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案指的是什么?

2024-05-16

1. 美国银行案指的是什么?

美国银行案,即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McCulloch v.Maryland)是美国宪政史上最著名的判例之一,也是马歇尔作出的对美国历史具有最为深远影响的经典判例之一。本案通过从宽解释宪法并确立宪法的默示权力,维护了联邦政府相对于州的至高地位。 


一、美国银行问题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它是在“邦联”的基础上建立的。也就是说,各“邦”作为独立的国家在先,而由“协议”成立的统一的联邦在后。由此,联邦和州的权力之争就构成了美国建国初期最重要的政治斗争之一。美国最初的政治党派也是以这个斗争的阵营划分的,即主张加强联邦权力的组成联邦党,反对者则建立了民主共和党。(1) 


在这种政治背景下,最高司法机构的主要司法困扰就是加强联邦权力的宪法依据何在?马歇尔的天才与历史贡献就是围绕这一问题将政治斗争用司法理性去解决的过程中彰显出来的。如果我们今天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去看,联邦党人的主张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当时从司法角度上看,加强联邦权力的宪法依据确是头号的法律难题。 


美国在建立国家银行的问题上受制于上述难题而经历了反复波折。1790年12月,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建立国家银行的计划。国家银行显然是实际需要的。它可以强化联邦政府,帮助征税和公共财政的管理,并能为政府提供贷款,用于偿还战争留下的内外债和建设跨州的基础设施。国会批准了汉密尔顿的建议,在交由总统签署时,华盛顿担心违宪而认真倾听了双方的意见。为此,汉密尔顿发表了著名的关于银行法案“合宪性”的意见。最终华盛顿总统签署了法案。依此建立的国家银行史称“合众国第一银行”。 


第一银行获准经营20年,期限满后即1811年,反联邦党占优势的国会拒绝重新授权。如此,第一银行寿终。四年后,由于战争带来的经济混乱以及各州银行的不负责任的财政行为,国会再次表决通过了建立国家银行,并由原来最激烈的反对者、此时已成为总统的麦迪逊签署了法案。合众国第二银行于1816年成立。 


与第一银行一样,第二银行也并非纯粹的政府机构。因为政府只拥有20%的股份,其余属私人投资者。国家银行确实充当着政府的首要财政机构,改善了全国的金融状况,但同时也影响了州银行和其他私人投资者的利益。在这个背景下,马里兰州议会于1818年制定了一项法律,对未经州议会成立的所有州内银行或银行分支征收1.5万美元的年税。事实上唯一符合征税条件的就是合众国第二银行设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分行,可见该征税法律矛头直指联邦政府。 


第二银行当然不会乖乖交税,于是马州将麦卡洛克(分行的出纳员)告到州法院,法院判后者败诉并罚款100美元。麦不服上诉,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麦最终将案件呈现到了最高法院面前,马歇尔的机会来了。 


在我们展示马歇尔的天才和分析本案中的司法理性之前,还是先把美国国家银行的命运简述完。第二银行尽管由于本案而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强力支持,而且事实上取得了更为显著的业绩,但它并没有获得比第一银行更长的寿命。20年特许状期满后,第二银行于1836年终结。原因是1832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否决了参议院通过的延长银行特许状法案。(2) 此后的80年间美国没有国家银行。直至1912年威尔逊任总统后,美国才开始进行历史上最重要的金融立法,即“联邦准备法”。第二年,该立法程序全部完成,终结了美国的“国家银行”问题。 


二、本案的法律问题: 


