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024-05-14

1. 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即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 机关与企业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机关与企业的借款合同有效。机关与企业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可以写明借款人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还款日期、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订立借款合同的时间等。
一、民间借贷风险应如何控制
1、订立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2、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3、、提前还款事项要明确。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
二、欠条怎么写?
包含贷款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时间、借款利息等主要内容。
(一)标题:首先在一张纸的正中间写上“借条”两个字或者“借款合同”四个字。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二)正文: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利息等主要内容。
(三)落款:在右下角借款人、贷款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如果有担保人,也需要担保人签字盖章。
三、借钱合同应该如何写
借钱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需要是法定的全名,还要写上出生日期、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和身份证的复印件附在借款合同的后面。借款数额要用大写。写清楚是否约定利息,明确年利率还是月利率。还要写清楚借款偿还的时间和偿还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 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机关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4.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不具有下列14条之情形、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之情形和民法通则规定之情形,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5.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满足条件可以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进行借贷除例外情况,法院应当支持借贷合同有效。公司企业等法人之间借贷有效需要:1、借贷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而不是为了避税或者以借贷营利。2、满足合同有效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3、约定的借贷利率有限制。

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6. 企业与公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做了相关规定和改动,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2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企业 借款合同 是否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有效吗?要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的工商业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而向 银行贷款 的行为,银行本身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当然应当受到保护。  (2)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 合同无效 。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  2、企业向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不能从事资金借贷业务,尽管学术界对此有争议,但是学理解释毕竟还是属于无权解释,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应当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2)企业向个人借款行为。为了实现有效的金融管控措施,企业的工商借贷一般只能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在《 合同法 》出台后受到承认,但是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情况严重的可能会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二、怎么看企业借款 合同的效力    1、企业借款合同无效的认定应以《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在企业贷款合同无效的认定中,企业向银行贷款从事违法经营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情形认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1)对于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即《贷款通则》)而无效。但是,可能出于对《贷款通则》效力层次的考虑,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合同无效。有的法院也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益的民事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而确认合同无效。  (2)对于变相 借贷合同 的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适用更是纷繁多样。对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法院一般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联营合同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经]发[ 1990 ]27号)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直接确认合同无效。由于该条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径直以双方协议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3)以委托理财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这类合同一般都有保底条款,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因此有法院认为,应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无效。最高院在一起上诉案中确立了上述思路;并且对 一审 法院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四)项为依据确认合同无效予以纠正。名为买卖债券(但并未进行债券买卖) ,实为资金拆借,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依据《 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4)对于以投资协议、以货易货和预付购销、 融资租赁合同 等形式,实为企业之间借贷的合同,法院一般也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认无效。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对于合同各方而言,最紧要的就是借款的返还问题。由于 违约责任 的成立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合同无效后,双方关于 违约金 和利息的规定由于主合同的无效而不发生应有的效力,但是借款方应当基于 不当得利 返还出借方的借款本金。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8.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企业向个人的借贷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2.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3.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