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本应该是由原房主交吗?

2024-05-12

1.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本应该是由原房主交吗?

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则上来说应该是由原房主来缴纳,但如果原房主没有缴全,则需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好该由谁来补缴。若原房主已经将维修基金缴齐,那么再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原房主有义务将维修基金缴存情况向新房主详细说明,并出具有效的相关证明,同时还需将房屋结余的维修基金所有权过户给新房主。【摘要】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本应该是由原房主交吗?【提问】
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则上来说应该是由原房主来缴纳,但如果原房主没有缴全,则需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好该由谁来补缴。若原房主已经将维修基金缴齐,那么再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原房主有义务将维修基金缴存情况向新房主详细说明,并出具有效的相关证明,同时还需将房屋结余的维修基金所有权过户给新房主。【回答】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本应该是由原房主交吗?

2. 买二手房后原房主跟我要房屋维修基金应该给吗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那么就不应该向新业主收取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3.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交付,并且随着房走的,如果原来的房主在购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的所有权转让之后,原方程应当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给新住户说明,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应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4.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交付,并且随着房走的,如果原来的房主在购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的所有权转让之后,原方程应当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给新住户说明,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应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一、二手房买卖,售后说没有交税,所以没有维修基金发票
二手房过户没有维修基金的发票是不要紧的,可以直接进行查询,一般在交纳费用的时候,可以根据个人购房的情况直接交纳。
共维修基金也被叫做“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商品住房和购入住房建立之后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交纳的费用一般是购房款的2%-3%,跟各地的情况有关系。
二、买二手房过户时没有开维修基金发票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没有维修基金的发票是不要紧的,可以直接进行查询,一般在交纳费用的时候,可以根据个人购房的情况直接交纳。共维修基金也被叫做“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商品住房和购入住房建立之后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交纳的费用一般是购房款的2%-3%,跟各地的情况有关系。
三、开发商不把维修基金交房管局怎么办
1、是否交纳维修基金,不会影响办理房产证。2、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公司代收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资料,没交房屋维修基金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的。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5. 二手房中,原房主需要增加维修基金吗?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那么就不应该向新业主收取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如果对此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还是房管局呢
交与开发商。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都是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之后再移交给本地房产主管部门代管,所以业主应该将维修基金交予开发商,而不是房产局。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二、小区想启动维修资金但有没交的业主怎么办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维修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业主分摊,一旦需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可直接从其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则需自己承担本次维修的分摊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业主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不按规定承担本次维修分摊费用的,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追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手房中,原房主需要增加维修基金吗?

6. 二手房维修基金纠纷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二手房不需要再次缴纳维修基金。过户完毕二手房房产证,买卖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物业部门办理维修基金过户。如果卖家要钱,看你们买卖合同约定,有双方签字的合同约定,买家需要支付钱款。无合同约定,买家不需要支付钱款,卖家拒绝配合过户,买家可以起诉维权。(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分别有: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3、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7. 二手房维修基金纠纷

(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交易双方能够经过上述几种洽谈办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疑问,不过通常状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手房维修基金纠纷

8. 二手房维修基金纠纷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二手房不需要再次缴纳维修基金。过户完毕二手房房产证,买卖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物业部门办理维修基金过户。如果卖家要钱,看你们买卖合同约定,有双方签字的合同约定,买家需要支付钱款。无合同约定,买家不需要支付钱款,卖家拒绝配合过户,买家可以起诉维权。
(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
(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分别有: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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