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如何?

2024-05-14

1.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如何?

资产证券化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获得较大的流动性;能够降低投资风险;能够提高自身的资产质量;能够突破投资限制。
陈湛匀指出:对于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风险隔离,风险较低,主要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资产转移的过程,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的资产转移给SPV,将证券化资产与原权益人经营风险进行隔离,包括原始权益人的债务风险和破产风险,从而实现资产和主体的风险隔离,投资者只需考虑证券化资产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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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湛匀教授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对于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风险隔离,风险较低,主要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资产转移的过程,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的资产转移给SPV,将证券化资产与原权益人经营风险进行隔离,包括原始权益人的债务风险和破产风险,从而实现资产和主体的风险隔离,投资者只需考虑证券化资产的质量。再者,由于资产证券化后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市交易,因此证券化的产品流动性增强,且通常具有较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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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我国资产证券化发行数量、金额与占比的统计,我国2005年才开始出现资产证券化产品,这期间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调整,首先是2005-2008年之间的试点阶段,这个阶段市场处于培育期,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数量微少,主要是根据在实操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政策。然后是2011-2013年的常态化发展阶段,这个阶段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逐渐丰富,并且明确了SPV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投资人的法律地位,各项政策趋于完善。最后是2014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资产证券化较2013年实现了飞跃发展,增长率高达1000%。2014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完成了从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转变,制度的完善、程序的简化和风险管理的加强,使得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开始了良性发展。
表格显示,我国资产证券化占债券市场总发行规模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资产证券化的占比为4.6%,但这一比例相比美国和其他发达市场仍然较小。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例,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债务总量中约2.27%的贷款资金由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提供,但在美国这一比例达到65%,可见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教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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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如何?

2. 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趋势

资产证券化行业步入“规范发展期”
与国外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且具有很强的政策驱动特征。从2004年国务院提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探索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行业经历了试点、停滞、复苏和常态化发展阶段:



三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均快速增长
近几年,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存量规模连创新高。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信贷ABS、企业ABS和ABN的发行规模分别为2077亿元、5609亿元和1677亿元,占总发行规模的比重分别为22%、60%和18%。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3. 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帮您查询到,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法律建设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规。上述法规多数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力上就不如《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而且基本都属于试点办法,法规很多地方都比较模糊,并不是真正成熟的法规;没有一个统一的抵押变更登记系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提问】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帮您查询到,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法律建设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规。上述法规多数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力上就不如《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而且基本都属于试点办法,法规很多地方都比较模糊,并不是真正成熟的法规;没有一个统一的抵押变更登记系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法律建设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规。上述法规多数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力上就不如《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而且基本都属于试点办法,法规很多地方都比较模糊,并不是真正成熟的法规;没有一个统一的抵押变更登记系统。【回答】
亲,缺少中央登记系统导致基础资产抵押变更登记存在法律障碍,这样就使得很多基础资产在证券化时遇到了瓶颈;会计处理规定并不成熟。目前对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标准并不统一,同一个处理方法,可能有的机构认可出表,有的机构不被认可,这样对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就造成了困扰。【回答】
从市场上看,资产证券化也有一些问题:1. 市场规模。监管层目前对资产证券化是属于鼓励发展,但要控制好节奏的状态,因此,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在规模上有一定限制。此前几次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国务院批复银监会和央行的规模仅为500亿,而2013年重新开闸,总规模也仅为4000亿元。规模的硬性限制就导致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发展有着一层天花板;2. 投资者问题。目前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投资者以银行类机构为主,保险机构和社保基金虽然获准投资,但参与很少,而后两者又是长期低成本资金的主要来源。【回答】
时,国内的投资者倾向于投资高评级的证券化产品,对低评级/次级类份额则并不十分偏好,这也导致了分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遇到了销售困难。综上所述,在我看来,资产证券化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能够正常促进发展的土壤,真正的盛行还有待时日。【回答】

如何看待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

4. 我国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应如何选择

你是想投资信托还是想到信托公司做呢?
如果投资信托一般有两种:1、优级信托,需然书面上不会写出来,但是一般都是可以保本保收益的,我曾接触到一个优级信托是保本保收益年收益7.5的。很受客户的欢迎。优级信托可以说是没有风险的,因为优级信托并不是自己拿钱去投资,而是将钱借给次级信托去投资然后收取利息。而相对的另一种就是:次级信托,次级信托是不保本,也不保收益,也就是说收益是随信托的投资盈亏去决定的。如果赚了收益高一些,如果低了收益就少,如是投资亏了,那么就是负的收益,连本都会亏进去的。次级信托的投资一般有房地产、股市或别的一些项目;
如果你想到信托公司工作,那么你就要有很多金融、证券方面的从业证、资格证、还要有很好、很成功的经验、很好的人脉,否则是进不去的。

5. 如何解释资产证券化?

