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的目录

2024-05-16

1. 税务代理实务的目录

第一部分历年试题规律总结与趋势预测一、教材基本结构与变化情况二、历年考试试题总结与分析三、2007年考试趋势预测第二部分各章内容辅导及强化练习第一章导论本章内容解读重点、难点及历年考点典型例题解析同步强化练习题及答案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本章内容解读重点、难点及历年考点典型例题解析同步强化练习题及答案第三章税务登记代理实务本章内容解读重点、难点及历年考点典型例题解析同步强化练习题及答案第四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本……

税务代理实务的目录

2.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业务概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与税务师事务所联系,委托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业务的主要内容为:办理涉税鉴证、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财物、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委托税务代理可以是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
二、税务代理的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代理关系的成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税务师事务所商定代理事宜后,双方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和住址、代理项目和范围、代理方式、塞利期限、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它需要载明的事项,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师事务所按规定缴纳代理费用后,代理与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当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发生变化时,被代理人应及时向代理人提出申请,修订协议书。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二)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三)税务代理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四)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
五、代理事宜的执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理办税事宜,必须按签定协议的内容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有关资料,保证代理业务正常进行。
六、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税务登记】业务范围是什么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业务范围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5.制作涉税文书;6.进行税务检查;7.建账建制;8.办理账务;9.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10.受聘税务顾问;11.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人员的出现,推行税务代理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随着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税务代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制度,使其逐步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正由于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事务,涉及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中国建立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自愿、公正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4. 税务代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税务代理的范围: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代理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国税、地税)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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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有哪些

1.税务代理的范围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注册税务师所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财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税务代理。同时,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纳税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办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办理,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例如,《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6条、第30条都明确规定了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事项的委托,并有义务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及报告有关税务机关。2.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0条规定的10项代理业务范围,是就全部税务代理业务的总体而言的,具体到某一个代理人的委托代理项目,有可能多也有可能少,这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愿,据此,《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这说明税务代理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有哪些

6. 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

 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地进行考试,我特意收集整理了税务师《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助你顺利备考!
         注册税务师概述
          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提示】注册税务师个人不得独立执业。
         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1.涉税服务业务包括: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2.涉税鉴证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
         (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4)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作为代理人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作为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注册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同时,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但是这种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注册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委托方发生损失的,委托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2)依法代理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税务代理的含义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六、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4.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税务师考试知识点】 
         标准条件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具体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

7. 什么是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1.什么是税务代理?什么是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2.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什么?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3.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4.税务代理的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税务代理人涉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必须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的原则,自愿有偿的原则。税务代理人超越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2千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税务代理人,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8.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第三章 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

 税务代理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的基本情况;(二)代理事项名称、要求及范围;(三)审验重点内容及重点环节的选择;(四)采取的方法及所需的主要资料;(五)代理工作量及实施进度和时间预测;(六)人员安排及分工;(七)风险评估;(八)代理费用预算;(九)其他。 在税务代理过程中,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向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一)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的;(二)委托人授意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自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税务师事务所应建立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制度。税务代理工作底稿是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书面工作成果和获取的资料。 税务代理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委托人名称;(二)委托业务项目名称;(三)委托业务项目时间或期限;(四)委托业务实施过程记录;(五)委托业务结论或结果;(六)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七)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八)其他说明事项。 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应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分别编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标题;(二)委托人名称;(三)代理事项的具体内容、政策依据;(四)代理过程;(五)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处理意见或建议;(六)代理结论及评价;(七)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对外出具的代理报告,由承办的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经有关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交委托人签收。委托人对代理事项不要求出具代理报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报告,但仍应保存完整的代理业务工作底稿。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外;(二)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三)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二)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第三十八条 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