本案当然不研究“银行问题”,而只研究对第二银行征税是否合法问题。但由于上述国会建立银行问题所涉及到的敏感的政治斗争,即州权和联邦权的冲突,故而由司法来处理显得十分棘手。马歇尔在判决意见的一开始就意味深长地指出:“在本案中……我们将考虑我国宪法中至为关键的部分,并对宪法所标志的联邦和其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冲突给予意见;它可能在根本上影响政府运作。在接触这类问题时,任何审判庭都会具有一种深沉的责任感。但问题必须获得平和解决,否则它只能成为立法机构互为敌视的源泉,并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事态。如果问题应获得和平解决,那么只有本庭才能作出决定。我国宪法把这项重要责任,交给了合众国的最高法院。”(见附录:张千帆译马歇尔判决意见全文,第1段,下同。)通过司法“和平解决”可能“恶化事态”的政治斗争,是美国人迄今为止的最佳习惯(尽管在国际事务中往往并非如此)。这一习惯的源头可能难以探寻,但我想其最终的定型多多少少与马歇尔的智慧和勇气有关。本案就是典型的一例。 


本案的法律问题要从诉求的角度追问:上诉人因不服马州的征税和罚款从而质疑州的相关税法的效力,而这一问题又取决于联邦的“银行法案”的效力。所以本案将法律问题分成了两部分。第一个问题回答建立国家银行是不是在宪法授权国会行使的权力范围之内;第二个问题回答马州的征税法案是否违宪。 


本案的判决内容十分丰富。为了回答和论证上述两个大问题,在我看来这个判决还至少涉及到以下一些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例如: 


主权问题;它又涉及美国宪法究竟是各州的“协议”还是美国人民整体的意志?联邦和各州是否各有主权?创设企业(银行)的权力属于主权但并非“一项巨大的实质性的独立权力”; 


限权政府及其在合法行动范围内的至上性问题; 


默示权力,这是本文主题; 


“必要与合适”条款的修辞学解释; 


司法无权探究立法机构为实现宪法授权目标而选择手段的“必要程度”; 


关于州的征税权,绝对权; 


征税权与选民的关系; 


作为本案中的“摧毁”性的征税权的“原始权力”从不存在,因而也不存在“交出”和“收回”的问题; 


联邦最高的要旨; 


等等。 


显然,上述问题早就有了程度不等的激烈争论。本案则是因征税引起诉讼从而使最高法院第一次有机会对上述重大而棘手的宪政问题进行司法审查。马歇尔不拘泥于具体案件纠纷的化解,而是按照普通法的司法原则,从具体案件的审判论证中提出更高、更一般的法律原则。本案论证和提出的法律原则就是著名的“默示权力”和“联邦最高”。 


三、马歇尔判决意见的理路: 


本文的重点是揭示“默示权力”属于“司法理性”的产物。如同“司法审查”一样,“默示权力”也并非美国宪法的明文规定。它们都是在司法中依靠司法理性对宪法进行解释和推理得出的,其解释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已经为历史实践所证实,至今已没有人怀疑“司法审查”和“默示权力”属于美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为此,我们有必要详细分析本案判决的理路。 


马歇尔在本案所作的判决意见,是人类司法史上罕见的经典范本。其论证的严谨程度使得美国宪法学的一部主要教科书的编著者保罗.布莱斯特等人无法对其编辑,因为“你将对任何编辑过的版本和原版意见之间的关系采取怀疑态度。”(3) 


马歇尔之所以在本案中采取了十分严谨的态度,就是因为银行法案存在极大的宪政争议。一方面争议的双方“具有同样的热诚和能力”,另一方面争议已经“漫长”达几十年。在本案开庭期间,双方出庭的六位著名律师展开了长达九天的法庭辩论。可见问题之复杂,争议之激烈都达到了罕见的程度。 


所以,马歇尔一开始就指出了争议的历史,并且认为这并非“尚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一、银行法案是经过国会充分辩论,并非“瞒天过海”获得通过;二、第一银行法案未被延期而过期后,“政府面临窘困”,而“这个短期经历说服了那些对其必要性最持偏见的人士”,(包括总统麦迪逊),于是第二银行法案又获通过。因此,要认为国会建立银行是“篡权”,谈何容易?“需要非同一般的勇气”。(第2—6段)马歇尔这里的用意是先声夺人。 


