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买保险经验

2024-05-14

1. 求买保险经验

•有关商业保险,在考虑之前,先明白购买保险的几个“先后”:先保障后理财;先大人后小孩;先重点保家庭经济支柱后保其他家庭成员;先人身保障后财产保障。 
•关于宝宝的保障主要是医疗和教育。
一、医疗方面:首先先完善社区儿童医保,其次普通小疾病医疗根据大人的单位福利状况(是否有宝宝的跟随报销情况),来适当补充。同时由于宝宝的活泼好动,意外伤害中的磕磕碰碰,烧伤、烫伤、猫抓狗咬的事情也在所难免;由于环境的污染,装修的污染、食品的安全问题导致未成年人的重大疾病的发病几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关于宝宝的意外医疗和重大疾病要及时补充。
二、教育储备金方面:当前教育储蓄类的险种中,主要分为两类: 
1、是传统教育年金保险,比如15岁(一般是上高中的年龄)开始每年领取,连续领取到大学毕业结束。还有领取保险金到25周岁的,作为其留学金或婚嫁金的,这样险种领取金额固定、保障明确。 
2、是市场目前较热的万能险、或投连险,以投资增值方式作为将来教育的储备,主要体现在三大灵活性:交费灵活、保障灵活、支取灵活。一般需要中长期的持续缴费投资妨显效用,当然其收益机会也可能大于传统教育年金险种。
保险的保障功能千万不要忽视!!

求买保险经验

2. 保险公司卖保险,业务好做吗,求经验

(作为一个对保险大多还是有抵触的国家说真的保险不好做,但是保险的前景是非常好的因为国家正在大力支持保险这个行业)
保险业务员需要注意如下:

第一要作好1到3个月不开单的心理准备。
第二千万不要因为主管或者公司催你出单或者因为有奖励就急于向你的亲朋好友推销保险,这样只能造成你的亲朋好友对你的反感。如果他们有保险意识又愿意帮助你的话那又当别论。
第三不要将赚钱看得很重,看到客户的时候如果你的眼里只有钱,心里想的是做了这个单子能赚多少佣金的话那你肯定干不长。
第四,一切的话术和拜访活动最好都先从陌生人开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陌拜。亲戚朋友之间只需要告诉他们你现在在保险公司做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你要从现在开始处好周围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尽量能帮人的的时候多帮助人,以诚相待,乐于助人。而不是见人就说保险。这样以后他们只要有了意识一定会找你买的。
第五,尽快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保险知识的水平。每天说保险的拜访必须是陌生人,找熟人的时候只能是聊天联络感情或者是帮助人。
只要你能做到以上5点,祝贺你将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保险业务员,从此你的保险之路将越走越宽。

3. 跪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问题有经验或高手进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目前,全国在校大学生达2400多万人,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筹资标准、参保方式、管理办法和待遇标准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普遍性、保障性、补偿性、共济性、福利性、公平与效率兼顾等原则表明:国家把在校大学生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对象,不仅完善了医保制度、保障了大学生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公正。同时,更应该强调大学生在参保方式上必须有强制性。目前,高校大学生中认为可以不参保的理由是:学生年轻,身体好,疾病发生率低,不愿为这么小的风险去缴费参保。表面上看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大局及长远看,这是一个缺乏自我保护、保险的意识问题。发达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经验证明,在校大学生应强制参保。如德国所有在校就读的大学生都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否则不能在德国大学注册,学生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会出具证明,大学生凭此证明方可到大学注册。《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就是社会医疗保险强制性的体现。所以,有了强制性,才有广大的参保学生,才有‘大数法则’,才有基金的共济,才能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才能实现既“保大病”也“顾小病”,才能真正解决大学生医保“受惠广度”与“受惠深度”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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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开展好医保工作?

1

全面优化现行医保制度体系

新形势下,医保面临提质增效的压力。既要用有限的医保资源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还要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在这样的背景下,医疗保障体系也需要像我国的经济结构一样,从规模扩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做好这个前提,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才能有好的制度环境,事半功倍,高效运转。所以,有专家建议尽快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改变政策僵化局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保障绩效,建成高质量的医保制度体系。比如在制度政策层面,改革个人账户制度,避免个人账户资源浪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让医疗机构从“多收多赚”转变为“多省多赚”,形成主动控费的内生动力;平衡门诊与住院待遇差异,解决门诊转住院问题等。

2

补上医保监管立法的短板

医保监管法律是当前推动医保监管的重要抓手,应系统梳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医保基金监管办法(或条例),将已经成熟有效可行的基金监管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相应法律法规,为医保监管提供上位法的支持,也为依法监管提供可操作的具体依据。

