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024-05-13

1.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2.加强督导评估。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地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23.做好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良好氛围。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为民办六件实事之一“为12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提高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开具一份健康处方,进行一次跟踪随访,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开展一次免费体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一”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医改办发〔2017〕3号)的要求,坚持居民自愿,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开展吸引居民主动签约的专项活动,增强居民签约意愿,让家庭医生走进千家万户,确保2017年为74620名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活动范围
        全区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各类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受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居民自愿,以便民利民为首要目标,让好的政策有好的效果。
        (二)坚持整合资源。加强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计生人员联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联合,加强部门联合,系统联动。
        (三)坚持履职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导考核,以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改革奖惩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切实解决不作为、懒政惰政问题。
        四、目标任务
        (一)组织一次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低、签约意愿不强等问题,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发挥签约服务团队“工作队、服务队、宣传队”的作用,做到宣传与服务同步推进,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二)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采取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利用节假日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更新健康档案,开展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服务、宣传健康知识等。
        (三)开具一份健康处方。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分析健康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健康处方。针对患病群众和重点人群,简明扼要说明疾病的致病因素、发病机理、诊断标准,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干预和进一步治疗的建议。
        (四)进行一次跟踪随访。针对不同签约人群特点,采取夜间随访、假日随访、电话随访、微信随访等多种模式,实行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转诊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五)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加强城市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帮助,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要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城市医院要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预约门诊、预约会诊、绿色转诊等服务,构建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三级医院的“1+1+1”就医模式。
        (六)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阳泉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城市医院支持帮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具体承担,对区域符合条件的50-59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新发现患病贫困人口由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救治。
        五、方法步骤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协调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资源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对象全覆盖、活动内容全覆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工作组协助完成。同时,鼓励和号召各级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履行社会义务。
        (一)动员部署(2017年2月10日—2月28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活动精神内涵,迅速传达落实活动内容,促使干部职工从思想、组织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好各自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此次活动。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1日—7月31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公立医院联合开展活动。辖区城市公立医院要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区卫计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一协调、统一分工,加强沟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三)反馈总结(2017年8月1日—31日)。活动任务完成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撰写总结报告,重点报告经验和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对在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大力宣传报道;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活动领导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
        (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贯穿活动全过程,明确责任主体,强调督导效果,督促各单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丰富工作内容,推动活动落到实处。
        (三)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活动的开展情况。全面宣传活动的进展及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四)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对于推诿懈怠、麻木不仁、故意阻延等,致使责任不清、进展缓慢、落实不严的,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进行问责性调整,必要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活动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提升能力相结合,与检验落实相结合,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2.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

  五、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家庭以不超过500户为宜。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附件1),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组合”。如有其它特殊需求的,可经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费用另定)。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四)签约期内,若乙方未履行约定服务承诺,甲方要求退约的,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并一次性退还全部签约费用。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
  
      六、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组合(免费)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发生疾病的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医疗卫生咨询,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为家庭成员中准备怀孕妇女、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产前定期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患病后,先由签约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对发生的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及治疗,如不能有效处理,乡村医生将为患者联系签约团队中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至乡镇卫生院进行诊治,如病情较为严重,签约团队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市内二级医院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转至二级医院,安排专家进行确诊并治疗。
  
      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的签约患者,免除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签约患者结报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由85%提高至88%)。
  
      (二)诊疗优惠组合(每户每人10元)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家庭成员签约期内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时,减免辅助检查费25%,全年个人优惠总额300元封顶。
  
      (三)健康管理组合(每户300元)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每年为签约家庭成员(限2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
  
      七、实施步骤
  
      (一)选择试点单位(2017年11月上旬)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3个乡镇卫生院分别遴选出1-2个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省示范村卫生室优先开展签约服务)。
  
      (二)组建签约团队(2017年11月中旬)
  
