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题型是怎样的

2024-05-14

1.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题型是怎样的

201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已经确定为机考形式。包括: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
客观题是指:单选、多选、判断
主观题是指:计算、综合题等
 
根据《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获悉,实行注册会计师机考后,各科考试题型保持不变。为适应机考环境的变化,将适当简化主观题题干阅读量。
专业阶段试题继续采用客观题与主观题并存的方式。在保持试题难易程度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将适当增加客观题的比重。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题型是怎样的

2.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题目

D
A项属于要约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与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项属于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C项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延迟承诺,除要约人及时同时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延迟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D项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迟到承诺视为有效承诺。

3.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题目

要约发生时间是选项B,即6月10日。
甲公司公开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乙公司投标,属于要约,
双方定标,属于合意,合同成立,
工程开工即合同执行开始。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题目

4.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题目

经济法知识点比较混杂,经济法主观题重点: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未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约定或者法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重点法条20】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5. 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热门易错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需要申报的有()。
  A.税收债权
  B.所欠职工的工资
  C.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D.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正确答案】A,D
  【知识点】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答案解析】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热门易错题

6. 2019年注册会计师热门易错题:《经济法》

  单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及和解
  C.税务机关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
  D.商业银行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商业银行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正确答案】B
  【知识点】破产申请的提出
  【答案解析】
  选项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7. 2020年注会《经济法》备考攻略

科目特点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一共需要考六科,相对其他科目来说,经济法学科独立性较强,考试难度相对简单,但法条数量庞大且不容易记忆,备考时要注重对经济法政策的理解记忆。
题型特点

青藤小编整理了2016-2018年的注会经济法题量和分值,可以看出经济法客观题考查单选题和多选题,主观题考查案例分析题。根据历年考试经验来看,试题全面覆盖是命题的一贯风格,基本上每章都有命题,客观题偏向对基础知识点的考核,建议考生要把基本概念和原理弄懂。主观题在经济法考试中占55分,主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对法条准确记忆能力。
复习技巧
1.重视知识体系的建立
经济法的考点多,内容细碎,学习如果没有章法,就好像大海捞针。短期可能发现不了问题,但是长期下来,记忆负担加重,会有很多相似考点区分不清楚。建议考生适当花时间建立知识体系,包含教材结构、章节体系、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2.理清法条关键词
法律不是背出来的,死记硬背经济法学习效果并不好,考生要知道法律构建的是制度,每一个制度都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在学习经济法的重要知识点是,大家应该关注该知识点或者法条的关键词,在理清关键词的基础上去记忆,记忆效果会更加牢固。
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资讯、备考攻略、每日习题等,小编都会及时进行更新,请大家关注起来。

2020年注会《经济法》备考攻略

8.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做题技巧,收藏!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是六个科目中每年通过率最高的一科,但注会考试的难易都是因人而异,关键是要掌握答题技巧,熟知考题特点。
要想学好《经济法》科目,需要对本科目有个全面的认识。经济法是需要“理解+记忆”的一个学科,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考生要拿出至少60%的时间用于对“考点”的理解和记忆,这是前提,也是关键。在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做题巩固知识。

单项选择题
单选题共有24个小题,每小题1分,一共是24分。单选题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经济法单选题是难度最小的题型,在做单选题时尽量不要耽误时间,在保证正确率的同时提高做题速度,这就需要广大考生在平时备考时就不断的练习。
在做单选题时大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些题目会有陷阱,如让选出“不正确”、“不属于”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一定要仔细阅读题干要求,避免马虎失分。
2.四个选项一定要都看一遍,然后再从中找到符合题意的答案;
多项选择题
多选题一共有14道小题,每题1.5分,共21分。多选题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选项,只有全部选对才能获得分数,错选、漏选均不得分。所以多选题想要得分是不容易的。在多选题考试中,建议大家选择“排除法”,能成功排除部分错误选项。
案例分析题
四个题目,共55分
案例分析题一共是四个题目,合计是55分,每个题目的分值都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前两个题目的分值均为10分,第3个题目的分值为17分,第四个题目分值为18分。其中只有一个题目大家可以选择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果用英文就必须全部用英文,正确可多的5分。
从以往的注会考试经验来看,近几年的案例分析题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结合。具体做题步骤参考如下:
1、一定要仔细阅读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要避重就轻,必须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2、说明理由,这一步并不严格要求大家一字不差的引用法律条文,可以适当地变通,但是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需要注意的是在复习时一定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清楚关键词到底是什么,其次在答题过程中要彻底弄清题意再作答。同时适当的变通也不能随便改动,对于重要的法律条文还是要记忆一下,做到差不多。
3、如果不会引用法律条文,能够把主要关键词交代清楚,还是可以得到分数的。
简而言之,如果大家能够相对准确的引用法律条文,最好采用“判断+条文”的会发方式,不得已情况下可采用“判断+具体分析”,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可以选择“判断+条文+具体分析”。一切以考试时的具体情况为准,平时练习时可以尝试比较全面的回答,打好基础。
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最新资讯、备考干货、每日习题等,小编都会及时进行更新,请大家关注起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