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2024-05-13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28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即世界遗产公约)。根据该公约,设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和世界遗产基金 (World Heritage Fund) 。第一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77年召开,会上通过了工作原则和方法,世界遗产委员会主要进行下列三项工作:第一,审议确定由缔约国申报要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并提交缔约国代表会议通过并公布。第二,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审定各缔约国提出的财政和技术援助的申请项目。这笔资金的来源主要来自缔约国固定缴纳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缴纳会费的1%的款项,和缔约国以及其他机构和个人的资源捐献。第三,对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自然项目的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测,以促进其保护与管理水平的改善和提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的主要任务有:1、在挑选录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在完成这项任务时,该委员会得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的帮助;这两个组织仔细审查各缔约国对世界遗产的提名,并针对每一项提名写出评估报告。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也对该委员会提出建议,如文化遗产方面的培训和文物保护技术的建议。2、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当遗产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和保护时,该委员会让缔约国采取特别性保护措施。3、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4、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

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介绍

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内,建立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政府间委员会,即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于1976年11月,由21名成员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介绍

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狭义的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广义概念,根据形态和性质,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记忆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了第十七届会议,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的评定:世界遗产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第二条规定。遗产项目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程序。 每年举行一次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将对申请列入名单的遗产项目进行审批,其主要依据是该委员会此前委托有关专家对各国提名的遗产遗址进行实地考察而提出的评价报告。对各国提名的遗产遗址考察,主要由该委员会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世界保护联盟(IUCN)组织专家进行。前者总部设在巴黎,成立于1965年,是国际上唯一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科学技术的运用与推广的非政府国际机构,有80多个国家会员和4500多名个人会员;后者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成立于1948年,原名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宗旨是促进和鼓励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永久利用,成员包括分布在120个国家的富方机构、民间团体、科研和保护机构。两者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分别对提名列入《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进行考察并提交评价报告。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世界遗产的申报需要完成9步骤:1、国家首先要签署《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保证保护该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成为缔约国。2、何缔约国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出一个预备名单。3、预备名单中筛选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4、写好的提名表格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检查提名是否完全,并送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评审。6、到现场评估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情况。按照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上交的提名进行评审。7、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交评估报告。8、遗产委员会主席团的7成员审查提名评估报告,并向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9、由21员组成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最终决定入选、推迟入选或淘汰的名单。

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会议地点

  世界遗产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截止到2004年,会议分别在:意大利那不勒斯(21届)、日本京都(22届)、摩洛哥拉巴特(23届/1999年)、澳大利亚凯恩斯(24届/2000年)、芬兰赫尔辛基(25届/2001年)、匈牙利布达佩斯(26届/2002年)、法国巴黎(27届/2003年)、中国苏州(28届/2004)。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会议地点

6.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和职责教科文组织的全称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45年11月在英国伦敦会议上通过了教科文组织的组织法,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当时已有20个国家交存了接受书。同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目前有成员188个国家和地区(截止2002年)。总部设在巴黎 。教科文组织宗旨是: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均享有人权与自由的普遍尊重,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教科文组织五大职能:1、前瞻性研究:明天的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科学、文化和传播。2、知识的发展、传播与交流:主要依靠研究、培训和教学。3、制订准则:起草和通过国际文件和法律建议。4、知识和技术:以“技术合作”的形式提供给会员国制订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5、专门化信息的交流。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机构及运作(一)、构由三个部分组成:1、大 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是教科文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教科文组织的计划与预算,按一国一票的原则,由大会投票通过。2、执行局:由58个会员国的代表组成,是一个行政机构,为召开大会作准备,并负责大会决议的有效实施。一般每年开会两次。3、秘书处:是教科文组织的执行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在当选后,在任期六年的总干事的领导下,实施会员国大会通过的计划。(二)、基本情况:1、秘书处由1514名国际公务员、专业人员和一般事物人员组成,近 645人在本组织位于世界各地的73个总部外办事处任职。2、189个会员国已成立全国委员会,由教育、科学和文化等各界代表组成。3、588个非政府组织与教科文组织保持“正式”关系,约1200个非政府组织与本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合作。4、5700所联系学校帮助年轻人树立宽容和加强国际了解的思想。这是一个国际间项目(ASP net)。1953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办。其宗旨是动员全世界各学校加强教育在促进和平文化、忍让和国家间理解中的作用。5、6670个教科文组织俱乐部、协会和中心在基层宣传教科文组织的理想和行动。6、173个会员国在巴黎设有驻本组织的常驻代表团。

7.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哪年通过世界遗产决议

法律分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通过世界遗产决议。
保护文化遗产是每个人、每个国家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制定本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哪年通过世界遗产决议

8.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哪些

1、在挑选录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
在完成这项任务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得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的帮助;这两个组织仔细审查各缔约国对世界遗产的提名,并针对每一项提名写出评估报告。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也对该委员会提出建议,如文化遗产方面的培训和文物保护技术的建议。

2、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当遗产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和保护时,该委员会让缔约国采取特别性保护措施。

3、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4、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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