接下来是正题,在判决意见所说的第一个问题中可以分成两个大问题:即第一是联邦与州的关系及所谓主权问题亦即联邦最高问题;第二是默示权力问题。逻辑上的要求很明显,如果第一个问题的结论是,联邦的权力是州授予的,第二个问题即对宪法授权的从宽解释就无从谈起。 


第7——11段论证了联邦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为此,马歇尔回顾了宪法拟定和批准的过程。反联邦主义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美国联邦源自拥有独立主权的各州,联邦的权力是各州协议的授权,该协议就是宪法,所以解释宪法必须首先考虑主权问题。主权概念一般指一个独立国家的最高的、绝对的、排他的权力。美国从邦联到联邦的独特的建国历史,构成了主权究竟属于州,还是联邦,还是同时存在两个主权的争议。对此,联邦党人的高明解答是,美国的主权来源于“人民”。 


然而,这个“人民”是指州的人民还是指不加区别的整个合众国的人民?这个问题竟然到今天仍有争议。(4) 令人更感兴趣的是:最初宪法草案的前言是“我们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和神圣庄园(和其他13个创始州)的人民确实命令、宣布和建立如下的宪法或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政府。”,后来上述“人民”被修辞委员会改为“我们合众国人民”。(5) 这一修改至今原因不明而且事实上在通过和批准过程中并未引起什么争议。可见,在具体案件中也就是在司法中出现的重大原则争议,在立法时根本就未能预见,尽管在如此重大的立法中也是一样。 


马歇尔认为,由各州代表在制宪会议达成的文件只是一项提案,没有约束力。通过制宪会议、国会和各州议会,宪法文件被交付给人民。人民在各州集会并采取行动,并不意味着人民自己采取的措施成为州政府的措施。人民完全有“接受或排斥”宪法文件的自由,并且人民的决定是最终的,不受各州政府的制约;相反经人民决定采纳的宪法具有完全的强制效力,得以约束各州主权。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将以前的联合转变为一个有效的政府,拥有巨大和最高的权力,所以这个政府必须起源于人民,而人民完全有权重新获得和修正对政府的授权。(第8---10段) 


关于联邦与州的关系问题剩下的已不复杂,因为宪法第六章对联邦最高原则作了明文规定,不需要复杂的司法推理。 


从第16段开始,马歇尔开始困难的司法推理以揭示宪法的“默示权力”。他的思路大体如下:我们正在解释的乃是一部宪法----目标与手段的关系----手段的“必要与合适”如何解释----从严解释的害处----对宪法条款“位置”和“措辞”的解释方法----只要目的合法,所有“合适”的手段都是合宪的----探究为实现宪法授权的目标而选择手段的必要程度是司法越权。 


马歇尔认为,宪法确实没有在明示的国会权力中列出建立银行或企业,但宪法也没有排除附属的或默示的权力。宪法的性质决定了它仅能勾勒宏伟纲要、指明重要目标,而对于组成这些目标的次要成分,即默示权力,只能根据目标本身的性质推断出来。如果认为宪法权力仅仅是明文列举的,还有必要在第一章第九节作专门限制吗? 


不可否认,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是宪法的基本功能之一,但这并不等于否认一个有效政府在实施宪法授权的运作中具有充分的选择手段的权力。马歇尔说:“根据理性的要求,有权行为并有义务履行该行为的政府,必须被允许选择手段。”(第20段)(6) 他恰当地论证了创设企业(银行)的权力不是一项实质性的独立权力,也从来不是为了它自身的缘故而被使用,而是为了实现别的什么目的。因此这个权力是默示的。 


