报销8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

4. 重庆职工医保2021缴费标准

确定2020年10月起,收取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个人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
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2、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28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5.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年

重庆市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医保基础常识1.起付线      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门槛费,即达到一定费用才能报销。没有达到的就由自己承担。2.医保报销目录      医保报销目录分为三类,不同类别报销政策不一样。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2023年度)      类别      起付线(元)      一档      二档      三级医疗机构      800      50%      55%      二级医疗机构      300      70%      75%      一级医疗机构      100      80%      85%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      可以更好地提高门诊的保障能力水平,将更好发挥居民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同时,大家不必担心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1.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2.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3.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三)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_年。三、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3年)      医疗机构      职工医保      起付线(元)      在职      退休      三级医疗机构      880      85%      95%      二级医疗机构      440      87%      95%      一级医疗机构      200      90%      95%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00      87%      95%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60      90%      95%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年

6. 重庆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

2023年重庆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报销标准、大病限额等方面,都有部分调整。2023重庆居民医保最新政策(一)筹资标准。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610元/人·年。参加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二)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有关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人·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倾斜,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参照部分省市待遇政策,将参保的在渝高校毕业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主要是解决当年未就业大学生的医保待遇问题。(三)集中参保期。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筹资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四)取消市内跨区备案。取消市内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跨区县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其余关于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等保持不变。

7.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2021

法律分析:2021年重庆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比例
1、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
2、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
2016年报销限额为50 元/人。之后,每年的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群众个人缴费、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等确定。
2021年重庆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比例
1、起付线
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2、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市内跨区就医规定
(一)对参保职工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在职工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二)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三)主城9区的参保人员在主城9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异地就医规定的限制。
(四)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异地就医规定的限制。
(五)其发生的医保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个人不用垫付。
未按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未办理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就诊,或直接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2021

8.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

一、医保基础常识
  1、起付线
  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门槛费,即达到一定费用才能报销。没有达到的就由自己承担。
  2、医保报销目录
  医保报销目录分为三类,不同类别报销政策不一样。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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