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怎么分类?

2024-05-15

1. 担保公司怎么分类?

      担保公司在贷款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很多朋友分不清担保公司具体有哪些类型,今天就围绕担保公司怎么分类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1、按照其融资性质分类      (1)融资性担保公司      只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能跟银行发生业务,俄合作开展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业务。且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前置审批,“持照上岗”,持的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纳入政府监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般来说经营比较正规,并且有政府扶持,还可减少企业负担。      (2)普通担保公司      普通担保公司又称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与银行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合作。普通担保公司近年来在市场上的担保违规事件都基本由其发生。2、按照担保机构分类      (1)银行融资担保      银行融资担保主要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申请过程中提供担保。      (2)民间借贷担保      民间借贷担保主要是为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该担保通常门槛较低,但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编后语:担保公司怎么分类?担保公司多种多样,找对好的担保公司尤其重要,这关系到贷款是否成功,以及个人财产安全的问题。

担保公司怎么分类?

2. 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种类

一、共同担保
1、共同体编号将在申请成功后生成。
2、共同体成员至少需要三个。
二、一般担保
1、保证人类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自然人。
2、若担保人类型为企业或专业担保公司,需填写保证人组织机构代码(如:66712312-1)。
3、若担保人类型为自然人,只需要填写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三、抵押担保
1、抵押物类型:厂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住房、出让性质土地。
2、抵押物价值: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四、质押担保
1、质押物类型:工行存单、他行(工行除外)存单、国债、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质押物价值:当质押物类型选择“工行存单”、“他行存单”、“国债”时,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质押物价值的100%。当质押物类型选择“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时,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质押物价值的90%。办理贷款建议找贷款中介,据我了解快贷网是正规的中介,是帮助客户设计适合的方案,包含:额度,效率,还款方式,还款周期,到期方案,以及公证处抵押中心等部门的协作等等,避免各种陷阱和短板。大家找到了一个好的贷款中介,能省不少的事,少走冤枉路,希望能帮助到你

3. 公司担保方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的方式有哪些?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3.质押(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4.留置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5.定金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何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公司担保方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4. 担保分为哪几类

法律分析: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一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二是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三是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四是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5. 担保分为哪几类

一、担保分为哪几类1、担保的分类如下:(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担保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担保分为哪几类

6. 担保分为哪几类

担保的分类如下: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担保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 担保公司分为 几种


担保公司分为 几种

8. 什么是担保公司,其主要业务有哪些?

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