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趋势

2024-05-16

1.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金融(ITFIN)的兴起,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面对社会筹集资金。而与之相对应的P2C,P2P网贷的升级和进化版。P2C依然是面向社会筹资,借款主体则是以企业借款为主。P2C模式的首创网贷平台,其借款人为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及还款来源的企业。相较个人而言,企业的信息比较容易核实,还款来源更稳定。2012年P2P网贷入选“2012年中国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中唯一入选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互联网金融才大潮初起,当前的鱼龙杂混、良莠不齐的情况一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P2P健康发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我相信,经过洗牌之后,一些巨型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并且专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将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链接网贷行业的上下游,优化产业链,形成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推测,如果政策法律环境没有显著恶化,我预计再过个三到五年,我国或许将成长出几家巨型的线上、线下结合的P2P公司,可能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与本轮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并且与资本市场相结合,拿到投资后做进一步的区域扩张和功能优化。由于当前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体制尚未成熟,P2P行业还过于脆弱,坏账风险以及政策风险一直是P2P网贷企业的心病。2011年7月,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网站宣布因为资金短缺将关闭,银监会随即发布“风险七条”提出警示,更是一度让整个行业陷入绝境。但可以看出,电商、P2P网贷平台、银行三者不是完全竞争的关系,而也存在较大的合作机会,在亦敌亦友的微妙关系中互相扶持、相互竞争。电商企业、银行、P2P网贷平台企业,谁都有可能被整个合作链中排除在外,也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在这方面,阿里信贷的地位短期内仍难以撼动,其更大的风险来源于内部风险控制,受外部影响较小。2015年4月14日,“接地气”成中国P2P平台发展关键。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趋势

2. P2P网贷主要功能需求分析是什么?

p2p网贷系统开发需求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可以忽略用户;
2、要明确需求,不可模棱两可,犹豫不决;
3、不需要的需求不要提;
4、需要考虑系统的发展前景;
5、切勿需求不断增加;(p2p平台软件开发过程中,需求在不断的增加、不断的变化,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会导致开发项目的拖延,开发成本增加,并且在安全性方面也不会太好。)

3. 如何理性分析考察P2P网络借贷平台

互赢金融为您解答。
任何投资,不是盲信名人(就连著名的巴菲特都没必要盲信),而是分析市场上这个领域的已有成就者的投资逻辑,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个性和信息获取能力,消化后形成自己的投资逻辑。
此外,这个投资逻辑是随着投资者对投资领域的熟悉以及行业本身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的。
先用最基本的投资三要素来分析P2P:
收益率:高,比所有受国家监管的固定收益类产品都高,甚至比股市的平均收益率都高;
流动性:各平台不同,首先看标的期限,越短的自然越好;长的标的是否有债权转让或净值标这样的流动性产品设计?转出速度如何(单看这个就能洗掉很多平台);提现快速吗?(从流动性开始,已经要求投资者对行业有一定熟悉度)
风险:P2P的风险都有什么?如果完全觉得无风险或者说不出来有什么风险,请别轻易投资。
太多人看P2P只看收益率,太多人看P2P只觉得是庞氏骗局、高利贷,结果前者很容易被骗,后者中的低净值客户失去这几年一个出色的投资机会的把握以及一个投资品种的学习掌握。

如何理性分析考察P2P网络借贷平台

4.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问题

P2P平台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预期投资回报率过高,而实体经济却难以维持业绩并导致运营平台的资金链断裂;二是针对雨后春笋般四处开花的P2P,既没有门槛,政府也缺乏统一的征信平台。现在的P2P就像传统借贷行业银行,也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月光宝盒表示,在直接融资方面,P2P平台仅充当信息披露角色,帮助资金供求双方进行更高效的匹配,而不涉及资金运作,也不参与担保;但是在间接融资方面,P2P平台充当了以往商业银行金融中介的职能,负责从一方接入并向资金需求方提供实质资金,在这种情况下P2P就担当了资金转让与风险中介的角色。对于直接融资性质的P2P平台,更需要的是借款一方的征信数据;而对于间接融资P2P,由于其担当的是小额放贷机构的角色,甚至与非法集资只有一线之隔。而资金提供方此时的出资就好比是给一个放贷机构提供贷款,因此就不得不考虑该机构的信用程度。此时不仅仅需要资金需求方即实体企业的征信数据,P2P公司的信用数据也是必需的。

