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送子女现金的纳税规定?我想将部分银行存款分给子女,要交税吗?

2024-05-13

1. 父母赠送子女现金的纳税规定?我想将部分银行存款分给子女,要交税吗?

您好,我是财务健身达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直系亲属赠予的现金不需要交税。  
赠予,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当财产、物品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是实践合同。  

需要和“赠与”区分,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赠与”需要纳税。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人或受赠人课征的税,它是财产税的一种。征收赠与税,主要是为了防止财产所有人为逃避遗产税,生前将其财产赠与他人,通常多与遗产税同时实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_^

父母赠送子女现金的纳税规定?我想将部分银行存款分给子女,要交税吗?

2. 在美国继承遗产要交税吗?交的话交多少?

  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1999年的起征点为65万美元,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55%。

  1916年,美国开始正式征收联邦遗产税,后来又开征相关的赠予税和隔代遗产转让税,并且从1977年起,遗产税和赠予税使用统一的税率。

  一位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即俗称的绿卡持有人)死亡时,不管他的遗产位于地球上哪里,其继承人(除配偶之外)有义务申报遗产总额,并缴纳遗产税。非公民或非永久居民在美国的遗产,以当事人是否在美国正式居住(Domicile)来判定他们去世后是否必须交付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这里所谓正式居住的定义不是与移民局有无居留权的标准,也与所得税法里居民的概念不同。所得税法里的居民以当事人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大于31天)为标准,直截了当。而遗产税里的正式居住其实界线模糊不清。例如当事人有意在美国长住,无意返回原居地,就成了正式居住人士。然而如果其人际关系等仍在原居地,则这类的人士在遗产税及赠与税上又不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辖之内。

  遗产的定义,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的个人财产。比如货币是有形资产,而公司股份、债券、保险单、退休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中的各项一般都按当时的公平市场价格来确定其价值,比如房产、股票等究竟值多少钱,按照当时的市价来确定。联帮遗产税使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8个等级,从18 %到50 %,和遗产总值直接相关,遗产越多,税率越高。

  不过并不是遗产总额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缴纳遗产税,换言之,遗产的净值并不等于可征税遗产额。从遗产总值中扣除债务、丧葬费用、配偶继承的数额,捐献给慈善机构的数额,再扣除豁免额之后的数目,才是可征税遗产。联邦法律规定可以从每宗遗产或赠与的净值里减掉一定数额,称为豁免额。遗产或赠与的数额少于豁免额,则不用交税。美国国会曾经两度表决通过废止遗产税的法案,规定在10年内逐步废除遗产税及其相关的赠予税、隔代遗产税,用20%的资本利得税取而代之,但两次都被当时的克林顿总统否决。布什总统上任之后,宣布1.6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其中就包括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得益于这个计划,在遗产税方面,2002年的豁免额从原来的75万元上调到100万元,最高税率则从55%减低到50%。今年的豁免额为150万元,最高税率是48%。赠与税和遗产税的税率相同,但从2002年至今,豁免额都是100万元。

  在遗产的归属和分配的问题上,财产所有人的经过公证的遗嘱,是的唯一凭据。如果财产所有人死前没有遗嘱,那么他名下所有资产自动转给配偶,不必缴纳遗产税;要是死者没有遗嘱也没有配偶,遗产并不会自动被死者的子孙或亲属继承,而是必须经由法院来判决。通常法院也会根据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分配,只是这个过程的所有费用(约5万-8万美元),都由继承人支付。所以大多数的美国人会及早订立自己的遗嘱,明确指定遗产分配方式,比如多少比例留给配偶或子女,多少比例捐给社会等等。

  先课税再分配,是美国遗产税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原财产所有者死亡后9个月内,负责以现金方式缴清税款,然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一时钱不凑手,申请延期缴付,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某人在2000年留下200多万的可征税遗产,按当时200万-250万美元区段的遗产税率49%计算,他的继承人必须先缴纳近百万的遗产税,然后才能拿到这笔财产。可征税遗产的总额越大,税率越高,继承人需要先缴纳的税款也越多。在纽约长岛有一座美丽的庄园,原来是美国总统希思福家的豪宅。房子依山傍海,花木葱茏,现在变成公共博物馆,就是因为希思福的子孙不争气,拿不出钱来缴纳遗产税,这种豪宅短期内又卖不出去,只好将祖宗辛苦建起的家园捐献出去。

3. 美国的遗产税怎么收的?