根据宪法第一章第八节第十八段,上述作为手段的默示的立法权力被限制在“必要与合适”的措辞之内。那么,什么是“必要与合适”?马歇尔用了大量篇幅对此进行了解释,尤其是对“必要”一词,因为马州的律师认为“必要”一词控制着整个句子(第26段)。在我们今天的许多法官或学者看来,马歇尔对“必要”一词进行如此复杂的解释可能是完全不“必要”的,这导致了判决书的“冗长”。但我希望读者在仔细的研读后会产生兴味昂然的感觉,因为这根本不是简单的词语之争,而是关乎治国之道的宪法解释的原则问题。试想,如果对“必要”从严解释,美国能有今天吗?无论是政府权力还是公民权利,都不可能在宪法中全部列举。 


马州律师的观点是:一、必要与合适条款尽管在授权的第八节中,但实际是限制为执行所列举的权力而选择手段的普遍权利;(23段)二、“必要”一词应被理解为:执行授权而通过法律的权利,限于“必不可少”的范围内,没有它,该授权毫无意义(26段)。而马歇尔认为“必要”在这里应以通常用法的意义来理解,即“方便”“有用”或“基本”的。他引证了宪法第一章第十节所使用的“绝对必须”条款和“必要”作比较,是很有力的。(27段) 


接下来,马歇尔举了几个例子说明从严解释的害处。政府拥有对侵犯法律的人实施惩罚的权力,这是人人都承认的,但作为一个普遍的权力,这并不在宪法的明示列举之中。列举的只有“对伪造证券与现行货币提供惩罚”,“定义并惩罚在公海上所从事的海盗与重罪,以及侵犯国际法的行为”。未列举的怎么办?例如,国会如果通过法律对盗抢邮件进行刑事惩罚,这对于国会被授权建立邮局与邮道是否“必要”呢?当然不是绝对必要的,因为邮局已经建立,权力已经行使;但是刑事惩罚对于上述权力的“有益行使”却是“必不可少”的。 


至关重要的是:“必要”是否有程度问题?如果有,马歇尔认为也不属司法探究的问题。手段是否具有“必要”的程度,属于国会或行政方面的权力,而这一权力是宪法授予的。“假若在行使权力时,国会采取了宪法所禁止的措施,或以行使其权力为借口,国会通过法律去实现未授权政府的目标,那么本院将具有沉痛责任去宣布这类法案不是我们国土的法律。但当法律未被禁止,且确实被设计来实现授权政府的任何目标时,如要在此探究手段的必要程度,那本院就跨越了约束司法部门的界线、而踏入立法领地。本院否认对这类权力的任何觊觎。”(42段)。 


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精神,任何权力都是有限的,惟其有限,才是权威。我们接下来可以看到,所谓“联邦最高”也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具有意义。 


证明银行是合宪的,那与州的征税权何干?本案判决的第二部分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州的征税权至关重要,且被各州所保留,不得被联邦政府剥夺。宪法仅明确禁止各州征收关税,且在第十修正案中规定“宪法未授权给合众国、 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所以要论证马州对美国银行征税违宪并非易事。 


马歇尔在这里有两个逻辑起点,似乎都涉嫌武断。一是“宪法最高”,即“宪法的首要特性,是它有能力从它的隶属成员那里收回这项权力。”(48段);二是马州对美国银行的征税是摧毁性的,“摧毁的权力将抵触创建与保持的权力”(50段)。如果这两个前提有疑问,最后的结论当然不能成立。所以这里首先要澄清这两个问题。 


宪法最高不可能包含“它有能力从它的隶属成员那里收回这项权力”的“首要特性”。已经赋予的权力可以随意收回?这不是宪法最高,而是宪法无限。以马歇尔之伟大出此断语是令人不能理解的。由此,我查看了另一译本,其译文是:“宪法具有一项公认的至高无上的特性,它可以使权力对某一事物失效,即使是征税权。”(7) 也就是说,州的征税权不是可以收回的,但却可在对“某一事物”行使该权力时因违宪而“失效”。 


