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怎么给律师提成

2024-05-14

1. 律师事务所怎么给律师提成

一、案源分成      为了提高本所律师之间的合作积极性,建议本所律师之间适当支付案源费。参考标准:案源费20%;如需案源人或其他律师指导谈案,成功后提谈案费10%。单件律师费5000元以下的不拿提成,攒个人品。      二、律师加盟条件      自愿选择成为律所提成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自愿选择合作期限,申请调离或变更合作方式自由。      1、合伙人律师: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执业年限 3 年以上,有独立承办诉讼或非诉讼案件的实务经验。      认同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分为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和创所合伙人。      2、提成律师: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维护律师事务所品牌、形象,认同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      提成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      3、实习律师:      取得司法职业资格,品行端正,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有团队合作理念和创新精神,优先考虑在实习期满后在律所执业。      三、合伙人要求与提成制度(在现有办公条件下)      1、合伙人:      合伙人提成 85%、律所提成 15%(含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合伙人办公室另行收取费用在3-5万之间(根据办公室面积大小计费)。      合伙人应当确保每年最低创收不低于 20 万元。      2、高级合伙人:      高级合伙人提成 85%、律所提成15%(含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合伙人办公室另行收取费用在3-5万之间(根据办公室面积大小计费)。      高级合伙人应当确保每年最低创收不低于40 万元。      3、创所合伙人:      经已入伙创所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满足高级合伙人的条件,并按高级合伙人的提成要求向律所缴纳基本费用。之后,按其权益比例承担律所投资,享有权益,承担亏损并承担连带责任。      创所合伙人其他条件面议。      四、执业律师要求与提成制度(在现有办公条件下)      1、专职律师:      专职律师提成参照律师 85%、律所提成15%(含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律所为专职律师提供大厅隔段办公。      2、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为不在律所办公,不占用律所空间资源的律师,无最低创收要求。兼职律师若有创收则按律师提成 85%、律所提成 15%进行分配。      3、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每月基本费用不低于 2000 元,社保等费用均由聘用其的合伙人承担或者协商解决;律师助理不得独立办案,由合伙人承担律所座位费最低不少于 6000元。      4、实习律师:      实习律师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 1500 元,由指导老师支付;实习律师不得独立办案。      5、律所或者律师为专职律师、合伙人提供公共案源与合作案源,提成比例自行商定,税费各自分别承担。      五、提款制度      1、提款方式:律所扣除律师、合伙人每年度应承担的律所提成后,剩余部分律师、合伙人扣除应承担的税费后凭票提款。      2、提款审批:如正常提款,无需审批,每周一次,由承办律师直接到财务签字确认即可。      3、律师退款:由受益者同比例退款,涉及其他法律风险,由承办律师自行承担。      六、部门主任负责制:      凡能提供三个成功案例,并引进三名部门成员律师的合伙人,均可申请设置专业部门,竞聘主任职位(部门不得重名),律所将在个人品牌营销、跨界资源共享等方面优先向部门主任倾斜。部门管理开放民主,不设创收要求。      七、培训制度:      定期进行系统专业培训,专请最高法院、顶级学府、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名师专家授课。每周至少一次专题研讨,研究法律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不定期送有潜力的律师前往总部深入学习。通过长期系统的学习培训,帮助律师尽快提升素质,坚持律师专业化之路。

律师事务所怎么给律师提成

2. 律师事务所律师提成怎么账务处理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

虽然明确了规定,但还是有很多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纠结,支付给提成律师(又称雇员律师、授薪律师、办案律师)的30%的办案费用,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工资薪金收入申报要不要包括无票费用部分。

除了合伙人以外的提成律师都可以享受30%的无票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支付给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其中70%属于工资薪金收入,30%属于办案费用。

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各地申报方式也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直接减除30%办案费用后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有些地方是全额申报工资薪金收入,然后在其他扣除项填入30%办案费用。只要核算口径一致,最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一样的。

举例:某律师事务所A雇员律师,收到某律师事务所转入的10万元分成收入,那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会计,要如何做会计分录呢?计提工资薪金(分成收入,假设个人所得税款1万元)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薪金 7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办案费 3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支付工资薪金(分成收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9万元

支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时,第一种情况在综合所得申报表中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7万元;第二种情况是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然后在其他扣除填入3万元。

其他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按正常情况扣除。【摘要】
律师事务所律师提成怎么账务处理【提问】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

