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2024-05-13

1. 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区分两种情况来确定处理方式: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2. 银行帐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3.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冻结银行账户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扩展资料:
司法冻结主要特征
这次新证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作为执法程序的规定,《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谁申请、谁审查、谁决定、谁执行、谁监督的问题,严格规定证券监管机关冻结、查封和限制证券买卖的实施步骤,各环节相对独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统一申请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告知当事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的权利、义务及配合责任,提高相关措施的实施效率。
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一是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对于什么是重要证据,哪些情形属于可能转移、隐匿、伪造、毁损,在办法中都有详细规定。
司法冻结主要对象
冻结、查封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重要证据。
主要包括:涉案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证据。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
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
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冻结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冻结银行账户

4.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5. 法院冻结我的银行账户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院冻结我的银行账户我该怎么办

6.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冻结银行账户?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扩展资料:
司法冻结主要特征
这次新证券法修改新增的执法权,最重要的执法手段之一就是冻结、查封权。作为执法程序的规定,《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谁申请、谁审查、谁决定、谁执行、谁监督的问题,严格规定证券监管机关冻结、查封和限制证券买卖的实施步骤,各环节相对独立,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统一申请书、决定书、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内容、格式,告知当事人及协助执行单位的权利、义务及配合责任,提高相关措施的实施效率。
依照法律规定,证监会在对证券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或者执行时,发现涉案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冻结、查封措施:
一是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二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三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四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五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对于什么是重要证据,哪些情形属于可能转移、隐匿、伪造、毁损,在办法中都有详细规定。
司法冻结主要对象
冻结、查封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重要证据。
主要包括:涉案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证据。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
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
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冻结

7. 个人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要求依法解除冻结。法院如果都冻结了银行账户,说明你是案件的被执行人。只有你履行完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才会办理账户解冻。如果冻结账户还不能够促使你履行义务,法院就会冻结你的其他的财产,并对你采取限高措施。法律分析如果在诉讼阶段,原告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程序申请法院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如果在执行阶段,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法院冻结银行账户一般是直接通过法院内部的执行查控系统进行冻结的,但会给案涉银行等金融机构发送电子文书。根据法律规定,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到期自动解除,但届满前申请人可以续行冻结。在查到上述信息后,然后去法院找法官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冻结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如果认为法院冻结错误或者程序违法,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如果是案外人的话还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裁定错误,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一旦法院认定你的复议或者异议请求成立,则法院就会依法解除保全或者冻结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个人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8.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联系法院核实。或者提供信息委托律师核实并解除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情形,如果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你的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你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你的实际偿还能力来给你制定透支份额,当你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你的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你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你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