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油气标准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和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有什么区别?

2024-05-14

1. 中国油气标准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和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有什么区别?

区别:
主要是指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按其开发和生产状态进一步分为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和探明未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两类。
  ①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指油气藏的开发井网钻探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已全面投入开采的可采储量。扣除累计产量后的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称为探明已开发剩余经济可采储量。
  ②探明未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指已完成评价钻探或已经开辟先导性生产试验区的油气藏(田),尚未部署开发生产井网的经济可采储量。

中国油气标准的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和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有什么区别?

2. 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储量

非常规油气资源储量丰富,据估计,全球煤层气资源量可能超过260万亿立方米,油页岩折算成页岩油的数量可达4000多亿吨,从全球油页岩的发现情况和勘探程度来看,这还是一个很保守的数据。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4年的研究,世界上油砂油的可采资源量为1035.1亿吨,约占世界石油可采资源总量的31.96%,仅次于可采资源量为1514亿吨的常规石油。世界范围内的重油资源量约为690亿吨。天然气水合物资源量也非常巨大,据推测全球天然气水合物中甲烷资源量为6000多万亿立方米。随着勘探的不断深入,常规石油天然气资源增储增产难度越来越大,非常规油气资源的战略地位日趋重要,人们没有理由让非常规油气资源继续“沉睡”。

3. 油气藏的概念与工业标准

(一)油气藏概念
油气藏是地壳上油气聚集的基本单元,是油气在单一圈闭中的聚集,具有统一的压力系统和油水界面。如果在圈闭中只聚集了石油,则称为油藏;若只聚集了天然气,则称为气藏;二者同时聚集,则称为油气藏。
油气藏的重要特点是在“单一圈闭中”,所谓“单一”的涵义,主要是指受单一要素所控制,在单一的储集层中,具有统一的压力系统,统一的油、气、水边界。如图4-3所示,同一背斜中有三个储集层,分别组成三个圈闭、三个不同的压力系统,具有不同的油、气、水边界,就应该认为是三个油气藏。
(二)工业油气藏标准
当分散烃类在圈闭中聚集达到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规模时就形成油气藏(Levorsen,1967;North,1985),即油气藏中的油气流具有工业规模。如果圈闭中油气聚集的数量足够大,具有开采价值,即有工业规模,则称为工业性油气藏。如果油气聚集的数量不够大,没有开采价值,即没有工业规模,就称为非工业性油气藏。
究竟聚集多少数量的油气才有开采价值,这决定于当时的政治、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过去认为没有开采价值的非工业性油气藏,由于开采技术及工业条件的发展,或者由于市场对石油的特别需要,可以成为有开采价值的工业性油气藏。所以,工业性油气藏的概念,可以认为是随时间、条件的改变而变化的。目前我国有关工业和非工业油气流的现行标准如表4-1所示。

图4-3 油气藏概念图

表4-1 中国工业性和非工业性油气流标准


油气藏的概念与工业标准

4. 油气藏分布的体系域类型

裂谷盆地具有受构造运动影响明显、湖平面升降频繁、多旋回、多沉积层序的特点,其不同体系域的含油性受凹陷的类型、构造沉积发育史等多种因素控制,在不同类型凹陷中各体系域的含油性有所不同,无论是低水位体系域还是高水位体系域均可形成地层岩性油气藏的富集。
对于以单旋回沉积为主的二连盆地小湖盆,巴音都兰和乌里雅斯太凹陷低水位体系域沉积多表现为“填平补齐”性质,储层物性差,缺乏有效的烃源层,不利于岩性油气藏的形成。而高水位体系域常形成扇三角洲、湖底扇等沉积体系,如乌里雅斯太凹陷发育湖底扇等沉积体系,砂体发育,具有良好的储集能力(图6-13)。纵向上,砂体紧临湖侵体系域形成的泥岩集中段,油气供给条件优越,之上覆盖有湖侵体系域(或高水位体系域)湖泛泥岩,封盖条件好,组成理想的生储盖组合,因此易于形成岩性油藏。

