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常见风险有哪些

2024-04-28

1.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常见风险有哪些

你好,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
第一,市场风险。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市值下跌,须按约定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融入方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质押标的证券发生跨市场吸收合并等情形,融入方面临提前购回的风险。
第二,信用风险。融入方违约,根据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可能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融入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利益冲突的风险。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证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据融入方委托办理交易指令申报以及其他与股票质押回购有关的事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
第四,异常情况。融入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时应关注各类异常情况及由此可能引发的风险,包括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证券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权限;证券公司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等。
第五,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可能被上交所暂停用于股票质押回购或被证券公司调整出范围,导致初始交易或补充质押无法成交的风险。
此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还面临着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同时,投资者要需要特别注意特殊类型标的证券、交易期限等问题。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常见风险有哪些

2. 什么是股票质押回购?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那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有什么不同?回购对股价是有益的还是无益的?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迫切想知道,学姐这就跟大家好好讲讲。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 ,就是证券回购交易,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一时刻就约定下了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内含有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进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公司可以注销回购完成的股票。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会将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保留下来,暂时不参与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将来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作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之时就出售它。2、债券回购:所谓的这个债券回购就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未来的某天以约定好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里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称之为“卖方”和“买方”,就是它们之前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这个角度来看,但凡是抵押出债券,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只要是主动借出资金的情况,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话主要是因为: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至于回购股票的情况,它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回购后注销:若是在股价低估的这类状况下,回购股票并且注销,这样会导致公司的总的流通股数下降,抬高了每一股的收益,这种行为属于利好行为。若是没有发生股价被低估的情况就对股票回购,故意的迷惑一些不知道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会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这也就是被藏起来的利空了。2、回购不注销:如果说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购股票,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然后在股价高位时,派发股份做其他用处。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所以不注销就是利空。自然,要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资金买入股票,对股价来说是比较友好的。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能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与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是货币政策的一种。央行进行逆回购主要是为了进行以下调节,不管是资金流动性还是利率都可以调节。正回购简单来讲就是一方用一定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这样去融入资金的行为,而且还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作为一种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可以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也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方式,逆回购要是到期了就说明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好处还是没好处呢?我们需要分情况来分析:1、逆回购:当央行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意思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一旦资金进入了实体企业后,这样的话就可以刺激企业运转,那么对于股市是利好的。然后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以后,那么有多余的资金就会进入股市,这样子是可以刺激股市上涨的。2、正回购:央行在做出卖出逆回购的行为时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少了,就会导致没有多余的钱再流入股市当中,从而引起投资情绪的悲观,股价因此也就疯狂下跌。因此回购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股权质押回购有哪些风险

股权质押回购的风险主要有股价下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下跌的风险以及因为客户偿还能力不足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可以通过对融资主体严格审查,要求期限以及质押率等方式来防范。
一、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
要严把质押物第一关。涉及农、林、牧、渔等各行业的产品,在贷款审查中,在质押物的选择上,首先必须选取变现能力强,企业加工周期短、价格波动小的产品;其次要选择易于保管不易变质的。从安达市、青冈县融资实际看,选择玉米、大豆作为抵押物有效地规避了管理和市场风险。
要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变化。一旦选定质押物品,必须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信息、随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化,为企业赢得最大利润提供信息支持,通过控制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尽量减少银行信贷风险。
要严格控制质押贷款的期限。要根据质押物自身生物质属性以及市场购销的常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因超期保管或加工产品市场错位引发的风险。
要加强对质押物的监管。
1、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对质押物仓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基础建设;
2、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监管。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实时控制质押物的安全风险。
建立健全抵押物评估机构。一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应成立农业产品评估机构,制定统一的评估流程和标准,建立与期货市场联动机制,实时监测价格,确保价值评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服务;二是金融机构也要引进专业人才,开展质押物价值的评估和管理工作。
协调引进第三方担保补偿机制。为有效防范质押融资风险,金融机构应协调有关专业保险和担保等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以降低和分散质押贷款的风险。
二、融资租赁的风险防范措施
1.客户信审。包括客户法人的基本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还有客户法人的实力证明,如财务报表,税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明细,固定资料证件,人行信用报告等。如果涉及相关项目,要提交相关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批复证明,还有预期收益以及项目配到设施的落实证明等。
2.担保人信审。信审项目重点是担保人收入证明和财产证明。
3.所有权确认。融资租赁本身就被称之为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与后期出现问题回收租赁联系紧密。
4.抵押担保等。比如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抵押。
5.分配风险。比如供货商回购,GPS等方式控制使用,与经销商、代理商分摊风险等。
6.现场考察分析法人和项目。面谈能发现很多文件和数据之外的东西。
7.制定相关适合的融资产品,计算内部收益率和违约成本,做好风控准备。
三、怎样预防质押的风险
(一)出质人风险控制
在监管业务中,出质人的风险包括出质人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不法客户的欺诈风险、企业或企业领导人的道德风险等。为规避出质人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1、详细了解企业及企业领导人的价值取向、信用信誉度、法律法规意识、社会口碑、管理水平以及家族成员的关系等,对监管行为追加实际控制人,以夫妻共同财产对监管人的监管行为实施无线连带责任,变有限责任为无限责任。
2、质押监管前,详细了解出质人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现不好的苗头不予受理。3、质押监管中,密切关注出质人的财务、生产运营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防范。
4、引入第三方担保及其联保控制质押监管风险,要求出质人通过第三人信用担保及不同质押人3-5人联保的方式来控制和转移质押监管风险,并要求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5、做好各种准备,设立风险预警机制,设立质物预警线,一旦出现问题,做好预案,写好诉讼文书,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
(二)监管企业风险控制
监管企业的风险主要包括监管企业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欺诈行为、监管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按协议操作等。为规避此风险,关键是选准企业,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选择主营业务突出、配套资金充裕、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层素质较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严格实行贷款资格准入制度,因此监管人一般选择在物流行业里面企业规模大、行业知名度高、企业资信好的物流企业作为监管企业,如**物流等。同时积极培训监管企业,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并能够通过应用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质物风险控制
质物是动产质押监管的核心,由于动产质物是原材料、产成品等,这些质物存在价格不确定性、在保管过程中容易灭失、损坏等特点。应通过以下方式积极规避此风险:
1、慎重选择质物,不是所有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质物,首先要保证质物的所有权是出质人,其次要选择使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等作为质物;第三要考察货物的来源是否合法。
2、做好质物在验收、入库、搬运等过程中的管理,保证质物的完好性。
3、确定合理的质押率,由于质物本身的价值存在很大的风险,质押物的高估和估价及其价格波动都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要确立合适的质押率,质押率过高,容易吓跑出质人,质押率过低,不能很好的为银行和物流企业带来合理利润。
4、由于货物在质押过程中可能出现质押物变质、损坏、灭失的情况,因此要求出质人为质物购买保险,保费由出质人支付,被保险人为物流公司,第一受益人为授信银行。并根据不同的商品,选择不同的险种。
(四)法律法规风险控制
我国在动产质押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应积极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股权质押回购有哪些风险