5. 网络贷款的P2P平台发展趋势

如今的小企业主又可以选择其他何种投资方式呢?毋庸置疑的是,保本是这类人群首要考量的,在保本基础上,再结合流动性、收益性才能找到合适的投资途径。而这些条件,在一些具有保本能力的P2P平台有望实现。 我们知道,P2P平台是个人对个人借贷的衔接渠道,在这里,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主会发布借款申请,而有闲置资金的个人投资者可在衡量对方企业经营水平、偿贷能力等后提供借款。人们在接触P2P平台时,往往首先会被其较高的收益率所吸引,的确,某些融资项目可以带给投资者超过10%的收益率,相比一般银行理财产品要高出不少。不过,我们认为企业主投资最应该关注的是资金的安全性。要保证在P2P平台上操作的资金安全性,应考虑资金的流转是否直接,即P2P平台本身是否能接触到资金,若可以,就有可能发生资金被中途拦截、转移的风险。此外,从安全角度出发,借款人本身是否有抵押物、是否获得了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平台本身是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都该纳入考量范围,若全部具备,则说明投资的风险性较低。

网络贷款的P2P平台发展趋势

6. p2p网络借贷平台四大特点?

1、门槛低、渠道成本低。
P2P网络借贷平台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用的传播者和使用者,使信用交易可以很便捷地进行,每个人都能很轻松地参与进来。
2、风险分散。
P2P网络借贷平台中的出借人可以将资金分散给多个借款人对象的同时还可以为提供借款人小额度的贷款,使风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分散。
3、信用甄别。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中,出借人可以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评估和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借款人将得到优先满足,其得到的贷款利率也可能更优惠。
4、直接透明。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直接签署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合同,一对一地互相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出借人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最真切、直观地体验到自己为他人创造的价值。
目前P2P借贷平台10%,甚至16%的高收益,吸引了不少普通投资人的目光,但是“跑路”问题平台频频出现,笔者提醒投资用户进行P2P理财时一定要注意这几个基本问题。

7. 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P2P网络借贷(100%本金保障)(最高20%年转化率)(最低50元起步)
即Peer-to-peer lending,或称点对点信贷,是指社会主体利用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将自己的资金出借给资金短缺者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它是民间借贷由“线下”发展到
“线上”的结果,是公民行使自身财产权利的体现。网络技术日益发展,正规融资渠道受限,熟人社会的解构,通货膨胀率日益高企,投资方式限缩,个人征信体系
的不断完善,皆助推了P2P网络借贷的产生与发展。
网贷投资具有一下特点:
1. 投资门槛低。
除陆金所最低投资需要1万元以外,大部分的网贷平台投资门槛低至50元。相比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门槛,网贷投资是低门槛的大众理财产品,适合所有阶层的投资者。
2. 投资收益稳定。
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参照中国网贷五年来的借贷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体的收益率水平大约在20%左右。当然近期随着营销活动较多的新平台的不断涌现,整体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趋势。而主流的网贷平台的利率水平则是稳中有降。
3. 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贷投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投资的期限,而许多平台也允许让投资者用未到期的投资做担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满足不可预测的资金
需求。这让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得以释放。投资者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投资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来暂时迅速提现。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
需求。
4. 系统风险是网贷投资的主要风险。
网贷投资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也就是如果
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投资者就有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许多作为资金中介的网贷平台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网贷平台会先行
垫付本金或者本息,这让投资者规避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而所有的风险只在于网贷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逾期的压力。只要平台存
在,投资者就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在通胀依旧,经济形势复杂而投资者可赚钱的投资渠道不多的大背景下,网贷投资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
首先,相比于低迷的中国股市,随之消沉的开放式基金和各种私募产品,以及与CPI拉不开距离的低收益的储蓄和银行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率稳定而且保持较高水平。
其次,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而增强,变现能力比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信托产品要强的多。在一些可以净值借款的平台,早上提出提现申请,中午或者下午资金就可以到达投资者的银行卡里,实际的流动性比货币型基金都要强。
第三,最低的投资门槛,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投资的收益,这是其他大部分投资工具尤其是高门槛的信托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所无法实现的。
第四,相比期货等保证金交易产品,网贷投资的风险适中,而通过分散投资,风险完全在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范围之内。
最后,对投资者的要求较低。网贷投资无需太多的投资技术和经验,在大部分平台都保本的情况下,只需要选择安全的投资平台,就可以实现稳定的收益。而一些平台有自动投标功能,设置后无需在线就能自动投标,适合没有时间上网的投资者。
【网贷平台在中国属于新兴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要谨防上当受骗!现在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人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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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网络借贷的现状 

P2P
网络借贷自2005年在中国产生以来,发展迅猛,呈现出经营主体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断拓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骤增的发展趋势。根据现有的P2P
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可将其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单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运营主体仅充当借款人与贷款人的中介,负责对借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分担
借款者还款不能的风险。第二类,复合中介型。借款人与运营商共担风险,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运营商通过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以保证其及时还款,降低自身
坏账率。第三类,复合中介兼公益性。这类运营商在借款主体上具有特殊之处,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带有扶贫帮困的色彩。 

