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是不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必须保全

2024-05-14

1. 申请财产保全是不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必须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是保全另一方的财产。申请人的财产不需要保全,也没有这个程序,但申请保全的人得提供担保。

  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是不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必须保全

2. 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

当然需要提供担保。防止有些人恶意保全,损害他人利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 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保全财产的申请,应人民法院要求提供一定的担保后,由人民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保全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4. 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留等强制措施,防止财产处分、转移灭失导致无法执行的法律措施。

5.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又称诉讼保全申请书,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要求。
其内容结构为:(1)标题: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作标题
(2)民事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申请人相同
(3)请求事项:
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查封其财产等。
(4)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的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5)结尾: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署名申请人(单位)名称;申请的年、月、日。
写明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6.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写明需要保全的财产名称、数量、地点、法律依据,交纳财产保全费用和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就可以了。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

7.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又称诉讼保全申请书,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要求。
其内容结构为:(1)标题: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作标题
(2)民事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申请人相同
(3)请求事项:
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查封其财产等。
(4)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的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5)结尾: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署名申请人(单位)名称;申请的年、月、日。
写明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

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8. 什么是财产申请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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