美国的遗产税是在一百万美元开始征收的,征收的百分比18%-50%。但是该遗产税只针对死者的子女,其妻子和父母是不需要支付的。
1.遗产金额小于1万美元为18%。
2.遗产金额小于2万美元为20%。
3.遗产金额小于250万美元为49%。
4.遗产金额大于250万美元为50%。
美国政府对个人资产转让征税很高,虽然这种税种俗称为遗产税,但实际上它包含了三种类型的个人资产转移赋税:一是遗产税,二是赠予税,三是隔代资产转让税。
政府划定的遗产等于是包含了一个人生前所拥有的所有财产,这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的个人财产。比如货币、房产、股票、公司股份、债券、保险单、退休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联邦遗产税使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7个等级,从18%到55%。一个人要想将自己的财产在死后传给后代,在美国就需要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明谁是财产的继承人。
如果没有遗嘱,一个人死后的财产自动转给配偶。要是一个人生前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配偶,一旦过世这财产由谁来继承就会出现麻烦事,那时就要有法院来判决此人的后代是否可以合法继承财产。
美国的遗产继承还有更麻烦的事,也就是遗产税要由继承人来缴纳,而且是先纳税然后才能继承并分配财产。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原财产所有者死亡后9个月内,负责以现金方式缴清税款,然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
一时钱凑不够,可以申请延期缴付,但期限也不得超过6个月。先缴税后分财产成为美国遗产税最大的一个诟病,因为这种方式会造成遗产继承人因现金不足而陷入无法按时纳税的困境。
当然美国的遗产税并不是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全部都要纳税,一个人留下的遗产可以先扣除债务、丧葬费用、慈善捐款,再扣除个人豁免额,剩下的继承财产才会课税。

扩展资料美国遗产税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和部分州政府对死亡者的遗产征收的税。按征收的级别不同,分为联邦遗产税和州遗产税。美国联邦遗产税采用总遗产税制。
以死亡者死亡时的遗产总额为征税对象,以遗嘱执行人为纳税人,以应税遗产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税遗产额是遗产总额先扣除死者的负债、葬礼及有关费用、遗产损失后,求得“经调整后的总遗产额”,继而再扣除婚姻、慈善、遗赠等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联邦遗产税实行21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8%,最高一级税率为50%。
税额的计算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按应税遗产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遗产税额; 第二步,在应纳遗产税额中,扣除税法允许的统一抵免额和税款抵免额后,方为纳税人实际应纳的遗产税额。
美国只有10个州征收遗产税。州遗产税的计算与征收方法同联邦遗产税基本类似,但税率低于联邦遗产税,优惠宽免额也较少。
联邦遗产税和州遗产税同时课征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在计算联邦遗产税实际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州遗产税抵免扣除。
参考资料:美国遗产税-百度百科

美国的遗产税怎么收的?

4. 父母活着时给子女1000万元现金,需要交税吗?

父母给本人转1000万不一定要交税。如果是无偿赠与,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偶然所得类;如果是遗产,要根据金额来计算税额。交税又称纳税,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交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5. 国外收遗产税是收他的存款的税,还是包容他股票和一切值钱的东西加在一起???

  遗产税是对纳税人死亡后留下的财富课征的税收,为防止纳税人在世时以赠与的方式先将财产分于子女亲友等,因此制定了赠与税,美国的遗产与赠与税是合并统一征收的,以避免利用遗产与赠与税率的不同,达到逃税的目的。

  一、综合遗产与赠与税

  (一)赠与税。在现行美国联邦税法中,遗产与赠与税是合而为一的,纳税人有生之年的赠与额会影响到死后的遗产税额,两者分享同一综合抵税额,并适用同一税率。甩以,纳税人的赠与应该与遗产计划统一安排,税法规定,每一个纳税人一生可以允许60万综合免税额,也就是每年有1万元的赠与免税额,纳税人必须精心加以利用,以降低遗产与赠与税的税负。

  在美国,缴纳赠与税是赠与人的责任,受赠人不需要缴纳此税,赠与的礼物可以是现金、股票、珠宝、年金、人寿保险、房地产等。对于未成年人,一般赠送房产等要办理信托手续,通常,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签订合约的能力,只能由指定的监护人负责管理,一旦子女成年,监护关系便自动终止。

