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禁止烧高香文件标准

2024-05-14

1. 寺院禁止烧高香文件标准

法律分析:
规定信众在指定地点敬香,不能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烟花等)进入景区进行祈福活动,不能够携带(香体可燃部分)长度超500mm、直径超10mm的高香进入景区。信众应自觉购买环保香,文明礼佛。

法律依据;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 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寺院禁止烧高香文件标准

2. 烧高香的抵制烧高香

2014年1月22日,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在北京共同号召中国佛教、道教界自觉抵制烧高香、烧天价香、烧头炷香等不良风气,维护寺观清净庄严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