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 转移资产

2024-04-29

1. 购买保险 转移资产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避税指的是按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收益可免税。转移资产,指的是保险收益权大于债权。例如,A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分红保险,约定在他60岁时每年可领取5万元。那么,即使在A的公司破产或负债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领到钱,且通过保险取得的这份收益是不需用来偿还债务的。根据发展趋势,以后会征收遗产税,那么为了避税,可以给下一代购买保险,受益者为下一代的话,那么在领钱时是不需要交纳遗产税的。资产转移跟这差不多,想转给谁就给谁买保险,使谁成为受益者。

购买保险 转移资产

2. 买保险可以转移资产吗

保险避税指的是按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收益可免税。转移资产,指的是保险收益权大于债权。例如,A买了一份100万保额的分红保险,约定在他60岁时每年可领取5万元。那么,即使在A的公司破产或负债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领到钱,且通过保险取得的这份收益是不需用来偿还债务的。根据发展趋势,以后会征收遗产税,那么为了避税,可以给下一代购买保险,受益者为下一代的话,那么在领钱时是不需要交纳遗产税的。资产转移跟这差不多,想转给谁就给谁买保险,使谁成为受益者。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如何通过境外保险的方式将资产转移

到香港买保险的原因费用低、保险范围多、全球理赔“费用低、保险范围多、全球理赔”成为香港保险的宣传语,一下子也成了不少人买保险最先出现在脑海中的原因。“香港保险比内地保障范围大、同等保额保费还便宜30%,储蓄分红类保险回报率高,正好趁着旅游,带着孩子来香港买保险,也顺带购物。”说起香港保险的优势,李姐这样说。大陆有这么多家保险公司,为啥还要到香港购买保险?李姐解释道:“相对内地类似的险种,香港保单可获赔付的重疾种类更多、保额也更高,期限更长,比如能保到100岁。”她还介绍,“很多亲戚朋友也跟我一样,投保了香港保单。”他们也比较看中香港保险市场成熟,老牌公司较多。并且亲戚因为投保金额较大,还获赠了医疗保险,可赔付住院费用。“理赔时直接将住院单据邮寄到香港,对方会寄回来一张支票,可以在四大银行支取。”通过保险来转移资产在法律上,保险权是高于债权的,所以很多企业主利用这种方式来转移资产。由于内地中小企业寿命比较短,加上最近一年多以来,经济情况并不景气。于是很多中小企业濒临破产。为了避免破产清算时失去一切家产,这些小企业主就想办法借钱,甚至不惜把厂房抵押出去,然后用这些钱去香港购买巨额保险。这些保险受益人可以是这些小企业的老板,也可以他们的子女,或者亲属。一旦企业破产倒闭,在清算其债务的时候,由于保险权高于债权,所以这些保险就可以得以幸免,法院既不能冻结这些保险里的资金,也不能要求保险的受益人代替老板偿还债务。于是很多小企业就通过这种方式来转移资产,避债。这种转移资产的方式除了用在避债方面之外,还用在夫妻不和时出现的财产纠纷上。一开始,投保人必须是自己的亲属,但是之后可以修改受益人为任何人,通过将受益人设为家庭之外的其他人,当投保人离婚时这部分保险,就不能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富豪们的遗产隐忧国内有不少传言称中国将要开征遗产税,这让自古以来都有传家习俗的中国人有一些难以接受,对于某些企业家的后代来说,遗产税将非常沉重——超过80万的部分,最低将被征税20%。如果父辈留下3000万遗产,则需要纳税1034万。而有意思的是,香港在2006年取消了遗产税,这让很多担心遗产税的富豪们纷纷前往香港购买巨额寿险保单,通过给自己投保高额寿险,然后将受益人设为子女的方式,将大笔的财富放在保险之中,通过这种方式,来避免可能出现的遗产税。但是,凡事皆有利弊,大家一起奔到香港买保险缺点还是要跟你叨饰叨饰。内地人在香港买保险缺点:购买香港保险(一)法律风险按照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政策,香港保险业务员和保险经纪人均不可在内地直接销售香港保险。宣称与香港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内地公司或个人,他们所开展的业务尚属两边法律监控缺失的灰色地带。购买香港保险(二)前期成本高如果在香港银行开设了账户,要激活银行卡真是麻烦,好不容易打电话激活了,往银行卡里存钱,要兑换成美元或港元,手续费自然是不低的,不过每家银行有差异。用现金缴费,保险公司一次最多收取10万港币或相当于10万港币的美金,超出部分需本人到香港银行缴费;通过境外刷卡付费,香港保险公司没有具体规定。在签下保单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保单是否生效。