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2024-05-15

1. 工会经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工会经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2. 工会经费的计算


3. 工会经费怎么算

工会经费计算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工会经费怎么算

4. 工会经费的计算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

5. 工会经费怎么算

工会经费计算公式是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
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工会经费
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是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


工会经费怎么算

6. 工会经费怎么算的

企业支付给职工(含外籍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及支付给劳务工的劳务费(均为含个人所得税、法定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法定保险金额),不论是否反映在工资手册中,均应计入工资总额以2%的比例计缴工会经费,其中60%基层工会(企业)留存,40%上缴市、县或区总工会。

如果能够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工会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得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7. 工会经费计算

工会经费的计算公式,如下:应收全年会费=月会费(月平均工资×0.5%)×12个月。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基数是税前工资、薪金总额,包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经费来源:(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计算

8. 工会经费怎么算

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