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4-05-16

1.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2.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2、租房: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3、还贷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注: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4、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3.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是什么

4.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西安公积金主要包括提取和贷款两个主要功能。满足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租房提取、失业后提取、出境定居、退休提取、丧失劳动力提取、死亡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低保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突发事件提取、非本市户口离职提取、物业费提取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6.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 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8.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公积金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只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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