  美国税法规定,无论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转移财产,只要受赠方并未支付赠与方相当的代价,则符合赠与税的纳税范畴。财产的直接转移包括财产的销售或交换;财产的间接转移包括借款免付、保险契约转赠、财产移交信托和亲友间无息低利贷款等。

  美国税法规定,符合赠与的基本条件是:1、赠与者必须精神正常且有行为能力;2、赠与方必须具备赠与意愿;3、受赠方未拒绝赠与;4、受赠方拥有赠物的法律和实体的一切权利;5、赠与方在赠与后对赠物无权收回;6、受赠方未支付等价交换赠物。

  但慈善捐赠、夫妻间财产转移、代付他人教育费及医药费和不出资人未曾动用的联名银行帐户等行为,不必缴纳赠与税。

  纳税人在一年内收到国外个人礼物或遗产超过10万元就要向税务局申报,否则,每月将被处以5%的罚金,最高处罚率可达25%.但是该款项是与受赠人的学费、医疗费用有关,并且是直接汇到有关的教育及医疗机构,则无需申报。

  (二)遗产税

  过世所留下的遗产,包括死者独有财产及属于残废人的共有财产部份,应收帐款、退休金、抚恤金、人寿保险等,也应算在遗产毛额内,但要减去过世人的各项债务及过世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借贷、应付帐款、医药、安葬送殡等费用,也包括各种当年税金、认证及行政开销、赠送未亡配偶财产、合格捐献财产调整额,得出遗产净额,就是应纳遗产税的税基。依据税法,每位一生有$60万元可免税遗产赠与额,按税率计算综合抵税额为$192800元。

  (三)税率

  美国遗产及赠与税实行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55%.见下表:

  遗产及赠与税税率表

  应课综合税净额 最低 税率%

  0-$10000 0 18

  $10000-20000 $1800 20

  $20000-40000 $3800 22

  $40000-60000 $8200 24

  $60000-80000 $13000 26

  $80000-100000 $18000 28

  $100000-150000 $23000 30

  $150000-250000 $38800 32

  $250000-500000 $70000 34

  $500000-750000 $155800 37

  $750000-1000000 $345800 39

  $1000000-1250000 $365800 41

  $1250000-1500000 $448300 43

  $1500000-2000000 $555800 45

  $2000000-2500000 $780800 49

  $2500000-3000000 $1025800 53

  $3000000以上 55

  (四)免税额

  1997年的修改税法将赠与税免税额大幅提高。

  年度 免税额 抵税额

  1997 $60000 $192800

  1998 625000 202050

  1999 650000 211300

  2000 675000 220050

  2001 675000 220050

  2002 700000 229800

  2003 700000 229800

  2004 850000 287300

  2005 950000 326300

  2006年以后 1000000 345800

  由于免税额的调整,遗产、遗嘱、信托等计划就要重新修订,新税法对家庭拥有事业除允许60万的综合免税额外,还允许再加上70万的特别免税额。家庭拥有事业一个家庭拥有的事业,该家庭成员必须控制该事业,并且需要有一半以上的拥有权,参与管理。家庭成员指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等直系亲属,过世者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是居民外国人,家庭事业不可为股票上市公司,不得有35%以上的收入来自个人控股公司等。

  通常遗产税在遗产赠与人过世9个月内申报,税法允许第一个100万元遗产额可以分期付税,并享受2%的低利率。其他税负的余额利率可享受缴纳通常分期付税利率的45%.

  每位报税人每年可给予受赠人每年每人1万元的赠与免税额,如父母有三位子女,父母每年可分别赠送每位子女1万元,共6万元可免缴赠与税。

  二、赠与再租回与国外赠与

  (一)赠与再租回

  对于所得多适用税率高的纳税人,通常采用成立信托的方式,将事业上的机器设备、房地产等赠与信托受惠人,信托受惠人往往是报税人的子女,然后再向信托受惠人租回这些财产,继续使用,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国外赠与的申报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很多报税人与外国关系密切,国外赠与经常发生。1996年“小型企业工作保障法案”规定,凡是美国人每年由国外收到超过1万元的赠与,就要向税务局申报。这里的美国人是指拥有美国国籍或居民外国人;礼物是指包括生前的赠与和死后的遗赠;申报数额则指累积数额,所谓超过1万元权指来自外国公司或海外合伙企业的赠与,假如赠与人是外国个人或遗产,则累积赠与要超过10万元才需申报。申报国外赠与时间与每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一致。未能按时申报者,税务除要求补报外,还要按赠与数额每月起罚5%,最高可罚赠与额的25%.

