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怎么样

2024-05-13

1.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怎么样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如何?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已渐近尾声,复杂的人物关系日渐明朗,以下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介绍,希望你喜欢。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介绍         高育良原来是一名正直的官员,随后一步步被色欲吞噬,抛弃妻女,最终走向犯罪。他的背后还有一个神秘的故事,这个故事与高小琴神秘身份有关。不过,高育良并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他也只是一个棋子。高育良最后露出了真面目,被他的学生侯亮平绳之以法。
         人民的名义原著小说高育良结局         气氛有些僵硬。高育良显然不愿再谈下去了,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开始批阅文件:侯局长啊,你想说啥就直说,别拐弯抹角!
         侯亮平也走到高育良对面椅子上坐下:高小凤是怎么回事?
         高育良放下手上的文件和红蓝铅笔:哦?这事你也知道了?老师轻松地笑着,继续说:你这猴崽子呀,按说我可以不理你,你这个反贪局局长无权调查我嘛!
         不过,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我回答你!高小凤这事啊,还真是个秘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怎么?你猴崽子就理所当然认为这里面有啥问题了?真幼稚!
         说罢,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结婚证,推到侯亮平面前:侯局长,自己看,认识一下你新师母!侯亮平看着结婚证上的高育良和高小凤的名字,一下子呆住了。
         高育良继续说:我和你前师母吴慧芬是二〇〇八年三月离的婚,两个月后,和高小凤在香港结的婚。坦率地说,不结也不行了,我们相爱了这么多年,高小凤又快要生孩子了,不能闹得满城风雨嘛!
         侯亮平从震惊中醒来,双手捏着结婚证:真没想到,我竟然这样认识了新师母!高老师,可您和我吴老师。
         哦,我知道你想问啥。我们这是离婚不离家!我和你吴老师毕竟不是一般群众,还是要考虑影响嘛!
         所以我和你吴老师私下约定,我退休后,去香港和你新师母团聚,大陆的一切都留给她!所以,亮平同学,你说我会掺和你学长祁同伟和高小琴的那些烂事吗?
         侯亮平心想,这真叫掩耳盗铃了!还不掺和?你和祁同伟,一个娶了妹妹,一个睡了姐姐,是事实上的连襟,怎么能撇清关系?老师竟然还这么自信!
         侯亮平放下结婚证:是啊,希望老师给我解惑,想不通啊我!
         高育良正色道:这就要讲定力,讲原则,讲底线了。
         侯亮平十分吃惊,我的天,现在老师还敢这样说话?还敢说这种话?这种厚颜无耻实在太让他震惊,完全超出了他最初的想象。
         高育良离开办公桌,踱着步,时不时地挥起手,侃侃而谈,激情昂扬地给侯亮平上了人生最后一课:中国的改革开放浩浩荡荡,每个人都身处洪流之中。
         其间,有人因为自身的努力或者幸运站到潮头之上。潮头之上风光无限,诱惑无限,但也风险无限!就看如何把握!
         看未来远不如看过去那么清楚,激昂和困惑交织在许多人的心头
         侯亮平赞叹不已:高老师,您还是那么雄辩,那么慷慨激昂!我觉得,您真不该从H大学出来当这个官,您是多么优秀的教授啊!
         高育良走到侯亮平面前,轻轻拍打着侯亮平的肩头,语重心长地说:所以,要留一份敬畏在心中!看别的或许模糊,但看底线一定要清楚。不能与法律作对,无论做官为民,要活得踏实,过得安心!
         侯亮平忍不住道:您活得踏实安心吗?老师,我深感怀疑!
         高育良手一挥:侯亮平同学,你不必怀疑,迄今为止老师的作为全都合法!老师教授法学这么多年,这点基础知识还能没有吗?!
         侯亮平:高老师,其实您失算了!您以为和高小凤结了婚,就拿您没办法了?错了!您不和高小凤结婚,吕州的那套别墅和香港的两亿港币也许还可辩解,现在您怎么辩啊?
         十二年前,因为您的关系,您的现任妻子高小凤收受了赵瑞龙一套价值一千五百万元的别墅;六年前,香港一笔高达两亿港币的信托基金设立了。
         它是为您儿子和祁同伟的儿子设立的!是祁同伟的情妇、您大姨子的山水集团香港公司出的资,什么性质一目了然啊。
         这时,那个事先预定的时间到了。高育良办公室的门准时被推开了,省纪委书记田国富引着中纪委的几个同志走了进来。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结局怎么样

2.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到底犯了什么事情?