虽然明确了规定,但还是有很多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纠结,支付给提成律师(又称雇员律师、授薪律师、办案律师)的30%的办案费用,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工资薪金收入申报要不要包括无票费用部分。

除了合伙人以外的提成律师都可以享受30%的无票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支付给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其中70%属于工资薪金收入,30%属于办案费用。

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各地申报方式也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直接减除30%办案费用后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有些地方是全额申报工资薪金收入,然后在其他扣除项填入30%办案费用。只要核算口径一致,最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一样的。

举例:某律师事务所A雇员律师,收到某律师事务所转入的10万元分成收入,那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会计,要如何做会计分录呢?计提工资薪金(分成收入,假设个人所得税款1万元)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薪金 7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办案费 3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支付工资薪金(分成收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9万元

支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时,第一种情况在综合所得申报表中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7万元;第二种情况是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然后在其他扣除填入3万元。

其他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按正常情况扣除。【回答】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费用支出的一般情况、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及其他相关参考因素,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

虽然明确了规定,但还是有很多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纠结,支付给提成律师(又称雇员律师、授薪律师、办案律师)的30%的办案费用,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工资薪金收入申报要不要包括无票费用部分。

除了合伙人以外的提成律师都可以享受30%的无票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支付给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其中70%属于工资薪金收入,30%属于办案费用。

提成律师的分成收入,各地申报方式也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直接减除30%办案费用后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有些地方是全额申报工资薪金收入,然后在其他扣除项填入30%办案费用。只要核算口径一致,最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一样的。

举例:某律师事务所A雇员律师,收到某律师事务所转入的10万元分成收入,那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会计,要如何做会计分录呢?计提工资薪金(分成收入,假设个人所得税款1万元)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资薪金 7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办案费 3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支付工资薪金(分成收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9万元

支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时,第一种情况在综合所得申报表中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7万元;第二种情况是直接填入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然后在其他扣除填入3万元。

其他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按正常情况扣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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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成律师与律所的关系

专注诉讼与执行领域的难点,发布实用价值的干货!来源:劳动法库(ID:Laodongfaku)      何以琛于2011年进入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工作,双方2019年2月1日签订专职提成律师职级及薪酬确认表,表上写明了何以琛最低业务收费指标为8,本年度拟目标任务量为10万-30万(含),提成比例73%。该表右上角手写:用提成发工资,每月5000元,提成不足不收资。      何以琛在职期间,律所分别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3月9日、2019年4月10日及2019年5月10日,以工资的名义向何以琛转账5000元。      2019年3月,何以琛被当事人投诉。      2020年3月5日,律所在山东法制日报刊登声明,声明如下:      2020年3月23日,何以琛申请仲裁:1.确认律所与何以琛解除聘用合同违法;2.要求支付2018年8月2日至今工资共计35000元;3.赔偿因律所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登报声明,给何以琛在单位内外、行业内外造成影响,给何以琛造成的精神损失50000元;4.违法解除聘用合同赔偿金9万元(自2011年5月至2020年3月);5.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仲裁委不予受理。      何以琛不服该仲裁裁决,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何以琛系提成律师,与律所之间并未有身份隶属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一审法院认为,专职提成律师职级及薪酬确认表系何以琛本人亲自所签,律所虽以工资的名义向何以琛转账5000元,但该表中写明了何以琛本年度拟目标量10万-30万(含),提成比例73%,并在该表的右上角手写:用提成发工资,每月5000元,提成不足不收资。可以表明,何以琛系提成律师,与律所之间并未有身份隶属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律所与何以琛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律所不存在违法解除聘用合同的前提,何以琛请求支付违法解除聘用合同赔偿金9万元也没有法律依据。      因何以琛系提成律师,工作报酬发放时间及数额与工作任务量直接挂钩,对于请求的工资损失,何以琛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以及受到的损失情况。      何以琛请求精神损失50000元以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也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何以琛全部诉讼请求。      何以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何以琛无法证明其与律所之间存在身份隶属关系,与律所本存在劳动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何以琛主张其与律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提供其工资流水、微信截图等证据证明,律所不予认可,主张何以琛系其提成律师,提交律所专职提成律师职级及薪酬确认表证明,何以琛认可该表中的签名系其所签。      律所虽以工资的名义多次向何以琛转账5000元,但该数额亦与律所专职提成律师职级及薪酬确认表中记载的“用提成发工资,每月5000元,提成不足不收资”数额相一致。何以琛也未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受律所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无法证明其与律所之间存在身份隶属关系,故一审法院认定何以琛与律所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未予支持何以琛违法解除聘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并无不当。      何以琛作为提成律师,工作报酬发放时间及数额与工作任务量直接挂钩,何以琛未举证证明实际的工资损失,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其损失工资的主张,并无不当。何以琛请求精神损失以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再审:一、二审判决显失公平、公正,请求高院依法纠正      何以琛申请再审,主要理由如下:      1、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得出何以琛是提成律师与律所没有劳动关系,违背了三段论的推理逻辑,在没有大前提“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直接得出何以琛是提成律师,用提成发工资,与律所没有劳动关系的结论。目前百分之九十五甚至百分之九十八的律师都是提成律师,这是中国现有的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特点及律师现状所决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法【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3、律所收取办案业务收入的30%的提成作为管理费,律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指派,律所在二审法院开庭时说律所对专职律师要求最低每年收入8万元,否则律所就可能与律师解除聘用合同,都充分证明我是受律所管理的。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即,不按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不依法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二)聘用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不为其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的;      综上,一、二审判决显失公平、公正,请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高院裁定:律所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并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建立的关系均为劳动关系      山东高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根据上述规定,律所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但是律所与何以琛建立的是否劳动关系还取决于双方合同关系的认定,并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建立的关系均为劳动关系。      何以琛系专职律师,其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合同,但何以琛签字的律所专职提成律师职级及酬薪确认表确定了双方合同关系的内容,何以琛为专职提成律师,其工资来源于收入提成,即,收入来源于自己的业务收入,并非律所根据何以琛的业务量确定其收入,表明何以琛未给律所提供劳动;何以琛的工作时间、内容完全由自己支配、安排,双方没有约定何以琛接受律所的制度管理;律所不承担何以琛社保费用的缴费义务,这是何以琛自己的选择,不是律所故意为之;      上述事实表明何以琛与律所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审法院以何以琛自收自支、与律所不存在隶属关系且不接受律所的管理为由,认定双方无劳动关系驳回何以琛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要求申请律师执业必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申请人的证明”,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同意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律师执业必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及异地办理差旅费。何以琛办理案件由律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指派是为了办案手续合法化,也是双方成就聘用合同关系的目的,上述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为劳动合同关系。      何以琛提出的其他违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的内容与确定双方法律关系无关,无须分析认定,何以琛可向相应管理机关反映。      综上,原审法院裁判并无不当,高院裁定如下:驳回何以琛的再审申请。