  三、遗产计划

  遗产计划就是当事人生前对未来过世后财产预先作出妥善安排,以便遗产可按当事人意图分配,减少税负,也可免除将来的认证手续。遗产计划主要是立遗嘱。

  (一)遗嘱与分配

  所谓遗嘱,就是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过世后财产处理的意愿,所以立过遗嘱的人,可依其生前的意愿将遗产作妥善的处分。而未立遗嘱的人,遗产分配将依各州法律按顺序分配: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未亡人;2、死者独有或个别的财产(1)单身有子女的财产归子女;(2)已婚有一个孩子的,财产一半归未亡人配偶,另一半归孩子;(3)已婚有二位孩子以上的子女,三分之一归未亡人,三分之二归孩子们;(4)已婚无子女,一半归未亡人,另一半归双亲,倘若双亲已亡,则分配给双亲的其他子女如死者的兄弟姐妹;(5)未婚亦无子女,财产归双亲,倘若双亲已亡,则分给双亲其他子女。

  (二)遗嘱的种类

  在美国,凡年满18岁、心智健全的人都可以订立遗嘱。

  1、手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见证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遗嘱中必须清楚陈述遗产处理方式的意愿,手书遗嘱一经涂改,或有添附,法律将不予承认。

  2、正式遗嘱。正式遗嘱通常要选用法定遗嘱的格式,立遗嘱人要签名,注明日期,说明清楚遗产的处理方式,一般须有两人以上见证。

  虽有遗嘱,但立遗嘱有死亡,遗产仍要经过法院的认证。倘若死亡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则要经过无遗嘱认证手续,认证过程费时、费钱、而且要经过公告,失去了隐私权,所以很多立遗嘱人都设法利用信托、财产所有权等方式,以避免认证手续。

  (三)信托的种类与应用

  倘若夫妻的一方,不愿把财产转移给夫妻以外的第三人,而又不愿放弃每位的综合遗产赠与抵税额,则可考虑成立信托,将60万放入信托,由夫妻的一方为受益人,这60万就被排除在遗产总额之外。所谓信托,是一种利用合法的方法将所有权转移给受益人的方式。信托种类很多,取消信托和不可取消信托,生时信托和遗产信托等。一般采用生时信托,即立信托人在生时按意愿成立,通常立信托人在信托上已选择管理人管理信托的财产。生时信托分为可以取消或修订信托,立信托人在过世之前,仍未完全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权,死后方可按生时意图来安排遗产,这种信托是最受欢迎的一种。不可取消的信托是指一旦设立就不能终止改变的信托,设立这种信托,如计划得法,在逐渐转移财产过程中可减免赠与税,进而影响遗产税,但信托如属于未满14岁的孩子,则信托所孳生的利得超过1200元,立信托人则要按较高税率课税。遗嘱信托的好处是在信托中可说明受益人尚未成年或丧失行为能力,信托管理人可直接管理财产,此外,如果计划得法,可减免遗产税,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好处。

  四、财产所有权与产权登记

  目前美国最普遍的财产所有权有:

  (一)互继共有财产。财产互继共有人各拥有同等比例的产权,倘若共有人一方死亡,死亡人这份财产,就会自动转移给其他共有人所有,无须认证。

  (二)分别共有财产。在此种财产所有权下,由无遗嘱转移成为认证遗产必须经过认证手续。分别共有财产人拥有财产的比例不必相等,但每位出资额应与拥有比例相当,否则就可能涉及赠与或所得税。

  (三)夫妻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一半所有权。若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即由未亡人继承,且该部分无须缴纳遗产税。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下,凡婚姻有效期内所购买的财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

  (四)个别独有财产。财产属于个人独有的称为个别独有财产。具体因个人婚姻情况不同而分为未婚男女、未再婚男女、已婚男女拥有独有财产等。

  五、美国遗产税的发展趋势

  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接受总统提名时曾说: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农场主和每一个商人,都应该自由地将其一生辛勤所得遗留给他们所爱的后人,而不必缴纳遗产税。