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开除党籍,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向组织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与私营公司老板妹妹高小凤产生私情,到隐瞒离婚史与高小凤结婚生子和高小凤私收一套别墅都与他有直接的关系,他作为一名市委书记,虽然不收受贿赂,但他也是收受了性贿赂,这就是他犯罪的根源。
2、违规违纪批地。靠着父亲起家的赵瑞龙,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诱逼时任市委书记高育良违反原则将一处山水风景名胜区位置,批给赵瑞龙建了一个美食城,污染了湖水,给当地环保带来了巨大的损坏。
3、为了迫使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中止对汉东油气集团董事长刘新建的正常审讯,身为省委政法委书记的高育良竟然授意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伪造举报材料诬陷侯亮平,迫使侯亮平停职接受组织调查,以这种卑劣的方式对正常的司法活动实施干预,施加影响,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扩展资料
高育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登场的人物,主角之一,剧中设定为汉东省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侯亮平、祁同伟和陈海的共同恩师。
他一方面要平衡各个机关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反贪行动,曾担任过吕州市委书记,因为批准赵瑞龙的吕州美食城及前任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推荐进去汉东省委常委,在省委常委会上,不顾反对推荐祁同伟担任主管政法的副省长,企图让祁同伟接任自己的职务,是一个狐狸一般的人物,由演员张志坚扮演。