交保费时,如果不是通过银行转账,应与保险公司确认,保费是否到账。也就是从购买签字到确认保单生效的过程是十分麻烦的,也很耗时间。购买香港保险(三)要提前预约投保人在确定要买哪类保险之后,要提前一两天跟香港的保险公司预约。当投保人把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资料通过了认证、审核后才能投保,换句话说,资料没准备齐,体检通不过,那就白跑一趟了。购买香港保险(四)体检严格香港保险要求体检的,体检项目也比内地多,而且某些项目的体检很多医院都无法做检查,要么去香港体检,要么就去内地昂贵医院吧,以我姐夫的体检为例,体检项目中要让他查尿液中尼古丁的含量(即是否吸烟),三级甲等的体检科都咨询了,都无法做,最后只有昂贵医院能做,检查该项就花了3千多,最后香港保险公司还不给报销。购买香港保险(五)汇率风险汇率风险,将伴随着保单缴费期及受益期长期存在。香港保单通常以港币或美元计价,在10年或20年的缴费期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如何,港币会不会改变联系汇率制度一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购买香港保险(六)理赔风险香港医疗险,一方面出险后的理赔手续较繁琐,另一方面涉及两地对医疗诊断、凭证的互认。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险,若选择在大陆就医,只有就医于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才能获赔。若在此范围外就医,那就得自费。由于境内外医疗判断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可能出现赔付困难。香港的医疗保险中区分普通病房,私家病房,半私家病房,且以物理治疗偏多,而国内主要是以药费为主的治疗,分社保用药和非社保用药。香港保险的好处在于香港医疗赔付不剔除社保。相比内地补偿型医疗险与社保分摊的原则,即是剔除社保赔付之后的补偿。例如,李美丽住院花费了500元,医保报销了400元,100元自费。如果李美丽是在三甲医院看病,并且有主治医生的签字,那么她可以到香港报销全部费用。购买香港保险(七)合同保护风险赴港投保,是与当地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此类保单适用海外保险公司营业所在地港澳地区的法律,其权益受香港当地法律的支持,但不受内地法律的保护。当发生纠纷时,内地投保人可以向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申请,如果协调无果,必须在香港找律师打官司,香港地区的律师等费用高昂,若陷入持久的纠纷或诉讼状态,花费可能会比较惊人,需要投保人承担经济费用和时间损失。购买香港保险(八)解散(破产)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了关于保险公司分立、合并、撤销或解散的相关事宜。第八十九条规定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不得解散(清盘)。《香港保险公司条例》中第46条(2)规定:“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则清盘人须继续经营保险人的长期业务,目的是将该业务作为正营运中的事业而转让给另一保险人,不论此保险人是已存在的保险人或为此目的而成立的保险人;此外,清盘人在如上述般经营该业务时,可同意更改在清盘令作出时已存在的任何保险合约,但不得订立任何新的保险合约。”内地保险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要求上比香港保险也要严格。PS:到香港买保险需要携带:投保人个人的身份证、通行证和入境小标签;假如身体有健康问题的,也需带备相关的体检报告和医疗报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如何通过境外保险的方式将资产转移

4. 保险如何转移


5. 保险转移的问题

1、你可以回北京原公司,请原公司帮你申请补缴中断的年限(全部费用由你自己承担),然后再原参保地北京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果原北京公司不帮你申请补缴中断的社保年限,你也可以办理迁出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太原户籍地社保局申请社保帐户合并,因为太原户籍地社保局有义务接收户籍人口在外地缴纳的社保。

2、将迁移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回到太原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帐户合并。合并续缴的社保帐户,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保险转移的问题

6. 保险转移?

