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缴税计算器

2024-05-16

1. 增值税缴税计算器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你这销项和进项说的是销项税和进项税吗,如果是就是
315599.73-220679.5=94920.23

增值税缴税计算器

2. 增值税计算器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售额x适用税率一进项税额。
假如,销项和进项的适用税率都为13%。那么应交增值税=100x13%一80x13%=2.6(万元)。
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100x3%=3(万元)。

3. 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计算

4. 增值税计算

(1)销项税金28.8*17%+70.2/1.17*17%=15.096万元(不管是销给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用不含税收入*税率)
(2)委托代销产品以销出产品并取得代销款和销货清单为计税依据。销项税5.6/1.17*0.17=0.813675万元
(3)自产投资的产品视同销售,应用成本*通用销售利润率(1.1)做为计税依据。销项税50*1.1*0.17=9.35万元
(4)逾期包装物押金应征增值税。销项税7020/10000/1.17*0.17=0.102万元
(5)购入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以发票为主,材料运费及基金应抵扣税金的税率为7%。进项税180/1.17*0.17=26.153846万元,和(9+0.9)*0.07=0.693万元
(6)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其相应的进项税金应做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41500-1500)/1.17*0.17+1500/(1-7%)*7%=6912.9元=0.69129万元
    综上:销项税为15.096+0.813675+9.35+0.102=25.361675万元
    应交税金为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25.361675-(26.153846+0.693)+0.69129=-0.793881万元,换算成元为单位,即-7938.81元,本月应交税额0元,留抵7938.81元

5. 增值税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增值税计算

6. 增值税计算

进项税额=56500/(1+13%)×13%=6500
进项税额=85000×13%=11050
进项税额=68000
销项税额=120000×17%=20400
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
销项税额=70200/(1+17%)×17%=10200
销项税额=20400+13600+10200=44200
进项税额=6500+11050+68000=85550
应纳增值税=44200-85550=-41350
∵应纳增值税为负数
∴本月应纳税额为0。

7. 增值税计算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增值税计算

8. 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计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几个概念:
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
=销售额+销售额*17%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扩展资料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1)征收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参考资料增值税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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