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有一个公司占比15%的股份还有一个股东也是占比15%的股份两个大股东都是35

2024-05-12

1.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有一个公司占比15%的股份还有一个股东也是占比15%的股份两个大股东都是35

你好,没有股东回,董事会,出资人是没有管理只能能得,只有在工资有职务才可以管理公司,与股份没有关系。【摘要】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有一个公司占比15%的股份还有一个股东也是占比15%的股份两个大股东都是35%生物拥有15%我可以管理公司吗?员工听我的吗?不用股东会。【提问】
你好,没有股东回,董事会,出资人是没有管理只能能得,只有在工资有职务才可以管理公司,与股份没有关系。【回答】
股东经营管理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身份体现,如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任免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对公司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等。在中小型公司中,股东参与公司或企业的经营,是较为常见的管理模式。占股15%的中小股东,为维护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1、成立公司之初,中小股东在与其他股东签订的联合投资协议或类似协议中,明确自己作为中小股东在拟成立的公司中应获得何种管理职位,如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或监事等。待公司成立后依法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职务。2、公司成立后,中小股东若未成为公司高管,应尽可能通过股东会,争取相应参与公司管理的职位。3、若中小股东本身不希望或没有时间、精力或能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应选派合适人员出任公司的高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4、中小股东积极行使自己依法享用的公司资料及账目的查阅权。【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有一个公司占比15%的股份还有一个股东也是占比15%的股份两个大股东都是35

2. 一个股东占公司比例32%,出资10万,另一个股东占公司比例68%,该出资多少?

则有0.32/10=0.68/x【摘要】
一个股东占公司比例32%,出资10万,另一个股东占公司比例68%,该出资多少?【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看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您稍等,谢谢。【回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你😊【回答】
设另一个公司应该出资x【回答】
则有0.32/10=0.68/x【回答】
求出x即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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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21.25万【回答】
好的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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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话,赞哦,谢谢您了【回答】

3. 公司两个股东各占50谁说了算

法律分析:谁说了都不算。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两个股东各占50谁说了算

4. 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

你好。法律分析: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股东持股超70%以上对上市公司发展极为不利,建议可以在恰当时机转让20%左右的股份给优势企业合力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拿出5%推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升员工和经销商归属感和积极性,有舍才有得合力做大才能是双赢的结局【摘要】
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提问】
你好。法律分析: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股东持股超70%以上对上市公司发展极为不利,建议可以在恰当时机转让20%左右的股份给优势企业合力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拿出5%推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升员工和经销商归属感和积极性,有舍才有得合力做大才能是双赢的结局【回答】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答】

5. 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公司占股70%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在满足以下条件,不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就可以解散公司。拥有70%的表决权,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的。公司法第43条规定了对股东会决议作出的有关公司解散公司等重大事项,须经公司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以下是公司法第43条的部分内容:当然,这个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召开,只是一个程序上的问题。若解散公司的股东会未通知其他股东,股东会决议只有大股东的签字,对于解散公司来说只是程序上的瑕疵,但并不违背公司法。【摘要】
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公司占股70%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在满足以下条件,不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就可以解散公司。拥有70%的表决权,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的。公司法第43条规定了对股东会决议作出的有关公司解散公司等重大事项,须经公司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以下是公司法第43条的部分内容:当然,这个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召开,只是一个程序上的问题。若解散公司的股东会未通知其他股东,股东会决议只有大股东的签字,对于解散公司来说只是程序上的瑕疵,但并不违背公司法。【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可以,解散公司只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回答】

股东占比70%会有什么问题

6. 百度知道一个公司四个股东,股份占比为:三个31%,一个7%现在一个占股31%的股东退出了,他留下的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摘要】
百度知道一个公司四个股东,股份占比为:三个31%,一个7%现在一个占股31%的股东退出了,他留下的31%股份其他三个股东如何分配才合理……你帮我计算下如何分配最好【提问】
您好,我是百平台度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帮忙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提问】
回答呀【提问】
一个公司四个股东,股份占比为:三个31%,一个7%
现在一个占股31%的股东退出了,他留下的31%股份其他三个股东如何分配才合理……
你帮我计算下如何分配最好
【提问】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回答】
您总共四位股东,剩下的三位股东各占股 31,31,7,这就属于出资比例,剩下的股份您可以按照31除于7等于4点多的比例,也就是前两位占股多的股东分割13  13 的分割,第三位持股&%的股东分的5 的股份。【回答】
那么最终的比例就是甲 31%+13%=44%,乙相同的分割 44%,丙就是7%+5%=12%。【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7. 一个股东有1620股 占公司比例41% 问公司共有好多股?

1620除于百分之四一约等于3951.22

一个股东有1620股 占公司比例41% 问公司共有好多股?

8. 一个公司的排第一的股东 持有量只有10%左右 其他的都被各个小股东分散拥有 那这个公司谁说了算? 这种公

你这个问题需要一篇论文才能解答清楚,实际上集中和分散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坏处,目前这方面的探讨一直没完,比如美国分散的多,德国则集中的多,关键还是有、经营者、决策者、持有人各方的问题!

        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高度分离的分散公司体制只在美国、英国等少数国家存在,尤其在美国市场型公司治理环境下最为典型。

        然而,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的公司属于股权集中型,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以家族控制型为主体。德国关系型公司治理环境下,公司所有权的重要特征为所有权集中于大的机构投资人,例如,银行、保险公司、退休金组织。根据调查显示,75%-85%的德国上市公司由持股超过25%的大股东掌控,介于22%-40%的德国公司甚至是由一位大股东持股超过3/4。
        59.74%的美国上市公司有控制股东,相比之下,这一比例是亚洲为79.72%,欧洲是86.2%。
       东亚则有2/3的公司是由一个大股东控制,并且有控制股东控制的公司很少有其他大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对控制股东实施监督。
        在日本,最大的公司已经拥有四家或五家银行和保险公司,每家银行或者保险公司都拥有公司股票的5%左右。        
        由此可见,相对于英美分散持股的公众公司类型,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形态更为常见,它是多数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主导性体制和影响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关键因素,因此,更值得关注和研究。  

         美国超过50%的公众公司最大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常常低于公司总股份的5%。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权与控制权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关系,股权与控制权通常并不相等,而是大于或小于控制权。也就是说,股权与控制权并非对称关系。由于股权与公司控制权的非对称性,必然导致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相分离。由于小股东搭便车现象,运用委托投票权,背离一股一票制的原则,以及其他分离工具的使用,致使公司的最终控制权落入经营者手中,并非全体股东透过股东大会直接控制公司。

         通用汽车公司的五个最大的股东(他们自己也是代表非常分散的小股东的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全部股票加起来还不到该公司股票的6%。由于小股东拥有极少的表决权,他们投票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反而徒增自己的成本,于是股东理性地选择了不出席股东会议,或是将自己的表决权委托给经理代行表决权完事,这就是所谓的股东冷漠现象。由此可见,股东事实上被排除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

         股权分散型公司治理结构控制权配置是以董事会为中心或者以经理为中心,这会出现严重的委托代理成本问题。“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一个明显的局限性是投资者无法有效地约束企业的管理人员”。据钱德勒研究,自1840年以来,现代公司逐渐变成了经营者支配的公司。现代公司的权力已转移到组织本身,转移到公司的专家组合。只要企业是赚钱的,这些专家组合就有十足的权力,而资本的所有人,即股东则在这方面是没有份的。进入20世纪,董事会中心主义使经营者的权利迅速膨胀,出现了经营者支配一切的局面,所有者处于权利失控或半失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