图6-13 乌里雅斯太凹陷地震层序框架示意图

对于多旋回沉积为主的大型湖盆,如阿南凹陷,其湖盆形成早期,在凹陷边缘地区发育低水位体系域沉积砂体,而在凹陷的沉积中心往往侧变为大面积烃源岩分布,从而形成旁生侧储的组合;同时,其上部湖侵体系域的广泛分布,既进一步丰富了油源条件,又提供了区域性盖层,形成上生下储成藏组合。因此,其低水位体系域、高水位体系域均有利于地层岩性油气藏的形成,如哈46 砂岩上倾尖灭油藏主要分布在腾一段高水位体系域,而哈36、哈19和哈39地层油藏主要分布在阿尔善组低水位体系域(图6-14)。

5. 油气可采系数

根据可采系数评价单元分类标准,松辽盆地石油评价单元类型主要包括中生代坳陷中高渗评价单元和中生代坳陷中低渗评价单元;天然气评价单元类型主要包括中生代坳陷中高渗评价单元和火山岩评价单元。其评价参数和可采系数取值见表8-1、表8-2。
表8-1 松辽盆地石油可采系数评价表


表8-2 松辽盆地天然气可采系数评价表


油气可采系数

6. 油气可采系数

渤海湾盆地评价单元类型主要包括古近系和新近纪复杂断块中高渗、中低渗,陆内裂谷断陷评价单元,碳酸盐岩缝洞和潜山评价单元。其评价参数和可采系数取值见表8-3。
表8-3 渤海湾盆地石油天然气可采系数评价表


7. 油气可采系数

四川盆地石油评价单元类型主要是碳酸盐岩低渗评价单元;天然气评价单元类型主要包括碳酸盐岩缝洞、礁滩、碳酸盐岩低渗和致密砂岩评价单元。其评价参数和可采系数取值见表8-6和表8-7。
表8-6 四川盆地石油可采系数评价表


表8-7 四川盆地天然气可采系数评价表


油气可采系数

8. 全国油气可采系数计算和可采资源评价

通过技术培训会、问题解答等方式,使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石油、延长油矿、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广州海洋局、青岛海洋地质所、成都地质矿产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11个单位的资源评价技术人员掌握可采系数取值标准、类比评价标准及应用方法,从而开展全国129个盆地油气可采系数计算和可采资源评价,其评价结果见表7-5。
表7-5 各单位评价区域内油气可采系数和可采资源量统计表


(一)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负责评价的盆地共有44个,包括:①松辽、渤海湾盆地等已有油气田并规模开发的8个重点盆地;②依兰—伊通、海拉尔盆地等已有油气田的5个盆地;③彰武—黑山、赤峰盆地等有少量油气产量或探明储量的4个盆地;④银—额、河套盆地等有油气远景的27个盆地。
根据可采系数评分标准和取值标准,考虑不同的盆地类型,分盆地、评价单元和评价层系计算和确定了可采系数。各盆地由于地质条件不同,考虑的三次采油技术也有所差异,因此最终确定的可采系数也不尽相同。通过评价,中国石油负责评价的盆地(不包括塔里木和渤海湾盆地)石油可采系数为30.51%,天然气为60.79%;石油可采资源量为96.97×108t,天然气为14.8×1012m3。
(二)中国石化
中国石化负责评价的盆地共有31个,包括:①渤海湾、塔里木盆地等已有油气田并规模开发的3个重点盆地;②苏北、江汉盆地等已有油气田的4个盆地;③百色、陆良盆地等有少量油气产量或探明储量的7个盆地;④南华北、兰坪—思茅盆地等有油气远景的17个盆地。通过评价,中国石化负责评价的盆地(不包括塔里木和渤海湾盆地)石油可采系数为32.72%,天然气为66.06%;石油可采资源量为8.93×108t,天然气为2.92×1012m3。
(三)中海石油
中海石油负责评价渤海湾(海域部分)、南黄海、台西和台西南(又称“台湾海峡盆地”)、珠江口、琼东南、莺歌海和北部湾盆地。通过评价,中海石油负责评价的盆地(不包括渤海湾盆地)石油可采系数为31.65%,天然气为63.43%;石油可采资源量为11.66×108t,天然气为2.29×101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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