3.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高育良最后的结局

   《人民的名义》甫一播出,便收获观众热情的点赞。除了跌宕的剧情、精彩的表演,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它反映着当前中国反腐朽斗争的实践,回应着反腐朽的民心所愿。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高育良最后的结局,欢迎大家了解!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怎么变坏的?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到底是好是坏是目前播出几集后观众最关心的问题,事实上,高育良其实背后有一个堕落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与高小琴神秘身份有关。高育良从一个正直的大学政法系主任,到最后成为赵瑞龙利用的工具,经历了什么样的变化?高小凤是高小琴的胞妹,竟然赵瑞龙是送给高育良的玩物?高育良被美色的诱惑,抛弃妻子最终被利用。
    据悉,剧中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年近六十,是一个擅长太极功夫的官场老手。同时也是一位学者型干部、法学家,早年曾任H大学政法系主任。陈海是他教出来的,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和远在北京的侯亮平,也都是他的得意门生。
    这样一个正面形象,背后的真实身份竟然也是一个大反派?据了解,高育良原来是一名正直的官员,随后一步步被美色的欲望吞噬,抛弃妻女,最终走向犯罪。让他沦为贪官的美人就是高小琴的双胞胎妹妹高小凤。
    赵瑞龙和杜伯仲第一次去找高育良时,碰了钉子,高育良与之打太极不办事,随后赵瑞龙和杜伯仲送了他六十万的珍贵字画,高育良也不收。随后赵瑞龙和杜伯仲用美人计才最终降服了高育良——高小凤。高小琴表面是山水集团的高层领导,但是其实来自偏远的渔家村,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妹,妹妹叫高小凤。
    当年被杜伯仲发掘气美丽的外表带出都市,从一个高跟鞋都不会穿的村姑,经过严格培训,两姐妹出落得楚楚动人。高小琴一次次被奸污,为了保护妹妹高小凤,高小琴也一次次做出牺牲。可是,最终高小凤还是被作为礼物送给了高育良。
    杜伯仲把高小凤短时间突击塑造成了一个知书达礼、善解人意的美丽姑娘,让高育良心动高小凤的才华。还安排了一场好戏,迎宾的红地毯上,二人谈得意味正浓时,小高忽然一阵晕眩,软软地倒在了高育良怀里,两人的故事就这样开始,随后高育良与原配吴慧芬离婚,两个月后和高小凤在香港结的婚。看样子男人即使再老也很难过美人关啊。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小说结局解析
    以下为原著小说描写:气氛有些僵硬。高育良显然不愿再谈下去了,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开始批阅文件:侯局长啊,你想说啥就直说,别拐弯抹角!
    侯亮平也走到高育良对面椅子上坐下:高小凤是怎么回事?
    高育良放下手上的文件和红蓝铅笔:哦?这事你也知道了?老师轻松地笑着,继续说:你这猴崽子呀,按说我可以不理你,你这个反贪局局长无权调查我嘛!不过,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我回答你!高小凤这事啊,还真是个秘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怎么?你猴崽子就理所当然认为这里面有啥问题了?真幼稚!说罢,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结婚证,推到侯亮平面前:侯局长,自己看,认识一下你新师母!
    侯亮平看着结婚证上的高育良和高小凤的名字,一下子呆住了。
    高育良继续说:我和你前师母吴慧芬是二〇〇八年三月离的婚,两个月后,和高小凤在香港结的婚。坦率地说,不结也不行了,我们相爱了这么多年,高小凤又快要生孩子了,不能闹得满城风雨嘛!
    侯亮平从震惊中醒来,双手捏着结婚证:真没想到,我竟然这样认识了新师母!高老师,可您和我吴老师……
    哦,我知道你想问啥。我们这是离婚不离家!我和你吴老师毕竟不是一般群众,还是要考虑影响嘛!所以我和你吴老师私下约定,我退休后,去香港和你新师母团聚,大陆的一切都留给她!所以,亮平同学,你说我会掺和你学长祁同伟和高小琴的那些烂事吗?
    侯亮平心想,这真叫掩耳盗铃了!还不掺和?你和祁同伟,一个娶了妹妹,一个睡了姐姐,是事实上的连襟,怎么能撇清关系?老师竟然还这么自信!
    高育良笑了笑:亮平同学,又困惑了?是不是?
    侯亮平放下结婚证:是啊,希望老师给我解惑,想不通啊我!
    高育良正色道:这就要讲定力,讲原则,讲底线了……
    侯亮平十分吃惊,我的天,现在老师还敢这样说话?还敢说这种话?这种厚颜无耻实在太让他震惊,完全超出了他最初的想象。
    高育良离开办公桌,踱着步,时不时地挥起手,侃侃而谈,激情昂扬地给侯亮平上了人生最后一课:中国的改革开放浩浩荡荡,每个人都身处洪流之中,其间,有人因为自身的努力或者幸运站到潮头之上。潮头之上风光无限,诱惑无限,但也风险无限!就看如何把握!
    看未来远不如看过去那么清楚,激昂和困惑交织在许多人的心头……
    侯亮平赞叹不已:高老师,您还是那么雄辩,那么慷慨激昂!我觉得,您真不该从H大学出来当这个官,您是多么优秀的教授啊!
    高育良走到侯亮平面前,轻轻拍打着侯亮平的肩头,语重心长地说:所以,要留一份敬畏在心中!看别的或许模糊,但看底线一定要清楚。不能与法律作对,无论做官为民,要活得踏实,过得安心!
    侯亮平忍不住道:您活得踏实安心吗?老师,我深感怀疑!
    高育良手一挥:侯亮平同学,你不必怀疑,迄今为止老师的作为全都合法!老师教授法学这么多年,这点基础知识还能没有吗?!
    人民的名义高玉良怎么变坏的_人民的名义高玉良变坏的原因_人民的名义高玉良结局解析
    侯亮平已经忍无可忍:全都合法?离婚六年,和香港女性再婚六年,还生了个儿子,这么重大的事项都不向组织报告?吴老师是党外教授,出于面子的考虑,为了秀秀,她可以选择不报告,但您高老师作为省委副书记必须报告,这种政治规矩您难道真的就不明白吗?
    怎么会不明白?高育良终于说了实话:所以中央要找我谈话。不过很幸运啊,我和你这位高手学生及时进行了一次逼真的预演……侯亮平不无夸张地展开双臂:我的天哪,高老师,都到这种时候了,我竟然还被您利用了一次?我还为您和中央的谈话预演了?老师就是老师!老师虎死不倒架,仍然对学生保持着居高临下的态势:是啊,要想击败老师,亮平同学,功课就得好好预习呀!侯亮平故作委屈:我预习了,来时进行了充分准备!我再也忘不了,大三那年,陈海没预习,挨的那通臭骂,可以说狗血淋头啊!
    高育良道:好,优秀学生有记性!既然预习了,那就说说吧!
    于是,侯亮平娓娓而谈——高小琴、高小凤双胞胎姐妹如何穿上人生的第一双皮鞋;如何在吕州惠龙公司做礼仪小姐,接受专门训练;如何学习微笑,学习走台步;特别是为了把高小凤送给老师,赵瑞龙如何聘请吕州师院老师专门为高小凤恶补《万历十五年》……
    高育良不高兴了:什么恶补?高小凤是自学!她在那种环境下能自学明史,对《万历十五年》有那么深刻的认识,怎么说也不容易啊!
    侯亮平摇头叹息:错了,高老师,您上人家的当了!谈明史谁谈得过吴老师?您的前妻吴慧芬老师才是明史专家啊!我猜想,现在您和高小凤只怕是宁愿谈论酸菜,也不会再谈论明史了吧?看在师生分儿上,我向您透露点信息,赵瑞龙开始交代问题了,为了套您他可是煞费苦心啊!就连你们的爱情也是精心安排的,还做了个策划案!高小凤必须在和您讨论明朝皇帝与大臣们的对立时,晕倒在您怀里……
    侯亮平:高老师,其实您失算了!您以为和高小凤结了婚,就拿您没办法了?错了!您不和高小凤结婚,吕州的那套别墅和香港的两亿港币也许还可辩解,现在您怎么辩啊?十二年前,因为您的关系,您的现任妻子高小凤收受了赵瑞龙一套价值一千五百万元的别墅;六年前,香港一笔高达两亿港币的信托基金设立了,它是为您儿子和祁同伟的儿子设立的!是祁同伟的情妇、您大姨子的山水集团香港公司出的资,什么性质一目了然啊……
    这时,那个事先预定的时间到了。高育良办公室的门准时被推开了,省纪委书记田国富引着中纪委的几个同志走了进来。
    高育良啥都明白了…看到这里我们也明白了,不管一个人他有多成功,总是会有自己的弱点,即使自己的克制能力再强,最后也难逃被诱惑的危险,所以人还是要老实本分最好啊。
    从高育良这个人物大家就可以看出,人还是有弱点的,在面对各种诱惑时,又有那些人能够坚守本心呢?这个世界,无疑是金钱与美色容易摧毁一个人,能够克制这些的人很少,在面对诱惑时,我最好是安守本分,以免一步错步步错!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高育良最后的结局