财经小牛一家,为君解惑,普罗大众;宣企之品,耳熟能详;留国传承,造福于人。

如何解释资产证券化?

6.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 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从发起人(一般是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将相对缺乏流动性、个别的资产转变成流动性高、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商品的手段。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起者能够补充资金,用来进行另外的投资。例如,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提高其资产流动性。一方面,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证券化处理,将其转化为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多获得一些资金来源,加快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产流动性。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可以使银行在流动性短缺时获得除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之外的救助手段,为整个金融体系增加一种新的流动性机制,提高了流动性水平。2.获得低成本融资。资产证券化还为发起者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低成本的筹资渠道。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筹资比通过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筹资的成本要低许多,这主要是因为:发起者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证券具有比其他长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级,等级越高,发起者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越低,从而降低筹资成本。投资者购买由资产担保类证券构成的资产组合的整体信用质量,而不是资产担保类证券发起者的信用质量。同时,资产证券化为发起者增加了筹资渠道,使他们不再仅仅局限于股权和债券两种筹资方式。3.减少风险资产。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发起者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出去,有助于发起者改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满足风险资本指标的要求。例如:根据《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一个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占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许多银行必须增加资本或出售资产。由于增加资本是昂贵的,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出售资产就成为商业银行满足《巴》要求的有效途径。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一部分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分离出去,减少分母资产数额,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更好的满足监管要求。4.便于进行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证券化还为发起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财务管理模式。这使发起者可以更好的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取得精确、有效的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借短贷长的特点使商业银行不可避免的承担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商业银行即可以出售部分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将所得投资于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也可以将长期贷款的短期资金来源置换为通过发行债券获得的长期资金来源,从而实现了风险合理配置,改善了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同时,由于资产证券化允许将发起、资金服务等功能分开,分别由各个机构承担,这有利于体现各金融机构的竞争优势,便于确立金融机构各自的竞争策略。总之,资产证券化为发起者带来了传统筹资方法所没有的益处,并且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将愈加明显。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资产担保类证券提供了比政府担保债券更高的收益。这部分高收益来源于许多因素,但最主要的是资产担保类证券的信用质量。资产证券化品种一般是以超过一个基准利率的利差来交易的。例如在浮动利率资产证券化品种中,一般基准利率使用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该种投资工具称为“基于利差的投资工具”。资产证券品种的出现满足了投资者对“基于利差的投资工具”的需求,从而达到投资多样化及分散、降低风险的目的。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投资者扩大投资规模。一般而言,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权重比基础资产的风险权重低的多。比如,美国住房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而由联邦国民住房贷款协会发行的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撑的过手证券却只占20%的风险权重,金融机构持有的这类投资工具可以大大节省为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所须要的资本金,从而可以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资本收益率。资本金所创造的压力已经成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支撑证券进行投资的主要驱动力。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各不相同,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品种,例如,有的投资者对风险比较厌恶,就会选择国债等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相应会得到较低的收益,而有的投资者风险偏好较高,就会投资股票或衍生金融工具,当然要求的收益也较高。而资产担保类证券丰富了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现代证券化交易中证券一般不是单一品种,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可以设计出具有不同档级的证券。不同档级证券具有不同的偿付次序,以“熨平”现金流波动。甚至将不同种类的证券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证券,从而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同偏好。资产证券化技术可以提供无限证券品种和灵活的信用、到期日、偿付结构等,这样就可以“创造”出投资者需要的特定证券品种。这种的多样性与结构的灵活性是资产证券化的优良特性,也是投资期最关注的性质。

7. 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有什么现实的意义

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意义主要有:
改善信贷期限结构错配问题,优化信贷结构。
盘活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变现能力。
调整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加强风险防控能力。
增加投资机会,完善资本市场。
发展直接融资,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定价,分散信用风险。
提高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应对金融对外开放的挑战。

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有什么现实的意义

8. 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比较晚,而且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先于理论的探索,到目前为止仅进行过一些资产证券化方面的个案实践。 

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 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 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 2亿元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珠海高速等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近期,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一些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希望能够通过这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来处理我国目前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国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1999年我国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商业银行总计 1.4万亿的不良贷款。实践中,这四家公司在“债转股”的过程,积极综合运用出售、拍卖、招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处置,更希望借助国外运行良好的资产证券化方式能够剥离、加速处理不良贷款。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尽管还没有出现严格规范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关注着这一广阔市场,纷纷推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产品构想。最引人注目的是信托产品在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等领域的准备和开拓工作,如中信信托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出的不良资产处置信托、新华信托和深圳商业银行合作开发的住房按揭贷款信托计划、广发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计划等,这些产品已具有了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特征,这意味着,随着信托产品创新向纵深发展,资产证券化类信托产品已开始逐步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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