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款吗?

2024-05-16

1.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款吗?

只要您的意向房源的业主能够认可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的付款方式,这样的贷款方式就是允许的,但是有三个小小的条件需要满足。1、公积金在北京开户满一年。2、连续缴存满一年且目前仍然在缴存状态。3、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者贴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款吗?

2. 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能同时贷吗?

这个不行的。
不管用何种形式贷款,首付必须自己掏的。
当然,如果公积金里钱多,可以去一部分当首付的。
由于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因此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进行,这种方法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不能作首付的。都是用来按揭的。
二手房的首付最少为30%,必须用现金支付这部分钱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3.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是独立的吗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4.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不能一起贷

可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贷款的话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贷款条件: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5.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用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以选择组合贷款,即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优势在于可以解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并且组合贷款的贷款利息要低于商业贷款利息。但是,用户必须同时满足商业贷款条件与公积金贷款条件才能同时申请两者。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贷款日期、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的贷款利率不同。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6.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可以。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还是比较合算的,因为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较低,相对于全部商业贷款来说,节省不少利息。当然,如果全部能够公积金贷款是最合算的。
以下是40万元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纯杀那个也贷款利息比较(按照20年,当前商业贷款利率5.9%和公积金贷款利率4.0%计算):
1、纯公积金贷款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423.92 元    
总支付利息    181,741.12 元    
本息合计    581,741.12 元    
2、组合贷款(各20万元)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633.31 元    
总支付利息    231,994.07 元    
本息合计    631,994.07 元    
3、纯商业贷款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842.70 元    
总支付利息    282,247.03 元    
本息合计    682,247.03 元

7.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一起用吗

您好,可以,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申请要一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申请方法:
①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②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③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④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一起用吗

8.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法律分析: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