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小企业

2024-05-17

1. 什么是中小企业


什么是中小企业

2. 什么是中小企业?


3. 什么是中小企业

什么是中小企业?
什么是中小企业?
什么是中小企业?如果以生产能力为标准划分,年产10万吨钢以下为小型企业,10~60万吨钢为中型企业;年产煤90万吨以下为小型企业,90~300万吨为中型企业,300~500万吨则为大型企业。以生产设备数量和容量为标准划分,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为小型电厂,5~30万千瓦为中型电厂;5万锭以下的棉纺厂为小型,5~10万锭为中型,10~18万锭为大型企业。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参照系划分,机械行业中,固定资产原值在1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1500~5000万元之间为中型企业,5000~10000万元的为大型企业。
我国是中小企业的汪洋大海。在全部7341517个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中小企业7335101个,占99.2%,数量之多,在世界上独一无二。中小型企业产出规模校全国独立核算小型企业的平均资本不足200万元,平均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基本上没有小型企业“巨人化”的业绩。
我国中小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型企业中,国有企业占73%,非国有占27%;中型企业中,国有企业占66.2%,非国有企业占33.8%;小型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14.82%,非国有企业占85.18%。
中小企业中的主要成分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有6517818个,占全国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的88.8%。乡镇企业中,乡和镇属企业226838个,占乡镇企业数3.48%,村及村以下所属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6290980个,占乡镇企业数的96.52%,几乎全是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1986~1994年全国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18%,其中大型企业增长率为5~8%,中小企业则超过30%。1995年乡镇企业的出口产品交货值4000亿元,占全国出口产品总值的30%。在5万个独立核算的三资企业中,中小企业也占98%,与外商合资的乡镇企业2.9万家。中小企业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这是与我国经济增长的粗放形态一致的。
二、中小企业是增加就业的主要场所
中小型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工业劳动力的85%左右。1995年底乡镇企业就业人数1.28亿,约等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二分之一。正常年景乡镇企业每年增加600万~700万个就业岗位。
目前,大企业已难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各类富余职工主要靠中小企业消化。
三、中小企业改变了农村产业结构,为发展农村经济开辟了广阔途径。
乡镇企业的兴起,使农村社会增加值中第一产业的比重由70%下降到40%。1995年乡镇企业积累的集体资产达到9100亿元,占整个农村集体资产的80%。从1978年到1995年,乡镇企业用于补农、建农的资金达1000多亿元;乡、村两级企业上缴的各种税金累积总额达7000亿元。
目前,乡镇企业超亿元的小城镇达5467个,全国已建或在建的各类乡镇工业小区4万多个;1994年乡镇企业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300多家;全国45%以上的煤、40%以上的水泥、80%以上的服装、90%以上的中小农具、95%以上的砖瓦靠乡镇企业提供。乡镇企业产品产销率为92.6%,涌现出一大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档次的产品。
今后,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是:
1.产权主体多元化,个体、私营企业的比重将进一步增加。
2.农村中小企业将由“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高度分散的布局,转而向小城镇集中,形成更加合理的企业布局。
3.中西部中小企业将加速发展。
4.以大中型企业为中心的专业化协作将进一步加强。
5.以科研和新技术开发为主的新兴产业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6.更多的中小企业将步入国际市常
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有如下特点:
1.以固定资产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投资回报快的短平快项目为主。
2.不求先进,但求适用可靠,大量的是成熟技术的传播扩散。
3.从可行性研究到项目建设计划,从基建到设备安装调试,从人员培训到生产技术管理的全套服务和交钥匙工程。
4.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等优势。
5.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的新工艺、新设备。
中小型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不像大型国有企业那样有着获得技术成果的传统渠道。它们是各种常设的、临时的技术市场的重要客户。它们选购技术的盲目性也大于大型国有企业,买什么,买不买,常无定数,因此技术卖方的推销工作对它们会产生重要影响。

什么是中小企业

4. 中小企业是指?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5. 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且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予以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什么是中小企业?

6. 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中国的界定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为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同(九)。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 什么是中小企业

法律分析: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目前我国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对16个行业,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分。如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很少能够采用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募集资金,能够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的企业也为数不多。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以上,而且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发展前景不明朗,本身的资信水平不高,加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时的交易成本与风险,使得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困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衍生问题:小微企业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2022年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2、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什么是中小企业

8. 什么是中小企业

法律分析: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