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2024-05-15

1. 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1、对于刑事案件被判处死刑的,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由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到核准死刑要多久执行

2. 二审判处死刑后一般多久执行?

  1、对于刑事案件被判处死刑的,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由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3. 二审死刑后多久执行

二审后被判处死刑的还要报最高院核准之后才可以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法律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审死刑后多久执行

4. 二审后多久执行死刑

一、二审后多久执行死刑1、二审在7天内执行死刑。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都需要报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无误后才可以执行。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的也应重新审理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执行死刑的流程具体有哪些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

5. 二审判处死刑多久执行

二审后被判处死刑的还要报最高院核准之后才可以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法律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二审结案多久给判决书,对于二审结案多久给判决书,法律无具体规定,在二审的审理期限法院会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中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刑事诉讼中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二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死刑的执行方式: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2、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3、枪决:这种行刑方式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大多数情况下,5名行刑人在犯人面前站成一排,向犯人开枪。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二审判处死刑多久执行

6. 二审核准的死刑犯,高院多久下终审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统计出办案最长期限总共602天。也就是说,这个期限是最长的,司法机关只能在这个期限内结案,不得超期。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继续羁押就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强制措施期限 (最长羁押期37天)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
  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六十九条)
  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第58条)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58条)
  (二)侦查羁押期限 (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第124条)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27条)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1、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38条)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第140条)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第140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5、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四)审判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5个月+10天)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第168条)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10日。(第138条)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第178条)
  5、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196条)
  从上述各办案期限统计:37天(刑拘)+210天(侦查与补充侦查)+195天(审查起诉)+160天(两级审判)=6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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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审死刑多久执行

二审后被判处死刑的还要报最高院复核之后才可以执行,所以二审后多久执行死刑时间难以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死刑复核的合议庭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死刑复核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审死刑多久执行

8. 二审死刑后多久执行

对于刑事案件被判处死刑的,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由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概率有多大?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上诉人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以上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也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监督,使有错误的裁判在发生法律效力前得到纠正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