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的担保人可以起诉还钱吗

2024-05-13

1. 借条中的担保人可以起诉还钱吗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若是在债务关系建立的时候,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人的,债务到期之后,债权人一旦确定无法从债务人哪里要回欠款,就可以向担保人讨债,但是毕竟任何人都是没有义务替其他人还钱的,故此担保人在履行自己担保义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借条中的担保人可以起诉还钱吗

2. 借条上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吗

借条中的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只要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而由担保人进行偿还的,那么担保人是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如果双方引起纠纷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一、借条中的担保人能起诉对方吗?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债务担保人可以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中的担保人就是属于担保债务的人,对于此人如果债务人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追偿,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法院才可以受理自己的诉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3. 借条起诉要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

法律分析:借条起诉要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起诉要起诉借款人还是担保人

4. 担保人要全部偿还借条上的钱吗?

1、担保人是否要全部偿还借条上的款项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分析。
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权到期时,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
3、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债权到期时且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穷尽后仍不能完全清偿,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4、如果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在限额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在向担保人主张债权时以约定额度为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数额,则担保人需要对借条上的所有数额为限承担担保责任。
5、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6、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 担保人可以拿已还钱的借条找借款人还钱吗

可以的,担保人已经履约,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益:
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权益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人应该承担的到期债务;
2、担保人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3、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
4、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以拿已还钱的借条找借款人还钱吗

6. 借款担保人就一个,可以起诉吗?

如果借款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且还在担保期内,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进行正常还款,则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担保人履行担保职责。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7. 借条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借条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8. 借条的担保人还需还钱吗?

是需要还款的。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还款的,特别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般情况下先是抵消债务人的钱,若剩下的部分债务人还是无法按期还,担保人依然要还款。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担保人需要还钱,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担保人对借款人的不还款行为要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一般担保来说,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对连带担保来说,担保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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