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果是什么

2024-05-13

1.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果是什么

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果是什么

2. 营业执照被吊销有什么影响

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该怎么办?视频中有答案

3. 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并不会立刻导致公司法人地位的丧失,只是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以及请求法律保护的请求权,同时企业将被迫进入不可逆的清算阶段。在清算阶段时期除清算活动之外,其他一切营业活动都不得开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是什么

4. 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其他。【拓展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其他。【拓展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6.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果?

你好,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后果很简单啊。
就是公司要被注销,不得再进行经营活动。
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7. 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其他。【拓展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有哪些?

8.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果是什么

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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