4.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风险大概是如何的呢?

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就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与合规风险等。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质押物—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连续跌停,达到平仓线后仍然无法完全处置质押股票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方违约,不履行提前或到期回购义务,需进行质押证券违约处置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市值连续下跌达到平仓线后因该证券流动性不足,在极端情况下连续竞价系统和大宗交易平台均无足够对手接盘,造成无法全面平仓的风险;以及若质押标的证券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或因融入方原因被司法冻结,在限售或司法冻结期间标的证券无法被及时处置的风险。操作风险:由于技术系统故障、资金交收或质押与解除质押登记失败、通知与送达异常、证券公司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证券公司未按照约定尽职履行交易申报、合并管理、盯市、违约处置等职责从而损害客户利益的风险等。总体而言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建立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后两类风险的防范主要依靠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不是本文重点探讨内容,下面主要谈谈关键的业务风险。把握此业务的风险,首先要理解股票质押业务本身的特点及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特点。例如,对于港股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因港股的流动性相对较弱,其业务生态与A股的大大不同。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不过短短三十年,能经过证监会严格筛查审批最终能上市的企业目前也才三千多家,纵观各类资产标的而言具有相对的稀缺性,大股东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可算是非常优质的资产。同时,活跃的A股市场为股票提供了极好的流动性,使得该业务的质押物—上市公司股权是集稀缺性、流动性为一身的优质质押物(总体而言,具体标的需具体分析)。大股东通过质押股票进行融资后,证券公司便拥有了在特定条件下对于质押物—A股股票的处置权,因此与普通借贷业务不同,出资方对于融资方的资金用途要求以及企业资质没有太严苛,关键在于对质押标的证券关键因素的把控。

5.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报有哪些类型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6. 股票质押式回购可以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并不属于利好,这种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的方式只能算是中性消息,而且这种做法对于股东急需用钱的时候,但又不想把自己的股票卖出去套现金,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假如说控股股东手里面的股票,是处在现在销售的特殊时期的话,是不能够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因为这种股票并没有达到现在规定的要求,不能够在股票市场上流通。其次就是质押是股票回购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时间到达极限之后,就必须要用自己的现金来赎回这个股票,而且需要付一些融资的利息。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报的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7. 股票质押回购是好是坏

大股东质押股票融资,资金的流入使公司经营业务变好,公司积极开拓新项目,盈利能力大增,刺激企业短期内的股票上涨,是一种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本事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债务沉重,利息支出无法承当,企图用股票质押融资来还清债务的话,那么就是利空消息。
一、上市前需要几轮融资?
公司上市一般情况下需要的融资轮数没有具体限制,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就融资本身而言,它不仅是寻求投资者资金的过程,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双赢合作伙伴的过程。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在市场上扩张时,风险投资者就会参与进来。根据情况,可能会带来不止一轮的投资,随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公司达到上市的程度,可能是需要一轮融资。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前融资。
二、外贸企业融资可以选择的方法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
三、大股东增持是什么
大股东增持是指大股东自行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持仓量。股东增持是指上市公司原东继续购买股票,增加持股数量。
一般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控股股东增持,说明上市公司中长期看好股价上涨。
通常这种情况会发生在上市公司股价相对低迷的时期,投资者可以作为中长期投资的参考依据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票质押回购是好是坏

8.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是股价下跌风险,其次是信用风险。
1、标的证券股价下跌风险
鉴于股票的高风险性和流动性,价格波动影响股票市值,波及其抵押价值。当标的证券大幅下跌时,其抵押价值也大幅下跌。
2、大股东信用风险
客户的信用风险指因客户履约能力不足或恶意不履约的行为导致客户未按约定足额偿还融资款项。引发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
(1)客户因资信下降或经营不善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
(2)客户的融资规模超过其还款能力;
(3)银行资质评级体系不完善、不科学,导致高估融入方实际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进而使银行授予客户的交易额度及交易规模超过其实际可承受上限;
(4)由于宏观经济、政策面、行业面或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引发客户财务出现困难。客户未能按约定及时足额归还融资款项,既影响到银行经营风险,也会导致影响客户资金流的正常运转,影响实体经济的融资环境。
一、股权质押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1、股权质押信托的风险有股权的价值可能会下跌。
2、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能不能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能不能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能不能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不能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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