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2024-05-16

1. 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2、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3、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一、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
1、有限合伙型基金:对于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备案为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GP)且不能为自然人,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LP);合伙人数量为2人以上(至少包含GP和LP各1名)且50人以下;全体合伙人通过签署《合伙协议》作为基金合同,对基金的管理、投资运作等事项进行约定;基金日常管理由GP负责,《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特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形式做出决策。
2、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独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2.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怎么做

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1、基金备案步骤
生成基金编码:根据备案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生成基金编码:填写附表信息,按照附表提示,如实填写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情况等信息,并上传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实缴出资证明、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适用于委托管理型)、托管协议、投资者明细等文件。

2、基金备案注意细节
基金合同条款:2016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于2016年07月15日开始施行。2016年7月15日之后备案的基金,签署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应结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载明合同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并注明签署日期。

合格投资者确认: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阶段,必须由投资者签订《投资者承诺函》,承诺符合投资者的标准。募集机构与投资者签订《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由募集机构揭示存在的风险,投资者逐项确认。

3、托管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章条款,严格区分保管协议和托管协议,保管协议不能作为托管协议,在“基金托管人”栏可选择不适用,但保留保管协议作为托管协议的附件。“基金托人”下拉菜单中未找到基金托管人名称时,可以选择不适用,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托管协议。

4、实缴出资证明
因投资者名称变更导致出资凭证上投资者名称与目前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变更证明文件。

私募基金备案与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管理越来越严,根据2016年从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获取信息,备案通过率几乎不及十分之一,望采纳

3. 私募基金要发行产品怎么备案

想要发行私募产品,必须先在基金协会进行备案,拿到私募基金管理人证书私募牌照,才能发行产品,发行产品需要产品备案,才能合法的经营。

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材料:

1.公司高管真实简历及所在公司的人联系方式,

2.公司高管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电子照片,

3.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公章,

4.加入基金业协会的申请书,

5.公司申请备案的承诺函,

6.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是新成立公司.则需当月的财务报表).

7.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验资报告

8.公司章程。

9.管理人是否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1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

11.提交材料要有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要发行产品怎么备案

4. 什么是私募基金备案和产品

想要发行私募产品,必须先在基金协会进行备案,拿到私募基金管理人证书私募牌照,才能发行产品,发行产品需要产品备案,才能合法的经营。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材料:1.公司高管真实简历及所在公司的人联系方式,2.公司高管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电子照片,3.执照副本.税务副本.代码副本.公章,4.加入基金业协会的申请书,5.公司申请备案的承诺函,6.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是新成立公司.则需当月的财务报表).7.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验资报告8.公司章程。9.管理人是否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1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11.提交材料要有法律意见书。---北京阳光奥美

5. 2018年私募基金如何备案?产品备案?

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1、基金备案步骤
生成基金编码:根据备案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生成基金编码:填写附表信息,按照附表提示,如实填写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情况等信息,并上传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实缴出资证明、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适用于委托管理型)、托管协议、投资者明细等文件。
2、基金备案注意细节
基金合同条款:2016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于2016年07月15日开始施行。2016年7月15日之后备案的基金,签署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应结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载明合同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并注明签署日期。
合格投资者确认: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阶段,必须由投资者签订《投资者承诺函》,承诺符合投资者的标准。募集机构与投资者签订《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由募集机构揭示存在的风险,投资者逐项确认。
3、托管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章条款,严格区分保管协议和托管协议,保管协议不能作为托管协议,在“基金托管人”栏可选择不适用,但保留保管协议作为托管协议的附件。“基金托人”下拉菜单中未找到基金托管人名称时,可以选择不适用,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托管协议。
4、实缴出资证明
因投资者名称变更导致出资凭证上投资者名称与目前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变更证明文件。
私募基金备案与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管理越来越严,根据2016年从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获取信息,备案通过率几乎不及十分之一

2018年私募基金如何备案?产品备案?

6. 私募基金备案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
答: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范围?
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三、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经多长时间办理通过?
答: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四、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是否对外公示?
答:协会将会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经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认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历、其他高管人员姓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员工人数、机构网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称、基金编码、币种、成立时间、备案时间、基金类型、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名称、管理类型、托管人名称、主要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
(3)从业人员公示。包括从业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变更记录等基本信息。

五、私募基金从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及从业人员注册程序?
答: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事先确认本机构报送的从业人员注册信息符合《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并承担核实责任。协会将予以进一步核对。如发现注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协会将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采取相应自律处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六、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答:境内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境外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纳入登记范围。

七、自然人是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八、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能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九、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诺保底保收益?
答:私募基金不得违规承诺保底保收益。基金业协会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关业务规范。

十、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如不登记有何后果?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4月底以前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到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对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应提供各项服务;对于未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十一、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在证监会有关规定出台之前,协会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募集资金: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7.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1.私募基金的概念?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2.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3.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主体进行募集。(1) 合格投资者标准。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2)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3)穿透计算的情形。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资者,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8.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发行,请知道怎么操作吗

一、提交申请前务必保证“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及《法律意见书》三者间的高度一致;
二、实缴注册资本宜在250万人民币以上(目前通过的皆在300万以上);
三、经营范围宜简不宜繁,参考近期通过登记的管理人的经营范围;
四、高管尽量保证全职,出现兼职的应当制定《兼职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五、全职员工尽量多,员工少时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外包计划;
六、高管与员工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从业资格情况都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并保证系统及法律意见书之间的一致性;
七、关联方机构中名称含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相关字样的,应详细说明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应说明未登记原因。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未来业务开展中,不会与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存在利益输送,将承诺函与法律意见书一同打包上传;
八、应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的可行性、可操作、现实基础和条件(例如人员场地等),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并对公司投资决策流程作出详细说明;
九、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都尽量体现在法律意见书中,例如“控制关系图”、“控制类型”、“出资人情况”等等;
十、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务必核对本文所列的反馈意见,预判是否会遭遇同类反馈,并提前预防之。
十一、公司注册资金最好股东自有资金出资
十二、提供股东出资能力证明
十三、有正规的外包及托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