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保的区别

2024-05-15

1.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保的区别

新生儿医保卡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
新生儿医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是针对新生儿在保险保障内产生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少儿基金是由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基金。
新生儿医保卡的参保对象是所有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少儿互助基金的参保对象是具有居住地户口、居住证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
少儿互助基金50%由家长自理,50%有基金按规定分级支付报销,新少儿医保由个人先行垫付承担,然后再按不同比例和报销标准进行比例报销。

报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
3、新生儿医保卡。
4、参保人父母在上海办理开通的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参保人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保的区别

2.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保的区别

【新生儿医保卡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
新生儿医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是针对新生儿在保险保障内产生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少儿基金是由人民政府组织、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基金
新生儿医保卡的参保对象是所有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少儿互助基金的参保对象是具有居住地户口、居住证在1个月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
少儿互助基金50%由家长自理,50%有基金按规定分级支付报销,新少儿医保由个人先行垫付承担,然后再按不同比例和报销标准进行比例报销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保的区别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以买几份?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保障,每人每学年只需缴费一份。
少儿基金只能理赔住院部分,100%报销,保险时间是每年的9月到第二年的8月底;
你说的医保是今年新出的居民医疗保险,是到街道社会保障局去办的,门诊和住院各报销50%,保险时间是每年1月到12月底,这个有社保卡的,付费时拉卡。

3. 上海市中小学生 医疗保险

随着今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居民医保”)的实施,上海市户籍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的保险保障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对于家长而言,务必熟悉和把握好新政策。“中小学生婴幼儿”范围有规定上海“居民医保”对“中小学生、婴幼儿”的所指范围做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①上海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等;②上海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人员,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于昨天开始,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80元调整为9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市中小学生 医疗保险

4. 少儿医保和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和使用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也称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
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扩展资料:
原少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从按规定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这样,参保少儿的门诊就医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参保少儿可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少儿门诊就医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时,需在就医时同时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这样,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将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少儿医保-百度百科

5. 上海市儿童医疗保险(住院基金)

没有户口不能参加的。
 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这条的意思是说,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宝宝本人不是上海户口的可以参保。

但是你根本没给宝宝报户口,等于他是个没有合法身份的人,这怎么参加。

目前为止,在医保上,上海市常驻户口和上海集体户口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是的,红十字少儿住院基金,除了新生儿,是只能在每年的九月参保的。而且,你宝宝户口没报,是不能参加居民保险的,不参加居民保险,就算参加了住院基金也是报不到的。最好是两个同时参加,至少要参加居民保险。 

另外,宝宝没有报户口可以进托儿所??还是说其实宝宝现在先报了外地户口?

如果宝宝现在是外地户口,他居民保险是好参加的。你尽快。

上海市儿童医疗保险(住院基金)

6. 少儿医保和住院互助基金的区别和使用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一半,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也称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的保障对象若发生各类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所有费用,通过该系统可报销50%。
少儿学生参加该保障的费用由政府统一支出,暂时无需个人负担。
同时,孩子也可以继续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因伤病住院,除了承担一个低额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就可以免交50%的预付金,出院后结算时更可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扩展资料:
原少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从按规定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享受时间按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从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少儿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是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专科门诊治疗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这样,参保少儿的门诊就医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参保少儿可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少儿门诊就医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时,需在就医时同时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这样,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将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少儿医保-百度百科

7. 上海学生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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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生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8. 上海市中小学生医疗保险名称

上海市的中、小学将建立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以学籍卡为载体,实现学籍电子化管理。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可持卡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事务。也就是说,原学籍卡是上海符合条件参加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就医凭证。值得注意的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上海市教委已建立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在籍学生发放上海市电子学生证。以往中小学生通用的“学籍卡”将逐步被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取代。上海市电子学生证作为上海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身份的唯一辨识凭证,主要应用于学生电子学籍管理、成长信息记录、参加社会实践、体质健康监测等方面。市教委将于2012学年起分步骤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学生免费发放上海市电子学生证。2012学年上海基础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高中一年级)停止申领原上海市中小学社保(学籍管理)卡(以下简称“学籍卡”),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原申领的学籍卡社保功能仍保留,学籍功能不再保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