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办理?

2024-04-29

1.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办理?

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地点和程序):
1、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具有本市户籍,由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抚养管理,并在本市居住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及其指定的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8.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凭户口簿、就读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扩展资料: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收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享受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缴费时间:
(1)符合参保范围第2、6条的新生儿,即具有本市户籍、或为《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2)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1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学年中途加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保”)、或转学至外省市的少儿,自加入城保或办妥转学手续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参考资料: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上海红十字会官网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办理?

2. 少儿医保和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和使用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也称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
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扩展资料:
原少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从按规定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这样,参保少儿的门诊就医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参保少儿可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少儿门诊就医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时,需在就医时同时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这样,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将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少儿医保-百度百科

3.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

上海少儿互助金的报销范围包含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部分罕见病的特殊食品费用以及特异性药物费用。
以住院医疗费用为例,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等,可报销部分住院医疗费用。

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上海少儿住院基金(下简称基金)办理是在居住地的社区卫生中心(也就是社区医院),正常情况下,宝宝要去打第二针乙肝疫苗的时候可以同时办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如果错过了,可以去各区县基金办(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基金办)办理。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

4.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等,可以享受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2.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3.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患儿,按规定报销治疗用特殊食品费用;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新生儿患病住院后,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在设立新生儿病房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新生儿须先办妥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手续,然后按以下情况结算:1、如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两项参保手续均办妥的次月出院的,可凭医疗证、住院结算证明单(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在医院记账结算。2、未在医院记账结算的,于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零星报销。3、零星报销所需材料:医疗证(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明细账单(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     上海少儿住院基金(下简称基金)办理是在居住地的社区卫生中心(也就是社区医院),正常情况下,宝宝要去打第二针乙肝疫苗的时候可以同时办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如果错过了,可以去各区县基金办(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基金办)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办理?

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地点和程序):
1、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具有本市户籍,由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抚养管理,并在本市居住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及其指定的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8.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凭户口簿、就读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扩展资料: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收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享受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缴费时间:
(1)符合参保范围第2、6条的新生儿,即具有本市户籍、或为《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2)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1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学年中途加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保”)、或转学至外省市的少儿,自加入城保或办妥转学手续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参考资料: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上海红十字会官网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办理?

6. 少儿医保和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和使用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也称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
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扩展资料:
原少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从按规定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这样,参保少儿的门诊就医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参保少儿可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少儿门诊就医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时,需在就医时同时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这样,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将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少儿医保-百度百科

7.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

新生儿医保卡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
新生儿医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是针对新生儿在保险保障内产生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少儿基金是由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基金。
新生儿医保卡的参保对象是所有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少儿互助基金的参保对象是具有居住地户口、居住证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
少儿互助基金50%由家长自理,50%有基金按规定分级支付报销,新少儿医保由个人先行垫付承担,然后再按不同比例和报销标准进行比例报销。

报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
3、新生儿医保卡。
4、参保人父母在上海办理开通的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参保人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

8. 少儿医保和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和使用

凡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