1.是否可办理转投北京?
转投北京当然比在无锡要好,北京公司给你交的话基数要高,比在无锡交的要多。
2.是否可以继续按个人名义在无锡上,档案留在无锡人才市场?
可以的
3.如果停了之后从北京重上,该又如何?
《劳动法》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几年不断调整;社保停交不超过两年没事的;社保目前我国是属地化管理(就是一个城市一个政策);但最终只能享受一份,如有重复的,社保局会把重复的部份退给你;(退的话只退个人帐户资金,就是说公司交的那部份钱就入国库了,个人部分很少的,建议办转移,最好别退)
现在,无论在哪交;只要交够十五年,到退休年龄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领取保障金。

7. 保险转移

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摘要】
保险转移【提问】
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回答】
从一个公司到另一个公司,保险不给转移, 社保局也不给减员,怎么办?【提问】
法院请诉【回答】
请诉那一方【提问】
起诉那个不给你办理那个【回答】

保险转移

8. 前将资产转移到保险,是否能避免分割财产

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3、借用名字如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而日后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则与持名人串通不承认借名事实,而配偶一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借名的事实,最终无法分割到应有的财产。4、设置陷阱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取得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最终实现侵占夫妻财产的目的,具体包括:(1)假离婚:如以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议“假离婚”,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归己方所有,办理离婚手续后不承认是假离婚,不愿意复婚且以离婚协议有效必须履行为由,以达到侵占夫妻财产的目的,而对方只能自吞苦果。实际上,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假离婚”之说,只要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或到民政部门登记了离婚,就产生了离婚的法律效力,只不过当事人自认为是假离婚、日后还可以登记复婚而已。(2)设计离婚协议内容:如双方离婚时,一方明知自己名下有其他隐瞒的资产如房产,而在离婚协议时约定诸如“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房产归各自所有”等字眼,以此规避对方日后行使追索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3)转帐陷阱:制造转帐证据设置付款陷阱,如:丈夫一天对妻子称,因朋友资金流转需要借用帐户转帐,自己又不方便办理,让妻子到银行开了一帐户以作朋友转帐之用。数天后,妻子帐户收到35万元,丈夫以需将该款交还朋友为由,叫妻子到银行取出现金交给自己。一年后,丈夫诉讼离婚,妻子突然发现登记在丈夫名下的一套夫妻房产,已被丈夫在一年前将该房于70万元的价格出卖过户。诉讼中,妻子提出丈夫与他人串通转移房产,但丈夫辩称当时妻子已知道并同意该房出卖且收到一半的房款35万元,该款被妻子自行消费。法院认为妻子确已收款且无证据证明将该款交给丈夫,最终没有支持妻子的请求。5、境外信托时下兴起的海外私人信托所称的与家庭财产的“风险隔离”,令不少富裕人士蠢蠢欲动,有心之人也作为隐藏、转移夫妻财产的手段之一。我们要意识到,我国信托登记制度尚未确立,境外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仍未为我国大陆法律所认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明确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隐瞒着配偶私自将夫妻财产境外信托也好,移作他用也罢,无论其名称如何唐皇,终难逃隐藏、转移夫妻财产之实。6、保险及相关产品实践中,不乏有人以为自己或他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形式,将保险产品作为转移财产的手段,企图逃避夫妻财产的分割。实际上,很多险种已具有储蓄、投资性质,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所交的保费,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支配权,保单作为有价证券是共同财富的延续和演变,购买的保险价值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7、伪造债务因为我国社会诚信缺失,法律惩治不力,以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减少共同财产或让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以达到侵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非常普通,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在此不加赘叙。二、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防范与对策针对各类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方式可能存在的利益诱惑,律师及当事人应具有基本的道德底线,坚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在处理夫妻财产时要坦诚相见,妥善解决争议,不要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避免争议、防范风险、制裁不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如下对策:1、提高意识,了解夫妻财产状况平时多与配偶沟通,了解家庭的财产状况,这既是增进夫妻感情交流、创建和谐夫妻关系的过程,也是了解对方财产构成的过程,在此之中,记下对方的银行帐号、注册的公司名称、房产具体位置等资产详细情况,以便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资料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提供必要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存款帐号等,法院一般是不进行调查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必要时可请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并寻求司法部门的支持。2、避免争议,进行财产约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据此可进行财产约定,在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及处分权利作出约定后,该约定可避免双方对于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3、及时取证,保存证据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财产权属登记方或持有方已告知并征得配偶同意的,要及时取得并保存有效的书面证据,以避免日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或争议时对方反悔而不承认双方当初共同处分的事实,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