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是怎么发行的

2024-04-28

1. 债券是怎么发行的

(一)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要由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二)提出申请。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登记证明;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三)经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提交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
(四)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五)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认购公司债券。社会公众认购公司债券的行为称为应募,应募的方式可以是先填写应募书,而后履行按期缴清价款的义务,也可以是当场以现金支付购买。当认购人缴足价款时,发行人负有在价款收讫时交付公司债券的义务。
一、债券发行要考虑什么
(一)发行额。债券发行额指债券发行人一次发行债券时预计筹集的资金总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信状况、资金需求程度、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债券自身的吸引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确定一个合适的发行额。发行额定得过高,会造成发售困难:发行额太小,又不易满足筹资的需求。
(二)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即债券系面上标出的金额,企业可根据不同认购者的需要,使债券面值多样化,既有大额面值,也有小额面值。
(三)债券的期限。从债券发行日起到偿还本息日止的这段时间称为债券的期限。企业通常根据资金需求的期限、未来市场利率走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债券市场上其他债券的期限情况、投资者的偏好等来确定发行债券的期限结构:一般而言,当资金需求量较大,债券流通市场较发达,利率有上升趋势时,可发行中长期债券,否则,应发行短期债券。
(四)债券的偿还方式。按照债券的偿还日期的不同,债券的偿还方式可分为期满偿还、期中偿还和延期偿还三种或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两种;按照债券的偿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以货币偿还、以债券偿还和以股票偿还三种。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需求灵活做出决定。
二、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用途要求: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债券是怎么发行的

2. 怎么解释债券发行?

发行条件 债券的发行者在发行前必须按照规定向债券管理部门提出申报书;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须经过国家预算审查批准机关(如国会)的批准。发行者在申报书中所申明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就是债券的发行条件。其主要内容有:拟发行债券数量、发行价格、偿还期限、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有无担保等等。债券的发行条件决定着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着发行者筹资成本的高低和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多寡。对投资者来说,最为重要的发行条件是债券的票面利率、偿还期限和发行价格。因为它们决定着债券的投资价值,所以被称为债券发行的三大基本条件。而对发行者来说,除上述条件外,债券的发行数量也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影响筹资规模。如果发行数量过多,就会造成销售困难,甚至影响发行者的信誉以及日后债券的转让价格。
发行方式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发行单位自己的职工,或是使用发行单位产品的用户等。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
公募发行是指公开向广泛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公募债券发行者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销。公募债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转让,因而发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债券利率为低。公募债券采取间接销售的具体方式又可分为三种:①代销。发行者和承销者签订协议,由承销者代为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者按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债券剩余部分可退还给发行者,承销者不承担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手续费一般较低。②余额包销。承销者按照规定的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代为向社会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推销债券如果有剩余,须由承销者负责认购。采用这种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部分发行风险,能够保证发行者筹资计划的实现,但承销费用高于代销费用。③全额包销。首先由承销者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全部承购下来,并且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由承销者向投资者分次推销。采用全额包销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了全部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者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因而包销费用也较余额包销费用为高。

3. 为什么还要发行债券,这样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有三个: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由于股票经常是溢价发行,故股票筹资的实际成本较低,而且筹集的资金不用偿还,没有债务负担。但股票发行手续复杂,前期准备时间长,还要公布公司财务状况,受到的制约较多。此外,增发股票还导致股权稀释,影响到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较为方便,能较快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信贷的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范围往往受到严格的限制,有时信贷还附有一定的附加条件。而且,在企业经营情况不佳时,银行往往不愿意提供贷款。
相对而言,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而且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从这一角度看,发行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股票筹资和向银行借款的不足。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非常愿意选择的筹资方式。但是,债券筹资也有其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发行成本一般高于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对公司构成较重的财务负担。企业通常权衡这三种方式的利弊得失后、再选择最恰当的形式筹集所需资金。

为什么还要发行债券,这样

4. 发行债券的问题

借:银行存款    203
  贷:应付债券---成本   200 
           应付债券--损益调整  3
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 直接冲减 收到的银行存款

5. 终止公开发行债券是利好吗

终止公开发行债券,算不上利好。
因为公开发行债券对公司属于利好:一不存在摊薄、稀释股东权益问题;二有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三可以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那么终止发行,等于失去利好,那就等于中性偏空了。【摘要】
终止公开发行债券是利好吗【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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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开发行债券,算不上利好。
因为公开发行债券对公司属于利好:一不存在摊薄、稀释股东权益问题;二有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三可以充实公司流动资金。那么终止发行,等于失去利好,那就等于中性偏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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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公开发行债券是利好吗

6. 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7. 为什么不允许发行地方债券

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地方债券的,比如常见的城投债。
但是特殊情况下是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券的。
比方说地方财政严重赤字,资不抵债,这时如果任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话,一旦地方政府无力偿还,就会绑架中央政府,对政府的信用造成极坏影响。

此外,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地方债券的知识,你也可以去权威的财经网站学习,如中证网。中国证券报、和讯网等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什么不允许发行地方债券

8. 今年中国债券市场是否会加快开放?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五)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就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

周小川:我先说两句,然后再请潘功胜行长说。您说的这个问题是对的,债券市场从发展的早期开始,就秉着开放、公平竞争这样一种思路建立并发展。因此,债券市场始终都是有对外开放的内容,并不是哪一年有一些突出的举动。去年有利的方面是,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迈进,人民币被纳入SDR篮子,这些都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提高对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兴趣,积极性也增加了。我们也相应推出了一些政策,但不是一些突出的政策,我们也不刻意追求人民币债券是否纳入某一个具体的债券指数,但是会稳步地在这个方向推进,在对外开放方面,会逐步再取得更明显的进展。

潘功胜:周行长讲的已经非常全面了。我想,近年来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速度的确比较快,债券的品种也更加丰富,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地完善,投资者也日益的多元。所以,在支持中国的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在对支持中国实体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也在稳步地推动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这种开放基本上在两个维度上进行:一是境外机构到中国市场发行债券,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熊猫债”。到目前为止,国际开发金融组织、国外政府、国际上的著名金融机构和企业,这样一些主体都有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债的实践,到去年年底,“熊猫债”发了600多亿人民币。其中,去年大家也看到世界银行在中国发行了以SDR计价的债券。

二是推动了境外机构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近几年以来,人民银行在放松、放宽市场准入,消除有关限制,丰富对冲工具、便利资金的跨境汇入汇出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去年以来,大家看到的还是比较多的。所以,现在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是400多家,大概是8000亿元人民币,去年一年增加了100多家,额度增加了1500亿人民币。另外,大家看到,3月1日彭博设立了两个新的指数,将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到新的指数之中。花旗前几天也宣布,有三个指数准备把中国的债券市场纳入其中。
正如刚才周行长所提到的,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人民币的国际化发展,中国金融市场更加开放,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的潜力还是比较大的。下一步,对人民银行来说,我们一定会完善相关制度的安排,比如法律、会计、审计、税收、评级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更加便利和友好的制度环境。同时,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跨境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和境外投资者多一些沟通和交流,我想这个事情也不是那么着急,得一步步走,走得更加稳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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