至于判断马州对美国银行征税属于摧毁性的行使征税权,马歇尔并没有说明理由。这看似武断,但请读者不要忘记:我在前面交代案件事实时已经说明,马州的所谓对银行征税的法案所适用的对象只有一个,就是美国银行设在马州的分行。其目的显然就是要让后者无法生存,因而是摧毁性的。作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案件事实问题一般不做论证。 


显然,两个逻辑前提都是存在的。“联邦最高”的抽象含义,即联邦的宪法和法律控制各州的宪法和法律,而不能反受其控制,从来都不会受到反驳,然而在本案的应用却受到否认(第50、51段)。所以,马歇尔反复论证了“联邦最高”的解释原则,“在作出这种解释时,任何将挫败最高政府合法运作的原则,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最高地位的要旨即在于:在其范围内扫除一切行动障碍,并改变次级政府的每项授权,使其自身的运作免于次级政府的影响。”(第53段) 


然而以上这些都不重要,导致本案判决名垂青史的真正原因在于:马歇尔在论证联邦主义时紧密地联系了民主主义。在论证联邦“最高”时,其前提是“有限”;在承认征税属于主权时,其前提是“选民”的控制与授权;因为选民的不同,所以马州政府无权对“合众国政府的运行征税”(第71段)。

美国银行案指的是什么?

2. 美国银行有 IBAN号吗?

有,IBAN是指国际银行帐户号码(TheInternationalBankAccountNumber),主要针对欧洲国家。美国银行是ABA number。
IBAN是指国际银行帐户号码(The International Bank Account Number),通常简称IBAN,是由欧洲银行标准委员会( European Committee for Banking Standards,简称 ECBS)安装其标准制定的一个银行帐户号码。参加ECBS的会员国的银行帐户号码都有一个对应杜IBAN号码。
可以联系开户行获取IBAN号码。IBAN号码最多是34位字符串。IBAN的编号规定包括国别代码+银行代码+地区+账户人账号+校验码,当在欧元区未使用IBAN账号时,会被额外收取人工干预费。客户可以向开户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部门要银行的SWIFT代码。

扩展资料:
美国银行主要包括:对消费者的金融服务、租赁、创业投资、旅行支票、抵押放款和消费信贷保险等。美洲银行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是发放国内外信贷。国内贷款主要包括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信贷及其他贷款。
对国外贷款主要是对外国政府及官方机构贷款、银行同业贷款、工商业贷款以及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等。该公司资金运用的另一个渠道是证券投 资和证券贷款。主要投资于联邦政府、联邦机构及州政府、地方政府的债券。该公司的租赁业务发展较快,同时也注意发展信托业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银行

3. 银行ABA号指什么?SWIFT号又是什么?

1、银行ABA号
指Routing Number,主要使用于美国及北美地区, 在美国的金融系统中既特指ABA Number,是由美国银行家协会在美联储监管和协助下提出的金融机构识别码主要用于和银行相关的交易,转帐,清算等的路由确认。
2、SWIFT号
指环球银行电信协会提出并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的银行识别代码。用于发电汇,信用证电报,大部分银行都有,用于快速处理银行间电报往来。像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也会对内部的分支机构分配后缀不同的Swift code。

扩展资料
Routing Number和 SWIFT Code具体使用情况有:
Routing Number和 SWIFT Code、IBAN 都是国际间银行、金融机构或其开立账户的识别代码,只是因为世界各地的金融体系所遵循的不同的标准而使用于不同的地区。
1、从欧洲汇入汇款到中国是不需要Routing Number和IBAN的,因为中国的银行主要使用SWIFT Code,所以只要提供中国这边收款银行的SWIFT Code即可。
2、如果是从中国向境外汇出款项,则要根据收款人开户银行所在地区选择相应的识别代码。比如,通过中国境内的银行向美国某家银行帐号汇款,则只要提供美国银行的Routing Number 。美国银行只使用Routing Number。
3、如果是向欧洲,特别是德国汇款,则只要提供收款银行的IBAN码。
4、如果是向北美、欧洲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汇款,则要提供收款银行的SWIFT Code,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都使用SWIFT Code。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Routing Number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WIFT Code

银行ABA号指什么?SWIFT号又是什么?

