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

2024-05-15

1. 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

一、办事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1]301号)二、办理条件:1、办理《异地就医证》的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约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临时回锡,发生急、危、重病医疗费用。2、本市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划卡的门诊医疗费用。3、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及探亲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急救的门诊医疗费用。三、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扣除自费医疗费用及特殊自理部分。3、报销付款四、申办材料:1、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凭《异地就医证》、医疗保险病历证、社会保险卡(IC卡)、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临时回锡,发生急、危、重病医疗费用时,凭单位证明及上述材料审核报销。2、本市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发生的未划卡的医疗费用凭单位证明、医疗保险病历证、社会保险卡(IC卡)、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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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

2. 无锡医保报销

无锡社保卡报销范围,无锡医院看病报销比例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无锡社保卡报销范围及看病报销比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
      无锡社保卡报销范围,无锡医院看病报销比例由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无锡社保卡报销范围      (一)普通门诊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门诊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等12种慢性病:应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不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到社保中心设在各区的办事处登记并约定后,70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满8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6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二)普通住院      1、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三级医院:在三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下同);      ◆二级以下医院: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在职职工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自付减半);      ◆社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比例为8%(退休自付减半);      2、大额费用:4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92%和8%。      3、住院起始费:首次住院应支付住院起始费(门槛费)三级医院在职950元,退休750元;二级医院在职750元,退休600,一级医院统一为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300元,年内第二次住院为上述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上述标准的25%。      (三)门诊特殊病      医疗费用免起始费,享受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      (四)办事机构      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办,办事窗口设在各区办事处。      (五)异地就医备案      如您长期生活或被公司派驻在异地工超过半年以上的,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加盖单位、及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的章)、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领取《异地就医证》,可在异地选择三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的资料:如您在异地发生住院费用并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请在出院后尽快准备以上资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报销:      ◆个人二代身份证、社保保障卡;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有效票据及费用明细;      ◆异地就医证;      ◆个人银行卡。      (六)大市一卡通      已经领取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无锡市(含江阴和宜兴)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大市一卡通”登记申请。登记成功的参保人,可以在保持参保地就医待遇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地作为就医地。可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无锡医院看病报销比例      二、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普通门诊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限额800元(含医保范围内个人分担部分);      ◆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4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二)普通住院和门特      ◆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基金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      ◆最高限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为90%,其费用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最高限额。      (三)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流程:      1、首先参保病人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不满3周岁的少儿,可直接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2、现有医疗技术不能提供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上列证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有效期三天),转至市区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如遇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4、急症(需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及未划卡医疗费用,到参保人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三、医疗保险不保障的内容:      参保人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在个人约定定点服务中心之外就医发生的费用;      (2)参保居民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和设施范围标准外的费用;      (4)整形、美容手术;      (5)生育费用;      (6)出国、出境期间;      (7)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发生的医疗费用;      (8)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四、异地就医      (一)江苏省内其他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异地人在无锡就医:      1、异地参保人先到参保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成功登记;      2、凭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到无锡办理当地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到无锡指定医院划卡结算。      (二)无锡参保人到江苏省其他地区异地就医:      1、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可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2、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就医地选定3家不同等级的公办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3、如需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同等条件下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首诊医疗机构;      4、到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成功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至次年6月底结清,逾期不予报销。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享受对象: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保障范围: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三)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未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体系的,都不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比例及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      ◆度大病医保起付线为万元,补助金额不设封顶线。      ◆此外,锡城往后每两年将由人社、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出台新的起付标准。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在逐步完善中,我们也期待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也可以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3. 无锡医保怎么报销

医保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生活质量而推行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看病贵的社会问题。那么,无锡医保怎么报销呢?只需您带好报销所需材料,前往医保局即可进行报销。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报销材料
1、门诊
病历、费用明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定点药店购处方药需附处方;
2、住院
转外就医:《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转诊登记表》、外地诊治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证、IC卡、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有效单据等;
异地住院:门诊病历、急诊证明、出院小结、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证、IC卡、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有效单据等。
报销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初审
(1)检查参保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正确,相应待遇享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资料不符合要求,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
(3)根据医疗费用清单进行审核,填写《无锡市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4)将医疗费用明细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5、打印《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3、复核
(1)对初审的资料进行复核;
(2)符合报销规定的,在报销单上签字;
(3)负责对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审核: 医疗费用5000元---10000元以内的(崇安、锡山、惠山5000---30000元),办事处医保负责人审核。
复审: 医疗费用10000元(崇安、锡山、惠山30000元)以上的,监察室工作人员复审。
核准: 医疗费用30000元以上的,中心分管副主任、主任根据监察室复审意见签字核准。
4、办理
(1)将审核过的《无锡市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并打印《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三联);
(2)将《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交给财务部门。
5、结付
财务人员凭《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将报销金额计入参保人员银行帐户或支付现金。
保哥提示:无锡医保报销有哪些步骤,带好报销所需材料,前往医保局,通过审批后即可收到报销金额。

无锡医保怎么报销

4. 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吗

一、办事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1]301号)二、办理条件:1、办理《异地就医证》的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约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临时回锡,发生急、危、重病医疗费用。2、本市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划卡的门诊医疗费用。3、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及探亲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急救的门诊医疗费用。三、办理程序:1、受理;2、费用审核;扣除自费医疗费用及特殊自理部分。3、报销付款四、申办材料:1、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凭《异地就医证》、医疗保险病历证、社会保险卡(IC卡)、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临时回锡,发生急、危、重病医疗费用时,凭单位证明及上述材料审核报销。2、本市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发生的未划卡的医疗费用凭单位证明、医疗保险病历证、社会保险卡(IC卡)、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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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锡医保卡如何报销费用?

  无锡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医保卡不是电话卡,个人是没法充的,每年会有钱打到卡里,先用卡里的钱就医,用完以后进入自付段,然后进入共付段,年龄不同比例有所不同,发生重大疾病的话,社保给付的比例会高一点。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去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因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无锡医保卡如何报销费用?

6. 无锡社保的医疗险是怎么报销的

21、参加居民医保住院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9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5%(二级医院为75%)和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减半执行。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22、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在门诊上有什么待遇?
  答:门(急)诊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在800元(含800元)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减半执行。超过8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7. 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流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目前也是可以直接在医院的设立的医保办直接办理结算的。流程是: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流程是: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无锡医保报销怎么办理流程

8. 无锡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的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等,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实际的参保条件不同,报销的范围、条件、标准也不同,具体医保报销政策可以咨询当地医保局,结合自身所投医疗保险类型确定。一、城镇职工(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在职950元,退休750元;二级医院在职750元,退休600元,一级医院统一为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300元。2、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年内第二次住院为上述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上述标准的25%3、住院费用:(1)三级医院:在三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下同);(2)二级以下医院: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自付减半);(3)社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住院起始费以上4万元(含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比例为8%(退休自付减半);4、大额费用:4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92%和8%。(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门诊统筹: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2)门诊慢性病:70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满8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6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二、城镇居民(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基金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支付额为:10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办理转诊的比例的50%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