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哪里投诉

2024-05-14

1. 社区卫生服务站哪里投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如果不予受理,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区卫生服务站哪里投诉

2. 社区卫生服务站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如果不予受理,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社区卫生院应在哪投诉?

法律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您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社区卫生院应在哪投诉?

4. 社区卫生中心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
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社区服务中心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区卫生局,可以向其投诉。

法律依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我站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5. 社区卫生院应在哪投诉

法律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您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社区卫生院应在哪投诉

6. 社区卫生院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您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7. 社区卫生中心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卫计委,可以向该区的卫计委投诉,如果不予受理,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社区卫生中心哪里投诉

8. 社区医院投诉电话多少

法律分析:一、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 二、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三、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