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2021年新规定

2024-05-16

1. 生育津贴2021年新规定

2021年新规定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从职工交缴生育保险到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生育后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领取所需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银卡复印件(备注本人手机号、姓名和开户行地址);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5、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是在所属机构开具盖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复印件;6、产前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等;7、出院结算单据;8、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病例(包含入院、分娩、出院、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的完整病例)。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如下:1、生育后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拿上述填好的表格,到丈夫单位盖章并由双方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2021年新规定

2. 生育津贴政策2021年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 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策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策:1.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从开始交缴生育保险到你的孩子出生,足额缴纳12个月,这样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了。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3.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策

4.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

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可以申请领取,当然不同省份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1、生育津贴领取所需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银卡复印件(备注本人手机号、姓名和开户行地址);(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5)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是在所属机构开具盖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复印件;(6)产前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等;(7)出院结算单据;(8)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病例(包含入院、分娩、出院、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的完整病例)2、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1)生育后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拿上述填好的表格,到丈夫单位盖章并由双方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5.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策

2021生育津贴新政策足额缴纳十二个月生育后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男方可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具体如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生育女职工产假满三十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1年生育津贴新政策

6. 国家生育补助新政策2021

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如下:1、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从交生育保险到孩子出生,足额缴纳12个月,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若所在单位没缴纳社保,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但是当事人可以去申请这个费用由单位为当事人支付;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生育津贴低于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生育津贴高于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当事人;3、夫妻双方生育保险,若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若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2022生育津贴政策最新

2022年生育津贴待遇新标准 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01      生育津贴新变化      随着产假的延长,各省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与申领方式也有了变化: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变      随着三胎的开放,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缩短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      广东省      主要有两点变化:      1、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对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延长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在新规公布前,广东省对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的申领和报销的要求必须是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办理。但新规之后, 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福建省      福州、漳州、三明的所有参保人员,分娩前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即便只连续参保1个月),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津贴待遇。      宁德、泉州地区的参保人员,只有新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不满12个月,才能享受正常职工50%的生育待遇。      莆田、龙岩、南平和平潭的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纳未连续满12个月,只能享受50%的生育医疗报销,没有生育津贴。      福州和莆田分娩前12个月(含当月)生育保险有中断超过3个月以上,补缴后生娃,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待遇。      生育津贴申领方式有变      截止目前,重庆市、河南郑州、浙江省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方案。      重庆市      自2021年4月开始,重庆市社会事务中心在全市首推的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系统正式启用,通过医院、医保信息交互,只要在指定医院使用生育报销生育费用的重庆市高新区参保员工,无需申报即可按月领取生育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享受生育津贴。      浙江省衢州市      于2021年11月打造了“衢州医保无感智办”多场景应用,其中包括 生育津贴秒到账服务。      只需医护人员上传产妇诊断数据至医保系统后,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若符合,接下来医护人员将和产妇对接完善相关生产信息。      提交成功后,生育津贴就能立即发放到产妇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整个过程中产妇只需要配合医护人员签署一份《生育津贴申请承诺书》。      河南省郑州市      3月16日,2022年郑州市医保经办系统十件实事确定,其中确定将在2022年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一站式结算”。      实现产前检查费和停保女职工、男职工无工作配偶生育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计生手术参保人生育津贴等直接结算;实现异地生育、计生手术参保人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等一次性支付。      02      2022年版生育待遇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的组成      生育保险待遇通常分为: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其中,计划生育手术主要是指: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产后结扎输卵管等。      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这里的生育医疗费用主要是指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时涉及的医疗费用,这些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女职工在相关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即可。      其中:      产前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未携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法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生育的 (部分省市有所差别,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2、职工在生育时,医保处于在保状态。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与额度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51酱提醒:      并非所有的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部分省市有法规, 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这也就是说,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法规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 由用人单位按照法规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这里给大家举例看看广东省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有哪些:      序号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假期天数      1      取出宫内节育器      1天      2      放置宫内节育器      2天      3      输精管结扎      7天      4      输卵管结扎      21天      5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14天      序号      生育项目      假期天数      1      顺产      98天      2      难产(剖腹产、会阴III度破裂)      加30天      3      多胎      加15天      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根据医疗机构建议15-30天      5      怀孕4-7月流产      42天      6      怀孕满7个月流产      75天

2022生育津贴政策最新

8. 2021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实践中,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发放。生育津贴的提交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再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