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汇超过5000美金申报麻烦吗

2024-05-15

1. 个人收汇超过5000美金申报麻烦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类情况,我在境外产生了一定收入(或者是工作、做生意),需要把资金转到境内的银行账户,这时候就会产生“收汇”的动作。表面上很简单,我把境外的钱转给自己,按下转账键就好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这么容易的,因为是外汇,所以一定要遵循国内的规矩。
   
 工商银行杭州分行个人金融部跨境业务推动团队告诉记者,居民个人外汇收汇时,收款银行是审核收款资金的来源。收款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以下,无需申报,受理银行核实资金来源无可疑情况下,可直接入账。金额高于等值5000美元以上,需收款人自行进行因私涉外收入申报后,受理银行方可入账。按客户金额大小和资金来源的情况,受理银行根据展业原则,自主决定是否需要收款人提供材料。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资金来源不得涉及境外卖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性返还分红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其中股权激励款项应该根据外管规定,经由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后,通过银行从境内代理机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转至对应的个人境内外汇储蓄账户。不得自行境外进行买卖后汇入。

个人收汇超过5000美金申报麻烦吗

2. 个人收汇10000美金需要申报吗

外汇局拟提高居民个人通过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免申报金额      单笔1万美元以下个人涉外收付款有望免申报      个人处理涉外汇款的手续将越来越便利,单笔1万美元以下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今后有望免填申报信息。3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      所谓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涉外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不包括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以及外币现钞存取。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据中的基础信息,境内银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申报主体应配合境内银行进行数据报送。对于涉外收付款数据中的申报信息,申报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境内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对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即居民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中的申报信息。而旧版实施细则规定的居民个人通过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免申报金额是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      如果《征求意见稿》顺利实施,今后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可以免申报,不用再填写相关凭证中的申报信息。《征求意见稿》明确,申报信息是指申报主体通过银行提供的纸质凭证或电子凭证,或“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填写的信息,主要包括付/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等。

3. 外汇汇入个人金额多少不需要申报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1、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2、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疑交易报告

外汇汇入个人金额多少不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