4. 关系够铁才给看,美国银行开户指南及如何填写支票

理论上支票就是支取相应账户上钱的凭条,我看了国内BOC的支票,没看到过期日期这一个选项或者填写过期日期的地方 金额大,确定是你自己的名字就去银行托收,否则给美帝的朋友代你入账,或者通知付款人改用其他方式汇款。

5. 美国银行信用卡的closing date 和 due date 有什么区别啊?

payment due指还款到期日,Closing date应该是指本期账款计算截止日。
payment due指还款到期日,Closing date应该是指本期账款计算截止日。

美国银行信用卡的closing date 和 due date 有什么区别啊?

6. 美国银行的零利率是指存款利率还是贷款?

基准利率,美联储的再贷款利率

7. 圆明园的十二兽首,中国现存几个!没有回归的那些都在哪?

中国现存8个,分别是牛首、猴首、虎首、猪首、马首、鼠首、兔首、龙首,剩余的蛇首、鸡首、狗首、羊首下落不明。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原为圆明园海晏堂外的喷泉的一部分,是清乾隆年间的红铜铸像。1860年英法联军侵略中国,火烧圆明园,兽首铜像开始流失海外。
到2012年为止牛首、猴首、虎首、猪首、和马首铜像已回归中国,收藏在保利艺术博物馆;2013年4月26日,法国皮诺家族在北京宣布将向中方无偿捐赠流失海外的圆明园十二大水法中的青铜鼠首和兔首。
此次捐赠的鼠首、兔首,为北京圆明园流失的十二生肖青铜像中的两件。目前,圆明园十二大水法中的十二大生肖兽首已经有8个回归中国,其中龙首目前在台湾保存完好,不过蛇首、鸡首、狗首、羊首则下落不明。

扩展资料: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掠走了十二个青铜兽首,致使这批国宝流失于海外140多年。目前,牛、虎、猴、猪、马5件青铜兽首已分别在2000年、2003和2007年由爱国人士出资抢救回国,收藏于保利艺术博物馆。1
860年,英法联军进犯北京,闯入圆明园,把圆明园洗劫一空。他们到底从圆明园抢走了多少宝物,至今无法计算,仅法国侵略军回国后奉送给法国皇帝的部分礼物,就有珍奇古玩近万件。如今要想观看圆明园的珍贵文物,只有到英国和法国去看了。
2000年5月前后,香港文物拍卖会上公开拍卖几件圆明园文物,其中三件是西洋楼海晏堂十二生肖喷泉上的牛、猴、虎生肖铜头像。
海晏堂十二生肖喷泉是按照我国十二生肖设计的喷泉时钟,每到一个时辰,属于刻时辰的生肖钟就会自动喷水,正午十二点时,十二生肖则同时喷水。
设计极为精巧。当年英法联据抢劫时,也是将其作为最珍贵的宝物对待的。得到它的,也是有特殊身份的人。
在拍卖会上,最终铜虎首以1400万、铜牛首以700万、铜猴首以740万成交。令人稍感欣慰的是,这三件圆明园珍宝均被中国两家公司买下。
猪首和马首铜像是澳门特区著名爱国实业家何鸿燊博士出资600多万及6000多万购回,并将其捐献给保利艺术博物馆。
可惜的是,兽头都有伤痕,猴头是瘪的,头的右侧还有一个核桃大小的凹坑;虎头内部原来连接喷水管的榫卯处已经残破,一副虎须也只剩下一小根。
猪头顶部也有一处凹坑,推测为枪托所砸;同时,虎首和牛首上都有程度不同的划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

圆明园的十二兽首,中国现存几个!没有回归的那些都在哪?