二、P2P网络借贷中经济犯罪发生的五种类型 

P2P网络借贷有先天性的“硬伤”(如性质不明、监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备的独有特征(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以传统民间借贷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为鉴,不免使人担忧P2P网络借贷是否会成为经济犯罪活动的又一“重灾区”。 

(一)
主体定位不明确,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刑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P2P网络借贷并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网络借贷虽然不具有
商业银行性质,但运营主体大都由自身负责管理出借者的资金,对贷款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之后将资金借出,该行为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借贷业务,难免有沦为经济
犯罪行为之虞,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资金来源无法核实,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该罪要求行为
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网络借贷的现金流循环于银行资金监管体制之外,成为
不法分子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但P2P网络借贷运营者仅注重借款者资金用途的审查,对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难以认定其洗钱罪的主观故意,
故无法以洗钱罪对运营主体及贷款人的行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征信核实体系不健全,诈骗犯罪时有发生。网络借贷运营者履行了出借人对
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职能,现有的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资金用途、联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而信息审核者
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识能力,很可能导致借款者凭借伪造信息,骗取借款后卷款而逃。同时,网络借贷运营者亦会出现侵吞出借人资金,出现“人去楼空”的结果,投
资人利益也无法保障。 

(四)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网络借贷涉及人员多,地域范围广、隐蔽性强、监管真空、资信审查不完善等特征为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保护屏障,同时加大了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犯罪的难度,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不特定
对象以超过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资金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将非法募集资金挥霍、逃跑、用于违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集资
诈骗罪。 

(五)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发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网络借贷双方通过协商,最终确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过了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额的投资回报不免会诱使资金短缺但又想投机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将资金转贷以谋取利
益,从而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P2P网路借贷中经济犯罪防控对策 

(一)改变管理思路,重视市场经济的自循环体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来解决问题更好的结果。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预来调节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
减少公权对私权运行的过度干预,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放债人条例”、
“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对网络借贷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监管主体、运营规范、进入与退出机制等加以具体规定,引导该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同时还可以为执法机关提供判断依据,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权的滥用。同时应修改现行法律,指明民间融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打击重点。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户识别机制。准确核实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网络借贷做大做强的必要前提。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防范违法
犯罪活动的义务。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社会关系,信用记录,利率水平,还款情况进行准确核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用户个人隐私,且多关涉个人的财产权益,为此,有必要提升网络借贷中
客户资料的保密技术,对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安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销毁,制定客户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及时处理,力争将损失降
到最小。 

(五)重视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借贷活动大多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完成,因此电子证据成为支持诉讼证明活动的关键证据类型。又因为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易销毁、易变更、难提取的特点,所以要提高电子证据的提取、保护意识,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对相关交易记录做好备份工作。 

(六)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利用其既有的网络监管优势,设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构建非法金融活动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借贷运营网站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其他部门核实,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七)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俩。社会大众基于牟利心理可能会忽略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就犯罪的常见类型、惯
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的辨别、防范能力,促使他们自觉抵制犯罪活动。 

(八)开拓更为广泛、
多元的投资渠道。房地产市场的高压调控政策令众多欲投资者望而却步,股市低迷使得大众投资群体心灰意冷,通货膨胀率上涨,实业投资利润回报率低,其他投资
产品亦远离大众视野,使一些投资者进入网络借贷领域。因此,开创新的投资渠道,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亦是分散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可行举
措。
希望对你有帮助

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8. 谈谈对P2P借贷平台的认知

P2P融资平台,是近年来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新的理财渠道。
P2P收益上较传统型的银行储蓄及理财产品的收益高,自然吸引大家的眼球,但同时伴随的风险性也会高一些。


P2P可以分为线上P2P和线下P2P,国内线上P2P公司注册身份通常为电子商务公司,而线下
P2P模式分为小额信贷与抵押贷款。

P2P模式最早来自英国,规避了民间金融非法吸储和非法经营的两大法律风险,是实现民间金融阳光化的最佳途径,不仅为小微企业融资增加了渠道和降低了融资成本,也为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了更为优质的理财渠道。

但国内的P2P融资平台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在国内产生了变异,一部分机构通过债权切割转让的方式来实现资金的配对,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但从法律及相关案例分析,该种做法为变相的非法集资,一旦相关部门认真追究或公司经营不善则投资客户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所以着手进行P2P理财时,需要多花一点时间对该P2P平台的背景做一些了解。不建议只盯着哪家收益高。选择实力雄厚的,能有自己的风控系统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