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募集资金开监管账户还是托管账户

2024-05-14

1. 上市募集资金开监管账户还是托管账户

监管账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上市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备案并公告。

上市募集资金开监管账户还是托管账户

2. 上市公司的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监管要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私募基金业务受到严格监管。私募基金应当遵守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规定,包括募集、管理、投资、信息披露等环节。同时,私募基金业务也受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活动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三十三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法律依据在私募基金业务的合法经营、信息披露、合同履行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上市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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