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2024-05-15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厅56-57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5-82105973、0755-82107567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2. 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怎样修改合同编号

很简单,在你输入合同后,选中你之前填写的项目,是预付还是其他的,然后下拉菜单中有个查询合同的项目输入之前系统生成的合同编码,点击查询,或者按日期来查询,下面列表会出现明细,你在最后一格点击明细,进入页面后,最下面就有个修改的了。

3.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怎么填啊?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的填法:备案表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左上角的号码;业务编号:企业的出口合同号之类或出口业务的顺序编码;外汇局批件号:应该是原来存在核销时出口核销的批次号,现在已经取消核销。拓展资料:外汇局即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货币金融管理当局或其他国家机关,对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管制措施。国家外汇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并设有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在各地区城市共设立36个分局(其中2个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308个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519个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有:(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等。(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等。(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怎么填啊?

4. 深圳外管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咨询电话:0755-22192853。
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咨询电话:0755-25859736。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
传真电话:0755-25590240。
邮政编码:51800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下午17:30。

扩展资料:
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于1981年设立,是深圳市外汇业务的监管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
2、负责辖内外汇经常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辖内外汇资本项目管理工作。
4、依法检查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
6、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5. 关于进出口权当中的-到外汇管理局取核销号码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关于进出口权当中的-到外汇管理局取核销号码

6. 去外管局核销,发现银行水单上没有核销单号码,外管局不受理该怎么办?

水单上显示的核销单号和你要核销和核销单号不相对应没有关系的 外管局只看你核销的水单单号和金额的 相信我,这样操作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般贸易方式

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的文号是 汇综发[2008]170号还是70号?

汇综发[2008]7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延期付汇未登记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的文号是 汇综发[2008]170号还是70号?

8. 行政处罚“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超过7日,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向交通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运管所的证据登记保存行政行为,归还车辆。理由就是超期扣留,又不作出具体行政处罚,违反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