要注意二个问题:一是医疗保障监督法律条文应该更加科学、可操作,尽量避免出现社会保险法这种有法难依的窘况,也同时避免出现言语表述过于模糊的问题。二是要与现有的法律体系相融合,加强与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的协商和对话。地方经验:2011年,上海市就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以监管办法为核心,包括就医规定、医保目录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规范,为规范医保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层面医保监管立法的短板。

3

重建医保执法监管体系

目前正值机构改革窗口期,有利于重构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各地医保部门可充分利用这次机构改革契机,建立专门的医保监管执法队伍,并根据“医保监管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制度上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厘清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的职责定位和内在联系,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补互助的监管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此外,还应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复议监督范围和行政诉讼范围,畅通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的诉权渠道;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情况、基金运行情况、执法监督情况,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报销政策、医保目录调整等,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创造条件。

4

完善协议管理

协议管理是基金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当前最重要的抓手。需细化协议内容,针对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制订个性化的定点服务协议,明确违约行为及处理办法。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坚决堵塞风险漏洞。当前,无论协议签订还是协议执行,都有失之于宽,失之于松之虞,应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让协议管理贯穿业务全流程。

5

完善智能监管平台

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在全国90%的统筹地区都已经上线,但大部分地区的监控较为简单粗放,碎片化严重,远没有发挥出医保大数据的应用价值。应从更高层次统筹推进智能监管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医保大数据应用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的政策指导。二是推进数据标准化,提升数据质量。三是探索建立医保数据安全应用管理机制。四是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来源的多渠道化。有的地方智能监控体系较为成熟,如成都市的实时监控,包括入院办理、出院办理、医嘱上传、住院明细上传、结算等,都有详细的数据呈现,而且逐渐开展靶向监管和购销存管理,并将监管延伸到医疗机构的科室和医务人员。上海市则充分依托医保大数据,开发了医保大数据监管系统,包含门诊、住院、药品、耗材、医师等八大板块,初步实现了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渠道全过程,监管手段智能化。

6

构建综合监管机制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比如,自上而下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商务、审计、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都参与进来。加强行刑衔接,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强震慑。

7

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

由于医疗保障服务涉及的领域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专业性比较强,如果产生一些争议的时候,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有利于问题得到公正和权威的解决。所以,应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大数据应用企业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建立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

8

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并探索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建立个人惩戒制度,将医保领域涉骗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使其一地违法,全国受限,发挥好联合惩戒威慑力。

9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建立及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全社会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主动与欺诈骗保行为作斗争。积极曝光典型欺诈骗保案件,形成震慑,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的舆论氛围。

10

完善重点药品监控制度

可结合各地经验,调整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强对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使用情况的跟踪监控,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数据统计发现,我国药品使用的集中度非常高的,比如中成药,前5%的品种占了95%的费用。因此做好关键少数的监控,对医保基金和整个医疗费用的合理使用都有很大的帮助。可参考国外经验,对一些重点品种进行单独的预算管理。

11

积极配合做好异地就医监管工作

随着异地就医工作的不断推进,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兄弟省市医保经办部门,协同调查异地就医零星报销异常情形,调阅就医医院病史情况,去伪存真,共同防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另一方面,推进异地就医工作重心要由“联起来”向“管得好”转变,落实就医地监管责任,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统一监管范围,着重配合参保地加强备案管理,不断满足本市及异地参保人员住院需求,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的贯彻执行。

12

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

对于不同的监管对象,有针对性的监察,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13

探索建立国家医保医师制度

要想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就要管好医生手中这支“笔”。各地目前实践的医保定点医院执业医师管理,规范性较差,考评内容不统一。国家层面应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把对医保定点医院执业医师的处方考评工作制度化,制定实施医保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并上升为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性管理制度,在全国推广落实。

14

探索建立医保从业人员派驻制

有专家建议,医院内部医保从业人员应划归医保部门统一管理,切断医院医保人员与医院之间的人事利益联系,避免医保人员监管医生投鼠忌器。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岗位设置、门槛准入、职称评定等政策倾斜,将医院内部医保从业人员打造成专业化队伍,而不是安排医护人员养老的照顾性岗位,要让医院内部医保办成为医保监管的桥头堡,把医保监管直接渗透到医院科室的日常运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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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疏甚于堵,防骗如治水,加强疏导有利于激发各行为主体内在遵纪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避免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起到事半功倍效果。一是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健全执业规范、质量考核、日常监管、患者权益保障等监管制度。三是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合理用药评估、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等制度。四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措施,完善临床路径和指南,约束医疗服务行为,提高诊疗效率,避免医疗资源浪费。五是积极支持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等等。总之,要引导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主动规范医药服务行为。

