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及英文表示

2024-05-15

1.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及英文表示

这有个最佳答案。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6330978.html
按照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优先股
普通股: common stocks
  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较多时,普通股股东可获得较高股权收益,但在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列于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故其风险较高。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s
  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其股息率是固定的,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及英文表示

2.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和联系

1. 收益不同:优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影响,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2. 权利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普通股有。

3. 资产分配顺序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况不同:优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3.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和联系

 普通股和优先股都是公司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赋予股东的一种兼具权利和义务的股份形式,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来说,股息利率更加平稳,享有优先进行股息分派的权利,优先分配剩余资产,但是优先股通常是有固定股息不参与分红且没有表决权的,而普通股拥有平等表决权。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介    
  普通股的股东对于公司经营决策享受平等的权利,分红取决于公司经营效益,相对来说承担着较大的风险。普通股构成了公司资本的一种基础,是发行量最大的一种公司股票类型。通常在沪深交易所进行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属于是普通股。优先股享受着优先权,同时风险也是相对较小的。优先股的股东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也是不能够退股的,但是可以通过赎回条款来办理对应的赎回。优先股的股息率是提前进行设定的。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和联系

4.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1. 收益不同:优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影响,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2. 权利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普通股有。

3. 资产分配顺序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况不同:优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5.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6. 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有什么区别啊

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区别如下:
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7. 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的区别啊

1、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3、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的区别啊

8.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 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已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优先股起源于欧洲,英国在16世纪就已发行过优先股。但在以后几百年内,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一般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只发行普通股,很少发行优先股。进入20世纪后,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为了筹集急需的巨额资金,优先股就有了适宜生长的土壤。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①清偿公司债务;
②帮助公司渡过财政难关;
③欲增公司资产,又不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
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只能在公司增募新股或清理债务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发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发行过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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