8. 圆明园流失国外的文物有哪些?3件

1、十二兽首
蛇、鸡、羊等兽首到现在还是下落不明,狗兽首因没有验明正身,无法真假难辨,据传目前在美国银行保险箱。
十二兽首是由意大利人朗世宁设计。原本是圆明园海晏堂外喷泉的一部分,乾隆年间的红铜铸像。分别是十二生肖中的各种动物,迄今已有七尊兽首回到祖国的怀抱。
2、《女史箴图》唐代摹本
原作真迹为东晋时期绘画作品,作者顾恺之。原有12段,1860年被掠夺后,现存《女史箴图》仅9段为绢本。流失海外后现藏于大英博物馆。
我们的故宫博物院另藏有宋代时的临摹本,整幅画描绘了女范事迹。有汉代冯媛以身挡熊,保护汉元帝的故事;有班婕妤拒绝与汉成帝同辇,以防成帝贪恋女色而误朝政的故事等。真实再现了古代贵族妇女的生活,无论身姿、仪态、服饰都合乎她们的身份和个性。
3、青铜鎏金佛塔
是清朝的文物,现收藏于法国枫丹白露宫。高约2米,与故宫内现存的佛塔基本相似。通体各层镶嵌着绿宝石,这在乾隆年间各种佛塔中都是少见的。
这座金塔顶部为日、月、伞和三宝,代表佛教中最理想的天界,日、月镶嵌巨大的绿宝石。中间的半圆体有一佛龛,佛龛中为释迦牟尼像,形态自然、铸造艺术精湛。下部四方体有雄狮托起整个塔体造型。这是藏传佛教佛塔的典型样式。


扩展资料
其他流失国外的文物
乾隆皇帝御用铠甲
乾隆皇帝御用甲胄与兵器,现藏于法国军事博物馆。整套铠甲分上衣、下裳、护肩、护腋、袖、裆等,这套甲胄为明黄缎绣五彩朵云、金龙纹,下为海水江崖图案,月白绸里。甲面有规则的金帽钉。衣正中悬钢质护心镜,镜四周饰鋄金云龙纹。
两袖用金丝条编织,袖口月白缎绣金龙。裳分左右,腰以布相连,裳面以金叶片、金帽钉、彩绣龙戏珠纹相间排列。整套御用甲胄装饰华贵,用料考究,做工精细,一般用于乾隆皇帝大阅。虽距今有二百多年历史,但保存完整,色彩明艳。

乾隆大玉山子
原来是圆明园历代藏品之一,重量达到640磅。
是一块含有绿色和白色的新疆和田玉石,能放射清冷的灰绿色光泽。被能工巧匠雕刻为一座峰高谷深的玉山。山岩下露出亭台和住宅,小路和下面的山脊上又有几组浮雕人物,房前有一个百合花环绕的池塘。
在山上一座峭壁的宽阔平滑处,刻有乾隆皇帝御笔临摹王羲之书写的《兰亭序》,涂以红色。这座精美的玉雕艺术品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之一,现收藏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澳克艺术中心。
而中国流失于国外的文物当中,以绘画而言,美国收藏最多,仅华盛顿弗利尔博物馆就有1200余幅。
在瓷器方面,以法国集美博物馆收藏最佳,馆里的瓷器从中国最早的原始瓷器一直到明清的青花、五彩瓷,各个朝代各大名窑的名品应有尽有,且多为精品。
以甲骨片而言,日本是收藏最多的国家,在流失海外的近3万片甲骨片中,日本有近13000片。如果就敦煌宝藏而言,今天的敦煌遗书在我们手里的仅存2万件,占大概三成。
而收藏于大英图书馆东方写本部的就有13700件。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有6000件,藏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洲民族研究所12000件。藏于英国印度事务部图书馆近2000件,除此之外,日本、美国、瑞典、奥地利、韩国也均有敦煌文物收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七尊已回国 狗首真假难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英博物馆,藏有太多中国文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揭秘遭窃的法枫丹白露宫:中国馆有7车圆明园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