提成律师与律所的关系

4.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

你好亲,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范围是:一、律师承办所里提供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5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1、开庭;2、合同里指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1、代为写代理词:2、代写调查报告:3、代为调查取证:一、为提高律师承办提供案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律师在一年内承办案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20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摘要】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提问】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提问】
你好亲,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范围是:一、律师承办所里提供案源税前的基本提成比例为5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1、开庭;2、合同里指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1、代为写代理词:2、代写调查报告:3、代为调查取证:一、为提高律师承办提供案源的积极性,提成按律师在一年内承办案源的数量、金额累计逐步提高:1、承办案件数量达到20件以上,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2、承办案件金额达到50万以上,且承办案件数量不低于5件,则超过部分提成比例为55%;【回答】
3、以上述指标为基数,每增加一倍则提成比例递增5%,直比例达到70%为止。【回答】
因为我来发客户的前期所需资金成本太高,维护客户的成本很高,业务成了后,我只想知道我的提成佣金比例在多少?【提问】
你好亲,基本提成比例为50%;【回答】
如果我的客户再次需要法律服务,再次产生费用,我的佣金比例大概是多少?【提问】
你好亲,还是基本提成比例为50%;哦[开心]【回答】

5.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

亲,您好!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这种收费方式属于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摘要】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提问】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提问】
亲,您好!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这种收费方式属于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回答】
亲,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回答】
你好,我没看明白【提问】
亲,您好!这个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回答】
亲,也就是说您只能提三成。【回答】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客户,提成佣金是多少

6.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贷: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

扩展资料: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
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事务所

7.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贷: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摘要】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提问】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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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回答】
仅供参考【回答】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8.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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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摘要】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提成怎么做帐【提问】
律师事务所账务处理方式,查账征收企业关于提成的35%作为办案费用。

另外的65%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算所得税的话,实际上最后也归入了管理费用。

相当于提成就是全额列支。

附注:工资算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65%

贷: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65%

贷:应付职工薪酬【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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