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钱,他的债务人能代替还钱吗

2024-05-15

1. 债务人不还钱,他的债务人能代替还钱吗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债务人的债务人代替还钱。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不还钱,他的债务人能代替还钱吗

2. 债务人不还钱他的债务人能代替还钱吗

如果不是经过各方同意,债权人是无法直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清偿债款的,但如果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向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主张,以实现清收债款的目的。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见,张先生可以先起诉债务人李某,并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李某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张先生可以通过申请执行的程序,将李某的债务人追加为被执行人,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一、催收非法债务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催收非法债务。
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目的是催收非法债务。催收非法债务是目的犯,这是与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区别。如果是基于逞强好胜、好勇斗狠、低级趣味等寻衅滋事罪的动机,同时兼有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则与寻衅滋事竞合,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合法债务,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暴力或软暴力行为。
《刑法》法条规定了三类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即:一、暴力、胁迫;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刑法》法条把催收非法债务行为列举了三项,并没有规定“等”字,一是限制了催收非法债务的方式,不包括合法的方式和其他不具有人身、财产威胁的方式,比如起诉、报案等。二是在认定情节的程度上有所区别。从情节上分析,三类催收方式行为社会危害性逐步降低,故从行为量化分析,入罪考量因素适当增加。
(三)催收的必须是非法债务。
非法债务是指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不仅指金钱之债,也包括其他财产等民法意义的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其对象本身可能是合法的,如金钱、财物,也可能对象本身是非法的,如违禁物品。
催收的债务,法律条文中表述的是以高利放贷行为为典型产生的非法债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仅仅是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只要是违法违规产生的债务,均属于非法债务。常见的有因吸毒、赌博、嫖娼、强迫等违法行为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违反了相关法规和公序良俗,属于非法债务,是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行为对象。
(四)催收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欠非法债务未还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赌博、高利放贷行为比较多。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对危害性较小的催收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即便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但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不构成此罪。
目前对于催收非法债务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算情节严重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还需要等待司法部门对此作出详细的解释。

3. 如果有人欠钱还了一些是说明他还是要还的吗

如果有人欠钱还了一些是说明他还是要还的吗【提问】
您好,法律分析:如果有人欠钱还了一些是说明他还是要还的吗:是的,这样一般都是会继续还钱的,欠钱不还起诉中还钱了就撤诉。如果已经还了钱,原告坚决不撤诉,那么,法院审理查明后,也不会再裁判多给一次钱。徒增流程,增加诉讼成本。【回答】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回答】
我们是第三方介绍买卖生意,微信是通过电话后加上的,微信是实名认证的,电话也能搜出支付宝认证的是同一个人,但是介绍的时候姓名和实名认证不一样,我们在微信上交易的,如果最后不知付钱的话,这种有办法吗【提问】
您好,这种情况只能报警处理,不是当面交易。【回答】
但是警察说这种 他也管不了啊,属于民事纠纷 我们货物是线下交易的,只是付款时他说一会儿转帐,结果后面只转了一小部分就一直没转了【提问】
您好,金额多少呢【回答】
您好,可一向法院起诉对方【回答】
当时我们是让送货人过去的,也没有拿单子那些  通话电话交给了他让来拿的人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是通过电话和微信交易的,微信上交易也说的很清楚,后面也转过来了一部分, 如果后面他一直拖着不给,那我这边该怎么办呢,如果他姓和微信实名认证不一样的话【提问】
您好,如果对方不给的话,拿着微信记录去法院起诉对方【回答】
就只有微信记录 胜算率大吗  在加上他说的姓和实名认证不一样 会不会否认呢【提问】
您好,有微信记录就可以的【回答】
这个不影响的,目前都是实名认证的,找得到人的【回答】
当时没有签订合同么【回答】
对啊 没签合同 只有微信和电话 微信是实名认证,但是和他说的姓不一样【提问】
您好,这是没问题的,可以起诉的【回答】
那我是该起诉谁呢, 说的姓和实名认证不一样  就仅凭微信的聊天, 他会不会说又不是他本人,说他没收到货之类的呢【提问】
您好,有开过视频么,可以跟对方开视频,截图对方的人脸。【回答】
您好,起诉法院会跟据对方的微信账号找到号主的【回答】

如果有人欠钱还了一些是说明他还是要还的吗

4. 债权人说了一句不用还还用还吗?

法律分析:
不用,但如果双方约定还款时间还没有到,债务人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也就是债务人没有违反约定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是无权主张权利的,其向法院主张还款的诉求将得不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