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024-05-14

1. 中国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1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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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 医疗保险的问题

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 商业医疗报销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与住院医疗。

3. 医疗保险的问题

1.商业医疗险和社保的保险范围是一样的。自费药不报。
2.商业医疗险也是补充性质的,就是报销额度不会超过实际花费金额。
3.商业险和社保不能重复报销,只是报销社保报销后的余额,自费药不报。 
4.如果一年交一千元,在三级甲等医院花10000元,能理赔多少?按百分之多少报?
  a.假设年交一千元购买了2万的商业险。报销比例是80%
(10000--自费部分--社保报销部分)*80%= A  A<2万,赔付A。
   b..假设年交一千元购买了2万的商业险。报销比例是80%。假设你住院花费10万。
  (10万--自费部分--社保报销部分)*80%= B  B>2万,只能报2万,不能超过购买金额。 

先报社保、农合,再报商业险。

医疗保险的问题

4. 医保问题的产生原因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1、社会方面因素(1)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落后,个人对医疗费用承担能力低下,是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基础。(2)社会舆论总偏向于“弱者”的观念,媒体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报道,助长患者及家属的对抗心态和势力。(3)社会法制观念薄弱。执法机关在干预、协助处理医疗纠纷中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医院陷入被动局面。2、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3、未说明可能之后遗症和药物副作用这项原因其实也属于医患双方对于愈后认知的差距,医师在进行治疗之前,并未向病人说明或详细解释可能产生之后遗症,因而在去除原有之病状后,产生出后遗症时,病人无法接受,进而引发纠纷。有些药物之副作用,只有在比例极少的病人会发生,医师在用药时,往往忽略告知病人,或是怕告知以后,病人反而拒绝服用的情况,因而没有告知病人这些药物的副作用,当病人有严重的副作用产生,自然怪罪医师。4、医院责任方面的原因(1)、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生硬;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导致诊断错误;值班不坚守岗位,抢救不及时;对急、危重病人不及时转院,延误治疗;(2)、“马虎”现象:操作不到位,技术不精益求精,工作不踏实,敷衍了事,违反医疗操作规程;(3)、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以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4)、更为严重的是上下级医师或同行之间在病人面前相互拆台,导致医患纠纷一触即发;(5)、违反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不能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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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关医疗保险的问题

问1: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谁承担?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地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企业承担10%, 个人承担2%+3元。问2:哪些情况不归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答:(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 在境外就医的。问3:退休后还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吗?《60岁退休但社保还没缴够15年,我的养老金是不是就没了?》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4:医疗保险跨地区缴费累计计算吗?答: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问5:职工患病如何计算医疗期?答: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时限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按病休是计算。问6:异地就医费用如何报销答:异地就医有两种报销方式:(1)持卡结算:先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选定异地就医医院,目前只能办理住院)。(2)手工报销:在外地定点医院看病,符合北京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费用,都可以回来在社保所手工报销。

有关医疗保险的问题

6. 医疗保险的 一些问题。

1、医疗是当月缴纳当月生效,就可以享受报销的待遇。
2、退休时,医疗是要求男性交满25年,女性交满20年后方可报销。
3、医疗不需要连续缴纳,也是累计的年限。
4、医疗不象养老保险交的多领的多,医疗只有年限问题,跟交多少无关。你到了这个年限就可以给你报销了。
5、报销生孩子的费用不是医疗保险是要缴纳生育保险才能报销,报销生育险是需要在生产前交满一年方可报销。
个人认为,交钱少的合适。你可以按上述条件自己比较一下,仅供参考。

7. 医疗保险的问题

新生儿不可以用父母的医疗保险报销,可以办理新生儿自己的医疗保险,住院报销。
    城镇户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到社区或居委会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对应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仍按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医疗保险基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65%和55%。
    
住院报销须注意: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居民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
    
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医疗保险的问题

8. 目前医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分析:1、保障对象界定模糊。2、制度的实际受益率较低。3、参保的可持续性弱。4、缺乏衔接措施。5、政策宣传不够。从总体来讲,各职能部门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社区宣传不成体系,如在张贴栏里贴张“致居民的一封信”就算是宣传,而网络信息系统更新缓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