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定什么罪2019

2024-05-15

1. p2p定什么罪2019

法律分析: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P2P平台因逾期兑付问题或经营不善而停业,其中部分被曝爆雷的机构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p2p定什么罪2019

2. p2p犯罪会判多少年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诈骗罪,一般情节较轻的是三年以下,情节较重的可以是无期徒刑。
2、具体量刑要看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数额、手段、后果等情况,也要看犯罪后有无认罪悔罪的从轻表现,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量刑数额标准不同,例如有些地区最低为3000元,有些地区达到10000元才立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各省有权制定当地的标准,报最高法院备案。参考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3. P2P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P2P集资诈骗量刑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P2P量刑标准

4. P2P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P2P集资诈骗量刑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5. p2p案件什么时候有个定论?

无论未来会如何调整,但在这12个月过渡期中,行业的洗牌淘汰是板上钉钉的事,而这也是此次的《暂行办法》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只有经历了惨痛的清理,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行业的初步整改完毕。

但是在淘汰不合格者的过程中,同样值得关注的就是平台退出前后的监管机制,以防一些小平台的恶性跑路以及因为没有合理的退出流程,导致投资人的在投资金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有了e速贷这些前车之鉴后,相信各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也会在行业整顿和保护投资人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

而对于投资人,恐怕在这个阶段,也需要擦亮眼睛,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但也不要忘了对P2P抱有良好的心态,因为一切还没真正的结束。【摘要】
p2p案件什么时候有个定论?【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咨询为您服务。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从去年底发布第一版监管整改的《意见稿》开始,P2P就一直在一步一个哆嗦天天在被黑和看衰中不断走入低谷,平台数不仅出现了负增长,投资用户也经历了不断被调教的过程中,新增数量也是每况愈下,要么旁观,要么直接撤离。【回答】
直到最近这几周,一周比一周要强势的监管政策的公布,让P2P正式由盛及衰,跌到了大洗牌的谷底,这一势态无疑传达了上层监管(指银监会一众)对于P2P的强硬态度和决心,而这样的雷霆之势,自然不可避免的让本就处于紧张的整个行业更觉不妙,人人岌岌可危,感觉崩盘在旦夕之间的情绪中。【回答】
但其实笔者却觉得,这是必然要经历的阶段,也是一个行业真正置之死地而后生之前的沉淀过程,而且这次的《办法》虽然严苛,却也是在正式赋予P2P合规的身份,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有人管总比放养的好吧。【回答】
无论未来会如何调整,但在这12个月过渡期中,行业的洗牌淘汰是板上钉钉的事,而这也是此次的《暂行办法》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只有经历了惨痛的清理,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行业的初步整改完毕。

但是在淘汰不合格者的过程中,同样值得关注的就是平台退出前后的监管机制,以防一些小平台的恶性跑路以及因为没有合理的退出流程,导致投资人的在投资金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有了e速贷这些前车之鉴后,相信各地的金融监管部门也会在行业整顿和保护投资人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

而对于投资人,恐怕在这个阶段,也需要擦亮眼睛,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但也不要忘了对P2P抱有良好的心态,因为一切还没真正的结束。【回答】
亲亲,您还有什么法律需要咨询的呢【回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以后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回答】

p2p案件什么时候有个定论?

6. P2P有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7. P2P有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P2P有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8. p2p害了多少人?

害了很多人,尤其是这几年。虽然网贷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帮助不少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但是绝大多数网贷由于风控不严,各种乱象出现,很多网贷平台都会收取巨额利息,让借款人难以承受。要知道网贷频繁申请,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一、逾期危害
如果借款人不小心忘记了时间还款,给借款人带来的就是高额的罚息以及违约金。而且借款人的征信记录也会受影响。

二、大数据
只要借款人在网上借过网贷,在网上的第三方数据就会记录,网贷大数据是一种面向贷款机构的第三方征信查询系统,它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将各类网贷平台的贷款记录整合在了一起。

三、暴力催收
正规网贷平台催收都是走流程的,一般正规平台不会有暴力催收的情况。对应的一些不正规的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逾期催收基本上都是会有暴力催收的,那伴随的就是爆通讯录、各种骚扰、恐吓之类的。这种催收的方式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顶得住的。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