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慈善机构收到的捐款怎么做账
慈善机构收到捐款账务处理:
1、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慈善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资金实行慈善会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
2. 慈善会接受捐赠怎么入帐
1、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慈善会各办事处所募集的资金实行慈善会财 务部统一管理,单独设帐,分类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
3. 慈善捐款会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慈善捐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营业外支出的内容:
⑴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⑶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低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 慈善捐款会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慈善捐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
5. 捐款到慈善机构会计分录
企业捐款到慈善机构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捐款到慈善机构,应当设置“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借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按照规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 慈善捐款会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慈善捐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银行存款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
7. 捐赠收入要如何做账
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比例内扣除的办法(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8. 公益性捐赠如何记账?
作为会计最重要的核算方法,可以说没有借贷记账法就没有会计核算,但对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和贷的含义却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希望能帮到你。
借:营业外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公益性捐赠的定义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的内容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 第五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