  布什当政后,开始朝着取消遗产税的目标迈进。2001年2月8日,布什政府向国会提交了旨在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方案;5月26日,美国参、众两最终通过了该法案;6月7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该法案,从而使美国遗产税改革方案成为正式的法律,并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从2002年起,逐年加大遗产税的税前扣除额,降低边际税率,最终于2010年正式取消这一税种。对于这一改革,美国国会一开始有两种不同看法,共和党基本支持,民主党多数反对。经多方解释说明,一些民主党议员也转变了态度,赞成改革,这是改革方案得以顺利通过的重要原因。美国舆论对改革也有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

  反对改革的理由:一是遗产税是一种富人税,废除这一税种会影响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正的功能;二是遗产税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补充,可以延伸调节收入的隔代转移,避免王朝式的家族影响,有利于社会进步;三是遗产税虽然存在较多漏洞,但经过改革完全可以弥补,没有必要废除;四是遗产税收入已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的财政意义。

  赞同改革也有三条理由:一是遗产税实质上是一种死亡税,而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对死亡是不应征税的;二是遗产税实质上是给有钱人设置圈套,不利于资本积累;三是遗产税漏洞太多,经过税收筹划即可以大量避税,而征管困难、收入规模小,仅占联邦税收的1.5%,个人所得税的 3.5%,收入与成本付出不相称。

  据了解,美国于1916年开征遗产税,1930年开征赠与税,1976年将两税合并,统称遗产税。目前,美国遗产税纳税人约占总人口的2%,年收入仅300亿元左右,这次改革以后,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将逐步脱钩,最终保留赠与税,取消遗产税。

国外收遗产税是收他的存款的税,还是包容他股票和一切值钱的东西加在一起???

6. 美国的遗产税是多少?

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
美国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从1976年开始,美国将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采用统一的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8%,最高税率为50%,后者适用于遗产额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
1999年的起征点为65万美元,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55%。

扩展资料:
美国遗产税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和部分州政府对死亡者的遗产征收的税。
按征收的级别不同,分为联邦遗产税和州遗产税。美国联邦遗产税采用总遗产税制。以死亡者死亡时的遗产总额为征税对象,以遗嘱执行人为纳税人,以应税遗产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税遗产额是遗产总额先扣除死者的负债、葬礼及有关费用、遗产损失后,求得“经调整后的总遗产额”,继而再扣除婚姻、慈善、遗赠等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
联邦遗产税实行21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8%,最高一级税率为5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遗产税

7. 母亲在离婚前将存款取成现金给成年儿子(20岁),未经父亲同意。离婚后这笔钱将如何处理。

如果父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现金是未经他本人同意的私自给以儿子的,那么算共同资产。离婚按照相关规定分割资产,如果不能,那么钱是儿子的。一般情况下发生这种事情,钱基本上回不来了。

母亲在离婚前将存款取成现金给成年儿子(20岁),未经父亲同意。离婚后这笔钱将如何处理。

8. 父亲生前赠予子女的财产现金,死后债务是否由子女偿还?

父亲生前赠予子女的财产现金,死后债务是否由子女偿还,我个人觉得还是要看这个男子的子女在其去世之后选择不选择继承财产。若是他的子女要继承财产,理所当然,法律上是谁继承财产谁就要偿还债务。若是他的子女放弃了继承财产,那么这些债务他的子女是可以不用承担的。
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们还要明确一件事,那就是这个男子生前把财产现金等赠与给了他的子女,应该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畴之内。也就是说这部分财产,债务方是无法执行的,债务方只能从该男子剩下的遗产当中争取还款。因此,债务方在什么时候起诉对方还钱其实真的很重要。有时候错过了一时,可能钱就无法追回来了。

法律规定依据《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关于继承部分的内容,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理应从其继承到的遗产份额承担相对应的债务。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表示,若是该男子故意的在自己去世前把财产和现金全部赠与子女,留下的全部是债务,那么,这不算是恶意的转移财产吗?从脉络上看真的是像极了转移财产。若是该男子的确是在去世前不久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视为是恶意转移财产,那么,这一份赠与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这个男子的子女想要钱,就要按照继承来,还掉债务之后的,他们才能继承。

父亲生前赠予子女的财产现金,死后债务是否由子女偿还,还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