4. 人民的名义小说高育良结局 讲述了什么

1、高育良最后是被抓了。《人民的名义》是由李路执导、周梅森编剧的当代检察反腐题材电视剧,由陆毅、张丰毅、吴刚、许亚军、张志坚、柯蓝、胡静、张凯丽、赵子琪、白志迪、李建义、高亚麟、丁海峰、冯雷、李光复、张晞临、施大生、纪帅、唐菀、阚犇犇、徐光宇等联袂主演,侯勇、沈晓海、侯天来、周浩东、刘伟等特别出演。
 
 2、该剧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于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

5. 人民的名义 高育良 犯了什么罪

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开除党籍,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简介:
《人民的名义》一书讲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临危受命,调任地方检察院审查某贪腐案件,与腐败分子进行殊死较量的故事,艺术再现了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反腐征程的惊心动魄,深情讴歌了反腐斗士的坚定信仰和无畏勇气,并最终揭示出党的领导干部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一宏大的政治主题。
根据本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湖南卫视于2017年3月28日重磅推出。
2017年7月,《人民的名义》荣登“2017猫片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第二十一名。

人民的名义 高育良 犯了什么罪

6.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是好人还是坏人?最后结局是什么

高育良是坏人。高育良的结局是他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育良剧中设定为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侯亮平、祁同伟和陈海的共同恩师。他一方面要平衡各个机关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反贪行动,曾担任过中共吕州市委书记,因为批准赵瑞龙的吕州美食城及前任中共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推荐进入汉东省委常委。
屡次在省委常委会上不顾反对推荐祁同伟担任主管政法的副省长,企图让祁同伟接任自己的职务,是一个狐狸一般的人物,由演员张志坚扮演。

演员介绍
张志坚,1955年10月5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大陆影视男演员,南京话剧团三级演员 。
1979年考入江苏人艺学员班,1983年张志坚开始步入影视界。
2008年出演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在剧中饰演董建昌。

7.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犯了什么罪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犯罪如下:冒充警察如果进行诈骗的将构成犯罪,构成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法律依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开除党籍,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向组织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与私营公司老板妹妹高小凤产生私情,到隐瞒离婚史与高小凤结婚生子和高小凤私收一套别墅都与他有直接的关系,他作为一名市委书记,虽然不收受贿赂,但他也是收受了性贿赂,这就是他犯罪的根源。2、违规违纪批地。靠着父亲起家的赵瑞龙,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诱逼时任市委书记高育良违反原则将一处山水风景名胜区位置,批给赵瑞龙建了一个美食城,污染了湖水,给当地环保带来了巨大的损坏。3、自私地提拔自己的学生、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又在省委常委会上极力推荐为副省级干部人选,明显地显现出拉山头、搞帮派,不管人品好坏,一味着坚持自己的错误思想,不思悔改是他违规违纪的又一错误。4、当他知道祁同伟持有山水集团股份和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幕后操纵者时,还是以维护的方式保护祁同伟,支持无中生有的举报案,拿下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侯亮平等,并为形成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集团推波助澜,等违规违纪又是他留下的痕迹。5、为了迫使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中止对汉东油气集团董事长刘新建的正常审讯,身为省委政法委书记的高育良竟然授意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伪造举报材料诬陷侯亮平,迫使侯亮平停职接受组织调查,以这种卑劣的方式对正常的司法活动实施干预,施加影响,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犯了什么罪

8.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犯了什么罪

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数罪并罚,最终被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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