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条件

2024-05-16

1.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

生育险报销条件

2.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生育险报销条件

生育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下:1、生孩子报销有时间一般为分娩后一年内;2、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3、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其他条件。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险报销条件

4.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加保险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使用者已参加生育保险,连续全额支付生育保险费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书、社会保险卡(市民卡)和街道发行的生育证书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产后一年内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5. 生育保险报销什么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报销什么条件

6.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7.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

生育险报销条件

8.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相关人士;2、在分娩之前,用人单位已连续给参保人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半年以上。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