      由试点乡镇卫生院选择中级职称以上临床医生一名与试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团队。
  
      (三)实施签约服务(2017年11月中旬开始)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乡村医生结合日常诊疗及保健管理服务,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可从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大范围,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临床医生参与签约,并提供技术指导。家庭医生团队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规范开展服务,做好相应记录,及时上报签约服务工作月报表(附件2)。市局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
  
      (四)逐步扩面推进(2017年10月1日起)
  
      在试点的基础上,修订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开,各乡镇卫生院选择2-3个基础较好的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逐步扩大范围到全体居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的关键切入点,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市财政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附件3),负责全市签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能分工,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市内二级医院要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乡镇卫生院转诊病人的接待、分诊工作。市合管办要合理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结报政策,引导签约患者通过分级诊疗接受医疗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仍较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
  
      试点期间签约医生劳务补助经费暂定为8元/户,其中补助家庭医生团队中的乡村医生5元/户、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3元/户。建立以签约户数、服务项目数、实际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完成程度、服务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考核制度,补助经费通过绩效考核拨付。市局将定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随机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签约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促进签约工作良性循环。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二)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4.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法律分析:(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二)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签约服务内容
1、为签约居民建立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
2、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
3、对0—6岁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和保健服务。
4、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5、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6、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7、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管理服务。
8、对签约居民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


9、接受签约家庭成员的电话健康咨询。
10、按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门诊预约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
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诊室、电话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分时段预约服务;为就诊的签约居民做好问诊、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病情告知和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上转标准的签约居民提供预约上级医院门诊、检查检验、住院等转诊服务。
家庭医生可参与签约居民的住院查房、病案讨论、治疗方案修订及出院后的针对性健康宣教、用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指导、预约复诊服务,实施连续性健康管理;设立全-专科联合门诊,为有专科诊疗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一站式门诊服务。
根据相关防治管理指南,提供健康教育、筛查、诊断、治疗及长期随访管理等医防融合的一体化管理服务;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合理配备药品,满足签约居民的用药需求,提供用药咨询电话服务,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讲座,普及合理用药知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6.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签约服务内容
1、为签约居民建立家庭和个人健康档案。
2、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
3、对0—6岁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和保健服务。
4、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5、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6、对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体检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7、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管理服务。
8、对签约居民个人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


9、接受签约家庭成员的电话健康咨询。
10、按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门诊预约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
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诊室、电话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分时段预约服务;为就诊的签约居民做好问诊、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病情告知和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上转标准的签约居民提供预约上级医院门诊、检查检验、住院等转诊服务。
家庭医生可参与签约居民的住院查房、病案讨论、治疗方案修订及出院后的针对性健康宣教、用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指导、预约复诊服务,实施连续性健康管理;设立全-专科联合门诊,为有专科诊疗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一站式门诊服务。
根据相关防治管理指南,提供健康教育、筛查、诊断、治疗及长期随访管理等医防融合的一体化管理服务;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合理配备药品,满足签约居民的用药需求,提供用药咨询电话服务,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讲座,普及合理用药知识。

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为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等服务内容。
目前,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等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能获得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还提供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健康咨询、疾病诊疗、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服务,有的地区还可以提供包括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内容。

五个要求:
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有哪些?

8.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

法律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制度,是指通过签约方式,具备家庭医生条件的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维护的服务制度。他的工作模式是实行社区卫生“三定、三站式"服务,三定”即定人、定时、定点,指定服务团队、选定服务对象、确定支持专家,定时到指定社区、站点、家庭,提供各项中心派定的服务内容。“三站”即中心全科诊室--服务站--居民家庭。每个团队医护人员负责中心全科诊疗、护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人群提供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
法律依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工作模式 实行社区卫生“三定、三站式"服务,三定”即定人、定时、定点,指定服务团队、选定服务对象、确定支持专家,定时到指定社区、站点、家庭,提供各项中心派定的服务内容。“三站”即中心全科诊室--服务站--居民家庭。每个团队医护人员负责中心全科诊疗、护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人群提供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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