16

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

最后,还有一个非常基础且重要的因素不能忽略—— 医疗服务市场环境的改善。 专家建议,国家应大力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放开社会办医、社会药店的诸多限制,让各种产权性质医药服务机构成长起来,打破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最终形成差异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格局,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改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打通梗阻,让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事半功倍,甚至水到渠成。

5. 医疗保险的体会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人口的主要医疗保障制度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回顾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推广与发展,衰退。接着对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各种医疗保障的形式在农村的作用都是非常有限的,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仍然主要是依靠家庭来解决的,医疗保障,特别是社会医疗保障基本上处于一个“真空地带”。因此,2003年中国政府提出要建立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本文主要介绍了了山东省的两个地区试点推行的情况——青岛市崂山区和德州市临邑县,在此基础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基本方向。 

关 键 词:农村医疗保障 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保障模式 

一、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我们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是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2] 
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3]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5%。[4] 
二、 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们先看一下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在我国农村的情况: 
1、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2、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失为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说它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但是,商业医疗保险是盈利性和自愿参加的,为了保证利润的获得,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的时候往往会把那些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却是最迫切的。另外,由于政府并没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强制农民必须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并且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非常慎重,他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承担的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所以,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是很有限的。 
3、社会救助——享受的范围非常有限 
目前我国在农村针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幼儿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但是这种制度的覆盖范围是非常有限的。 
4、邻里互助 
邻里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优良传统,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正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诠释。这种邻里间的互助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上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和比较低的水平上发生,对于一些患重病、大病的情况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所以,邻里互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0年代,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模式的合作医疗体系试点,主要有“福利型”、“风险型”和“福利风险型”3种。虽然1997年1月中央提出“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但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只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项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而后者无法独自解决相关的财政投入和农民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性问题,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广大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基本是依靠家庭保障来解决的。 
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及政策规定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5]随后,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以在山东省的试点为例 
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也是从2003年开始的,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2号)》中,结合山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和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为试点阶段。省里确定临邑、五莲、曲阜、青州、广饶、招远、崂山等7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试点县。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市级试点,有条件的市可选择县(市、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试点单位的条件是,当地领导重视,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管理机构健全,农民积极性高,工作基础较好。省级试点县(市、区)由申请试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审批实施。各市确定的市级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农业厅备案。试点结束后,省级试点县(市、区)要写出试点工作总结,由批准部门组织考核验收。 
第二阶段(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为扩大试点阶段。在巩固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6个左右省级试点县(优先考虑将原市级试点县纳入省级试点)。市级试点也要相应扩大。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深入探索和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省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2006年1月至2010年)为全面推行阶段。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至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6] 
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山东省各个地、市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1) 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青岛崂山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的东部,总面积390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39个社区,2003年总人口19.96万,农业人口14.1万,GDP151.1亿元,财政收入9.97亿元,财政支出13.8亿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6175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394元。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了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200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又推出新举措,建立和完善独具特色的“以大病统筹为主,预防保健与大病救助兼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全区参保人数15.36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2%;2004年参保人数16.138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6.82%。低保户人口2152人应缴纳部分,在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全部负担。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坚持政府补助,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的原则。人均筹资额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50元。2003年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61万元, 2004年合作医疗应筹资金806.9万元,结余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合作医疗资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社区居委会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收取,使用区财政局发放的统一收据;社区集体缴纳部分从自有资金中提取,连同个人缴纳资金及经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的注册登记表一同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上交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将资金筹齐后,连同街道补助的资金一并上交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区财政补助的部分,在街道、村集体及个人筹资部分到位后,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补助金拨付到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主要用于大病医药费补偿,2003年80%用于医药费补偿、15%用于大病救助、5%为风险金;2004年75%用于医药费补偿、10%用于大病救助、10%用于预防保健5%为风险金。2003年统筹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三级医院2000元;2004年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比2003年各降低了500元,家庭病床由1500元降到300元。提高了医药费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增加了5-10%。2003年有1868人得到医药费补偿,支出280万元,占预算支出368万元的76%。2004年预计大病补偿人数可达320人,医药费预计支出560万元,占预算支出605万元的93%,受益率以人为单位预计可达到23%,比去年提高了21.9%,家庭受益率可达50.8%,,比去年提高了47.3%。[7] 
(2) 山东省中西部地区­——德州临邑 
