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帐打入私人账户可以吗

2024-05-16

1. 公帐打入私人账户可以吗

可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表明,只有以下资金可以划入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工资和奖金收入;稿费、表演费等劳务收入;债券、期货、信托及其他投资的本金及收益;转让个人债权、财产权利所得;个人贷款转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继承和捐赠;保险索赔、保险费退还等;退税;农副产品、矿产品销售收入;其他合法资金。 拓展资料: 1、 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多久到账 ①行内转账: 行内转账的话,私人账户可以实时收到款项。 ②跨行转账: 跨行转账如果选择实时转账,那么私人账户可以立即到账; 而选择普通转账,私人账户不会立刻收到款项,通常需要2-3个工作日到账。 2、 公司账户的钱怎么提出来合法 ①部分专用存款账户(如基建专用、业务支出专用账户等)、临时存款户都可取现,但一般单位都没有开立。 ②取钱是一定要去自己公司的开户行才能取出来的。 对公业务一般都没有开展通兑业务,有的行已经开办对公通兑业务,就可以在其他支行的对公网点支取,具体要到开户行咨询。 ③单位出具现金支票,支票上加盖预留印鉴,收款人是本单位,背面提示付款处同样加盖印鉴,五万以上带个人身份证; 收款人是个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五万以上要出具相关证明。 现金支票上用途要符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 3、 对公账户可以取现吗 可以,对公账户可以取现。对公账户总体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只可以设置一个基本账户,而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所以正常来讲,从对公账户进行取现,只可以通过基本账户进行操作,其他账户并没有相应的权限。 4、 公司用私人账户发工资违法吗 在实操过程中,很多企业会用一个私人账户来当做现金使用的情况,私人账户发放工资本身是不违法的,企业减少对应的现金科目,如果是其他个人代为企业发放工资的,企业可以计入到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这种方式也不违法。

公帐打入私人账户可以吗

2.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不能。单位给公司的钱打到私人名下,属于公款私存。
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单位给公司的钱,不能打到私人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九条 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为的处罚。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4. 大量公款打入私人账户犯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公款打入私户,首先看是借款,还是私户就库存现金的形式。如果是符合财务规定,也符合业务实际,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无正常合理需要乱转资金就违反财务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二)未经批准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三)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5.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
单位给公司的钱,不能打到私人名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九条 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为的处罚。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6. 单位公款是否可以打入个人账户

单位给公司的钱,不能打到私人名下。
一、女方拿彩礼首付买的房子算谁的
女方拿彩礼首付买的房子算谁的要考虑具体情况。彩礼钱的认定是男方赠与女方的,因此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拿彩礼钱付房子的首付房子归谁可分为多种情况,原则上女方在婚前获得的彩礼钱就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但以下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婚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的房产,并且只是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就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买的房产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在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工伤钱打到公司还是个人
工伤钱可以打到公司,也可以打给个人。打到个人账户或者单位账户都是可以的,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也可以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项标准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
三、广州生育津贴分几个月到账
第一、女职工是终止妊娠后,还没有休完产假就把资料交由企业让企业去申报生育津贴的,那么一般来讲生育津贴是每个月把钱打到企业的公账上,然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的。
第二、女职工是休完产假后再就把资料交由企业让企业去申报生育津贴的,那么一般来讲生育津贴是一次性把钱打到企业的公账上,然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不过很多企业就算一次性收到职工的生育津贴也不会一次发放给员工的,它们会分次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为的处罚。

7. 单位公款可以打私人账户吗

一、单位公款可以打私人账户吗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需要酌情分开处理。在公款私存过程中,对于单位行为,公款无论是帐内私存还是帐外私存,只是存放形式的的不同,与单位法定帐户上的资金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涉嫌犯罪,如贪污、挪用、私分等,可直接按所涉嫌罪名处理。但若属于个人行为,情况则不同,行为人若是为了资金安全,为临时周转或错误认识等原因而为的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公款使用权的目的,客观上也并没有妨碍单位对公款的使用,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至于为帮人完成揽储任务的公款私存行为,虽然违反了财经纪律,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纪、党纪处分,但公款并没有给他人使用,没有被挪用,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从中获取财物,符合受贿罪构成条件的,自应以受贿罪论处。
二、法律规定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1、《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2、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公款私存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共产党员,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公款私存行为规定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

单位公款可以打私人账户吗

8. 单位公款打入私人账户会被判吗

一、单位公款打入私人账户会被判吗公款打入私户,首先看是借款,还是私户就库存现金的形式。如果是符合财务规定,也符合业务实际,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无正常合理需要乱转资金就违反财务规定。
二、法律规定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1、《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2、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公款私存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共产党员,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公款私存行为规定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