临邑县隶属德州市,位居黄河以北,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3.95万。2003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临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2003年6月份,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41.09万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3.49%;2004年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至目前已有41.56万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保率达94.56%。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转诊等规章制度。县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监督委员会和县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按照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资的原则,2003年全县筹集资金944.97万元,其中农民筹集资金410.92万元,省、市、县、乡镇财政补助资金534万元。在就诊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计报销:(1)住院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2)住院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3)住院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4)住院费5000元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住院费8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6)住院费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额10000元。农民就诊时,由定点医疗单位的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在门诊就诊的,药费按比例直接报销,此报销款由村卫生室垫付,月底汇总后交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兑付。住院治疗的,先由农民个人垫付,待出院结账时,按规定报销。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定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将运作基金的23元分为门诊6元和住院17元两部分,分开管理。其中,6元作为农民家庭个人账户,17元作为大病统筹。截至2004年8月份,共有18.5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兑付医疗费827.53万元,其中门诊病人16.9万人次,兑付227.5万元,住院病人21500人次,兑付600.2万元,受益面达45%。[8] 
3、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 
当然,在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 资金来源 
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合作医疗的资金应该是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于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来讲,每年缴纳10元钱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应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部分资金可能会及时划拨到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那些经济基础比较差的市、县(区),情况可能就不容乐观。仅仅依靠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钱,在一些小病的治疗上可能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重病、大病的患者,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就很难发挥分担风险、互助共济的功能。 
(2) 覆盖范围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就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这样一个规定是充分考虑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给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是自愿的原则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在一个家庭中,人为地将老弱病残者与健康者分离,只选择让老弱病残者参加合作医疗;或者是有病的非常乐意参加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则不愿意参加等。这些做法都违背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通过社会攻击的方式来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可能在一些试点地区,由于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行,而广大农民也看到了合作医疗能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从整体来说,我国的合作医疗还处在一个自发自愿的试点阶段,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没有把全体农民覆盖到制度范围以内。 
(3) 服务提供和费用报销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生病的时候需要到定点诊所或医院去接受服务,自由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非常小,这就把各级定点医院或诊所推到了一个具有“垄断”色彩的位置。这些医院或诊所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就会缺少相应的经济刺激,在服务的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可能会大打折扣。而农民在看病就医之后还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报销医疗费用,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大病的高额医疗费能否得到及时的报销也是现阶段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4) 检查监督 
由于从总体上来说,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一个试点的阶段,各个地区在试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了一套独立的实施办法。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些地区的试点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由于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所以才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四、 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合作医疗在政治、经济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村人口的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我们寻找和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这样一个体系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覆盖范围 
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的自愿参加为主,筹集的资金分为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医疗账户部分主要用来支付小病的门诊费用,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用来保障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支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个不相同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相对也比较强,在这些地区可以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加的原则,保险费的缴纳水平也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就可以既保大,又保小,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差的地区,则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的重点是一些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因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造成农民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保障对象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比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也真切的体会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3、保障模式 
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农民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只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障方式。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充分顾及到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合作医疗也不是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的唯一出路。无论是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看,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优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保障模式。任何一个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解决和处理短期的问题,应该有长期的、战略性的考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而合作医疗在制度和管理上并不具有长远的规划,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此外,在城市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下,农村医疗保障也一定要和城市医疗保障统一起来。所以,我哦门要逐步顺应经济与社会下调发展的规律,遵循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计划当中。但是,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各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拘泥于一个模式,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会导致地区之间在医疗保障的保障形势和保障水平方面存在不同的选择: 
沿海地区、高收入的东部农村地区。随着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支付能力也较强,合作医疗的形式正在向医疗保险过渡,可以依托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政府支持,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最终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统一。 
中等收入的中部农村地区。这些地区集体经济实力较弱,加上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所以应该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贫困现象。具体的筹资方式和比例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承受能力确定。 
低收入的西部地区。由于收入水平低,大多数农民难以享受到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处于发展农村医疗保障最为困难的境地。这些地区的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筹资的能力很低,资金总量也较小,保障能力有限,所以可以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建立起在经济上可以负担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卫生服务和提供方案。[9] 
总之,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资料:

医疗保险的体会

6. 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7. 求保险中的经验费率

企业财产保险中确定费率(或保费)高低的主要因素有哪些?:您好!一般而言,在企业财产保险中能,对费率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1、险种:客户投保的险...人寿保险纯费率计算的依据主要是():C具体的应该是经验生命表那就加上D收益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求保险中的经验费率

8. 求医疗保险工作简报三篇。

医疗保险工作简报可以分别将=讲三个方面,医疗保险的知识培训、报销案例、咨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